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掠

【卯集中】【手字部】

【唐韻】離灼切【集韻】【韻會】【正韻】力灼切,𠀤音略。【說文】奪取也。【廣韻】抄掠,劫人財物也。【戰國策】掠於郊野,以足軍食。通作略。亦作剠。或作擽。 

又【增韻】捎取也,拂過也。 又書法長撇古名掠。【柳宗元曰】掠左出而鋒欲輕。 

又【廣韻】【集韻】【韻會】力讓切【正韻】力仗切,𠀤音亮。亦奪取也。【左傳·襄十一年】禁侵掠。

又【昭二十年】輸掠其聚。【前漢·高帝紀】所過毋得鹵掠。 又搒笞也,治也。【禮·月令】毋肆掠,止獄訟。【註】掠謂捶治人。【前漢·𨻰萬年傳】下獄掠治。


 扫描版:「掠」《康熙字典》页码:438.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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