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分

行政处分    xíng zhèng chǔ fèn
狭义指国家行政机关对违法违纪尚未构成犯罪或已构成犯罪但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国家公务员的制裁。在我国,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广义泛指一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包括学校)等对违法违纪成员的制裁。亦称纪律处分,但是纪律处分还包括党纪处分、团纪处分等,并不都是行政处分。不同于行政处罚。

国语辞典

注音 ㄒㄧㄥˊ ㄓㄥˋ ㄔㄨˇ ㄈㄣˋ  拼音 xíng zhèng chǔ fèn
中央或地方行政機關基於職權,就特定的具體事件所作單方面的意思表示,而產生具有法律效果的行政行為。
参见:行政處分
扫描版:「行政处分」在《现代汉语词典》第145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