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趾

趾一作阯,或作址。初泛指五岭以南地区,后专指越南中部、北部;一说初指长江下游一带。《墨子·节用篇》、《韩非子·十过篇》、《尚书大传》都说帝尧之地,南至交趾(阯)。因地在南方,故又名“南交”。《书·尧典》:“申命羲叔,宅南交。”西汉平南越后置交趾刺史部于岭南,又在越南北部置交趾郡。五代越南独立后,宋又曾封其王为交趾郡王。明曾置交趾布政司,故直至二十世纪中交趾仍为越南之别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