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长

党长、里长、邻长的合称。北魏太和十年(486)从李冲之议立。为地方基层行政官吏,邻长管五户,里长管五邻,党长统五里。负责核实户籍,以征发赋役。多由当地豪门担任。初时可免除徭役,后役调全免。北齐沿置,管理的户数略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