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家、逻辑学家,逻辑实证主义的主要代表之一。原籍德国。耶拿大学哲学博士。曾在维也纳大学、德意志大学(今查尔斯大学)执教,为维也纳学派重要成员。1935年去美国,任芝加哥大学、加利福尼亚大学教授。1941年入美国籍。其思想发展一般认为可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至20世纪30年代初止,以阐发逻辑经验主义为特征,主要有《世界的逻辑结构》等著作。第二阶段为1934—1936年,以阐发句法学为特征,认为哲学是语言的逻辑句法,主要有《哲学与逻辑句法》等著作。第三阶段从1936年起,以阐发哲学语义学为特征,不仅将语言的形式方面,而且将语言的涵义方面也作为研究对象,主要著作有《语义学导论》、《符号逻辑引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