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性质

第一性质   

亦称“第一性的质”。与第二性质同为一些西方科学家和哲学家(如伽利略霍布斯波义耳洛克等)对物体性质的用语。洛克曾加以说明,认为外界可被感知的物体具有两类性质。第一性质可用数量的方式表现,如广延、形状、运动、不可入性等。它们是客观的,是物体本身所固有的属性。人们关于它们的观念,就是物体本身的这些属性的反映。第二性质是颜色、声音、气味等。它们不是物体本身所具有的质,而是物体的一种能力,这种能力借助于第一性质就产生色、声、味等感觉。这一说法对后世哲学发展有一定影响。贝克莱则利用洛克关于第二性质的观点,进而把第一性质说成是主观的,并以此来论证他的主观唯心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