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中会章程

孙中山草拟,清光绪二十年(1894)十月二十七日(1894.11.24)在檀香山兴中会成立会上首次通过。次年元月在香港成立兴中会总部时,孙中山曾予修订。序言揭露清廷罪行,把斗争矛头指向清王朝。内容凡十条,载明兴中会以“讲求富强之学,以振兴中华”为宗旨,并对会内组织机构、经费、活动等事项作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