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开元二十一年(公元733年)分江南道置。治洪州(今江西南昌市),统辖宣、饶、抚、虔、洪、吉、袁、郴、江、鄂、岳、潭、衡、永、道、邵、澧、郎、连等州,相当今江西、湖南(沅陵以南的沅水流域除外)、皖南及湖北东部的江南地区。参见“江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