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子

①汉代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凡吏二千石以上任职满三年者,得任其同产(兄弟)若子一人为郎。任子一般为郎官,也有任为太子官属者。哀帝时曾下诏废除,旋复。东汉因之,公、卿、校尉、尚书均能任子弟为郎或舍人。东汉桓帝、灵帝时,宦官权势炽盛,任子弟为官,布满州县。②即人质。参见“质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