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審

【寅集上】【宀字部】

〔古文〕宷【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式荏切,音嬸。【說文】悉也。本作宷,从宀从釆。【徐鉉曰】宀,覆也。釆,別也。能包覆而深別之也。今从篆作審。【增韻】詳也,熟究也。【書·說命】乃審厥象,俾以形旁,求于天下。【中庸】審問之。【禮·樂記】審聲以知音,審音以知樂,審樂以知政,而治道備矣。 

又【禮·月令】審卦吉凶。【註】謂省錄也。 

又【莊子·徐無鬼】水之守土也審,影之守人也審,物之守物也審。【註】郭象曰:無意,則止於分,所以爲審。循本曰:言此理相守,未嘗相離,如水之守土,影之守人,物之守物,審定而不移也。 又凡鞫事曰審。【書·呂𠛬】其審克之。 又束也。【周禮·地官·羽人】十羽爲審。【註】古人徵羽爲旌旄之飾,弓箭之用。審,一束也。 又姓。漢審食其。【正字通】漢郞中審忠,靈帝時上書論曹節等罪惡。 

又【韻會】與盤同,水盤旋也。【莊子·應帝王】止水之審爲淵。【註】審音盤。𥳑文云:蟠,聚也。


 扫描版:「審」《康熙字典》页码:29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