青岛特别高等专门学堂

学校名。清宣统元年(1909)由德国政府出资开设,并与清政府学部商订章程认筹经费,培养中国子弟肄习西方各种新学。学生入堂肄业皆由山东提学使考送,中学(即国学)教员由山东提学使选荐,考试由学部派员会考。学堂分:一、工程制造科,二、医科,三、政治法律科,四、农林科;并设预备科。招生六十名,分初级班(即预科),学习普通学;高等班(即本科),学习专门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