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拦

明代杂役之一种。负责征收商税,于每季终交于税课司局,并纠举偷漏商税者。规定只取市民殷实户应当,不许佥点农民。清代又称巡役,为官府派往矿厂或关卡口岸之巡查人员,属额设官役。由官府发给号衣、腰牌,专司督查矿丁、缉捕盗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