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旗

【卯集下】【方字部】

【唐韻】【集韻】【韻會】渠之切【正韻】渠宜切,𠀤音奇。【說文】熊旗五游,以象罰星,士卒以爲期。【釋名】熊虎爲旗,軍將所建,象其猛如虎,與衆期其下也。【周禮·春官·司常】熊虎爲旗。【又】師都建旗。【註】畫熊虎者,鄕遂出軍賦,象其守猛莫敢犯也。 

又【左傳·閔二年】佩衷之旗也。【註】旗,表也。 又星名。【史記·天官書】東北曲十二星曰旗。【註】兩旗者,左旗九星,在河鼓左也。右旗九星,在河鼓右也。皆天之鼓旗,所以爲旌表。 又姓。【廣韻】齊卿子旗之後,漢有九江太守旗光。 又與箕同。【荀子·富國篇】則國安於盤石,壽於旗翼。【註】旗,讀爲箕。箕翼,二十人宿名。 

又【韻補】叶渠尤切。【班固·西都賦】乗輚輅,登龍舟,張鳳蓋,建華旗。○按《說文》旗从㫃其聲,訓熊旗五游,以象罰星,士卒以爲期也。旂从㫃,斤聲,訓旗有衆鈴以令衆也。分旗,旂爲二。《正字通》云:周禮九旗所畫異物,所建異名,各有等差。雖旌旄之通稱,而制度自別,未可合爲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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