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竹

【未集上】【竹字部】

【廣韻】【集韻】【韻會】張六切【正韻】之六切,𠀤音竺。【說文】冬生靑艸,象形。下垂箁箬也。【竹譜】植類之中,有物曰竹。不剛不柔,非草非木。小異空實,大同節目。【又】竹雖冬蒨,性忌殊寒。九河鮮育,五嶺實繁。【詩·衞風】綠竹猗猗。【禮·月令】日短至,則伐木取竹箭。【周禮·夏官】東南曰揚州,其利金、錫、竹箭。【史記·貨殖傳】渭川千畝竹,其人與千戸侯等。【釋名】竹曰个。【淮南子·俶眞訓】竹以水生。 又八音之一。【周禮·春官】播之以八音:金石土革絲木𠣻竹。【禮·樂記】竹聲濫,濫以立會,會以聚衆。【史記·律書註】古律用竹。【前漢·律歷志】黃帝使泠綸,自大夏之西,崑崙之隂,取竹之解谷生,其竅厚均者,斷兩節閒而吹之,以爲黃鐘之宮。【釋名】竹曰吹。吹,推也,以氣推發其聲也。 又竹𥳑。【左傳註】造𠛬書于竹𥳑。 又竹帛。【史記·孝文紀】請著之竹帛,宣布天下。【說文】著之竹帛謂之書。又竹花,竹實。【謝靈運·晉書】元康二年,巴西界竹生花,紫色,結實。【本草】竹花一名草華。【莊子·秋水篇】鵷雛非練實不食。【註】練實,竹實也。 又竹醉日。【岳陽風土記】五月十三日謂之龍生日,可種竹,《齊民要術》所謂竹醉日也。 又地名。【爾雅·釋地】觚竹、北戸、西王母、日下,謂之四荒。【史記】伯夷、叔齊,孤竹君之二子。【前漢·地理志】孤竹在遼西令支縣。【又】沛郡有竹縣。【註】今竹邑。【又】廣漢郡屬縣有綿竹。【又】零陵郡竹山縣。【水經注】藉水東南流,與竹嶺水合。【穆天子傳】我徂黃竹。【零陵記】桂竹之野。【楊愼集】桂竹,後稱貴竹,今貴州。【福建志】南安縣有苦竹山。 又官名。【唐書·百官志】司竹監掌植竹葦,供宮中百司簾篚之屬。 又書名:【竹書紀年】【戴凱之·竹譜】【劉美之·續竹譜】。 又姓。【廣韻】伯夷、叔齊之後,以竹爲氏。後漢有下邳相竹曾。 又草名。【永嘉郡志】靑田縣有草,葉似竹,可染碧,名爲竹靑。【宛陵詩註】錦竹,草名,似竹而斑。 又木名。【益部方物略】竹柏,生峨嵋山,葉繁長而籜似竹。 又花藥名。【本草】石竹,瞿麥也。鹿竹、菟竹,黃精也。玉竹,葳蕤也。 又菜名。【齊民要術】竹菜,生竹林下,似芹科而莖葉細,可食。【羣芳譜】淡竹葉,一名竹葉菜,嫩時可食。 又果名。【桂海虞衡志】木竹,子、皮色、形狀全似大枇杷,肉甘美,秋冬閒實。 又䑕名。【贊寧·筍志】竹根有䑕,大如貓,其色類竹,名竹豚,亦名稚子,杜詩所謂筍根稚子也。 又魚名。【桂海虞衡志】竹魚出灕水,狀如靑魚,味似鱖。 又酒名。【張協·七命】豫北竹葉。【張華詩】蒼梧竹葉淸。 

又【集韻】敕六切,音畜。萹竹,草名。 又與屬玉之屬通,鴨也。【揚雄·蜀都賦】獨竹孤鶬。 又叶職律切。【謝惠連·雪賦】雪宮建于東國,雪山峙于西域。岐昌發詠于來思,姬滿申歌于黃竹。曹風以麻衣比色,楚謠以幽蘭儷曲。【註】曲,區聿切。竹,職律切。

考證:〔【史記·貨殖傳】渭川千畝竹,其人與萬戸侯等。〕 謹照原文萬戸改千戸。〔【前漢·律歷志】黃帝使冷綸。〕 謹照原文冷綸改泠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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