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拾

【卯集中】【手字部】

【唐韻】【韻會】是執切【集韻】寔入切【正韻】寔執切,𠀤音十。【說文】掇也。【廣韻】收也,斂也。【左傳·昭三年】無備而官辦者,猶拾瀋也。【註】猶拾汁,終不可得。【前漢·夏侯勝傳】經術苟明,其取靑紫如俛拾地芥。

又【汲黯傳】補過拾遺,臣之願也。 又拾遺,官名。【唐書·百官志】補闕拾遺,掌供奉諷諫。 又不知而問曰拾沒。俗譌爲什麽。一曰射韝也。著於左臂以遂弦。【詩·小雅】決拾旣佽。【傳】決,鉤弦也。拾,遂也。【儀禮·鄕射禮】袒決遂。【註】遂,射韝也。以韋爲之,其非射時則謂之拾。拾,斂也,所以蔽膚斂衣也。 又今官文書借爲數目之十字。 

又【集韻】【正韻】𠀤極葉切,音笈。更也。【禮·投壷】左右告矢,具請拾投。【疏】賔主更遞而投也。【儀禮·鄕射禮】取弓矢拾。【疏】遞取弓矢也。 

又【集韻】【韻會】𠀤極業切,音跲。義同。 又實攝切,音涉。躡足升也。【禮·曲禮】拾級聚足,連步以上。【註】拾當爲涉聲之誤也。級,等也。 【正韻】涉拾𠀤失涉切,音攝,義同。疑韻切有脫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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