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生产

精神生产   

与“物质生产”相对。社会生产的两大部类之一。广义指一切精神现象的生产,狭义指政治法律思想、道德、宗教、哲学、文学艺术和科学等精神产品的生产。精神生产是社会分工的产物。作为一种生产性的精神劳动,其直接成果是精神产品。物质生产是精神生产的前提和基础。精神生产所必须的物质条件,由物质生产提供;精神生产的产品也必需借助于物化形式表现或存在。但是,精神生产具有相对独立性,它能促进物质生产的发展;在两种生产相互制约、相应发展的过程中,也会出现不平衡性。物质生产的积极成果表现为物质文明,精神生产的积极成果表现为精神文明。两者的统一体现出社会的全面进步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