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务部

官署名。清末新设的中央机构之一,为办理外交行政事务的总机构。光绪二十七年(1901),改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设。班列各部之首。掌管对外交涉。置总理王大臣、会办大臣、尚书兼会办大臣及左右侍郎,各一人。改总办章京为左、右丞,左、右参议,均各一人。并置郎中以次各官,不分满、汉。下设承政、参议、司务三厅,和会、考工、榷算、庶务四司,以及储才馆、总税务司等机构,兼领驻各国使馆、总领事馆、领事馆。宣统三年(1911),省总理、会办兼职,改尚书为大臣、侍郎为副大臣。清亡,民国改称外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