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称

【午集下】【禾字部】

【唐韻】處陵切,音爯。知輕重也。【說文】銓也。春分而禾生,夏至晷景可度,禾有秒,秋分而秒定,律數十二秒當一分,十分爲寸,其重以十二粟爲一分,十二分爲銖。故諸程品皆从禾。【禮·月令】蠶事旣登,分繭稱絲效功,以共郊廟之服。 又揚也,謂也。【禮·表記】君子稱人之善則爵之。【前漢·賈誼傳】以能誦詩書屬文,稱於郡中。 又言也。【禮·檀弓】言在不稱徵。【射義】好學不倦,好禮不變,旄期稱道不亂。 又舉也。【書·牧誓】稱爾戈。【疏】戈短,人執以舉之,故言稱。 又名號謂之稱。【孟子·題詞】子者,男子之通稱。 又姓。【前漢·功臣表】新山侯稱忠。 

又【廣韻】昌證切【集韻】【韻會】昌孕切,𠀤音秤。權衡正斤兩者。俗作秤。見前。 又度也,量也。【易·謙卦】君子以稱物平施。 又適物之宜也。【易·繫辭】巽稱而隱。【禮·禮器】禮不同,不豐,不殺,蓋言稱也。 又愜意。【爾雅·釋詁】稱,好也。【註】物稱人意亦爲好。 又相等也。【周禮·冬官考工記輿人】爲車輪崇車廣衡長,參如一謂之參稱。【註】稱,猶等也。 又衣單複具曰稱。【禮·喪大記】袍必有表,不襌。衣必有裳,謂之一稱。【註】袍,褻衣,必有以表之,乃成稱也。 又副也。【前漢·孔光傳】無以報稱。 又舉也。【前漢·食貨志】當其有者,半賈而賣,亡者取倍稱之息。【註】稱,舉也。今俗謂之舉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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