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教案

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六月,福建古田斋教首领刘祥兴以抗税相号召,密谋率众起义。英美传教士侦知,通过英、美驻福州领事向闽浙总督边宝泉告警,并要求派兵镇压。刘祥兴等遂于六月十一日(8.1)率斋教会众三百余人向古田花山英、美传教士聚居地进攻,烧毁教堂及教士住所,攻击教会休养院,杀传教士史荦伯(Robert W. Stewart)等十一人。各国公使联衔向清政府抗议,福州领事藉端要挟,英舰开到福建。清政府遂命边宝泉查处。结果,逮捕二百余人,杀刘祥兴等二十六人,判处六十六人无期徒刑和充军,革职和处分地方官十四人,赔款三十万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