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府

公元八世纪中南诏置。治今云南保山市。大理时为全国“八府”之一。元宪宗三年(1253)废。至元十一年(1274)立永昌州,十五年升府。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改金齿指挥使司。嘉靖元年(1522)复改为府。辖境时有更改。清代辖有今云南保山、永平、施甸、龙陵、潞西、永德、镇康等市、县和漾濞、泸水、耿马等县部分及缅甸滚弄一带。1913年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