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报酬

土地报酬   tǔ dì bào chóu


亦称“土地分红”。中国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按社员入社土地的数量和质量从每年的收入中支付给社员的报酬。土地报酬一般低于劳动报酬,采取固定报酬形式,不随生产发展而增加。在有些初级社里,也采取分成报酬办法,即从每年实际收获中扣除当年生产费、公积金和公益金后,分出一定成数作为土地报酬。随着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过渡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土地转归集体所有,土地报酬也就取消。20世纪80年代末中国农村开始建立的一些股份合作制农业生产组织中,农民将承包土地的使用权入股经营所得收入,亦称土地报酬。
在一定单位土地上投入一定量的劳动和资本所取得的报酬。参见“土地报酬递减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