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面事件

清光绪九年七月十日(1883.8.12)英籍海关职员罗根(Logan)在广州河南无故枪杀中国儿童一名,打伤成人两名,被英国领事庇护。八月十日英轮“汉口号”葡萄牙籍水手狄亚士(Diaz)与中国搬运工人罗亚芬发生口角,将罗踢伤落水致死,被英籍船长庇护逃逸。广州群众愤怒之极,不顾清地方当局阻挠,于当日拥入沙面租界,烧毁英、美、法、德等外国人房屋十余间,群众当场被打死数人。经多次交涉,各国领事不仅拒绝交出凶手,而且勒索赔款。中法战争爆发后,清政府被迫赔款十三万六千五百元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