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天府

①官署名。清代设于陪都盛京地方之府属建制。顺治十四年(1657)置。设兼管府事大臣一人、府尹一人、府丞一人,所属治中、围场通判、库大使、经历、司狱、巡检兼司狱、府学教授各一人,书吏十九人。另有海防同知、军粮同知、承德县知县、典史各一人。掌理盛京地方之刑名钱谷,并掌宗室、觉罗官学。②地方行政建置。清顺治十四年自辽阳(今辽宁辽阳市)移辽阳府于盛京(今沈阳市),改为奉天府。康熙三年(1664)置承德县为府治。清初辖境相当于今辽河以东地区。其后屡有改变。清末有今辽河以东,铁岭、开原、法库等市县以南,千山、碧流河以西地区。1913年废府置县。地处辽河中下游,北通松花江流域,南临辽东湾,东接朝鲜。为东北地区政治、经济、军事及文化的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