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贄

【酉集中】【貝字部】

【廣韻】【集韻】【韻會】𠀤脂利切,音至。【玉篇】執玉帛也。亦作摯。【周禮·春官·大宗伯】以禽作六贄,以等諸臣。【釋文】摯,本又作贄。【左傳·莊二十四年】男贄,大者玉帛,小者禽鳥,以章物也。女贄,榛栗棗脩,以告虔也。【類篇】亦作質。 

又【正韻】支義切,音寘。義同。 

又【集韻】魚列切,音孽。【類篇】不動貌。 

又【集韻】陟立切,音縶。義同。通作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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