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规律

经济规律    jīng jì guī lǜ

亦称“经济法则”。经济现象间普遍的、必然的内在联系。经济规律是客观的、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一定的经济规律在一定经济条件的基础上产生,并随其特定的经济条件的消失而退出历史舞台。人们不能消灭、创造经济规律,但可以认识和利用经济规律。在生产力水平极低的原始社会和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中,经济规律常作为一种自发的力量控制着人们的行动。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由于生产资料公有制使劳动者的利益从根本上一致起来,人们开始有可能自觉地利用经济规律为社会谋福利。人们按照经济规律办事,便能顺利地实现预期的经济建设目标。如果违背经济规律,就会受到客观规律的惩罚,社会主义建设就会遭到阻碍和破坏。经济规律按其起作用的时代来划分,有在一切社会形态都发生作用的经济规律,如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的规律;有在几个社会形态发生作用的规律,如价值规律;有在某一社会形态发生作用的特有经济规律,如剩余价值规律是资本主义社会特有的规律,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社会特有的规律。


参见:經濟規律
扫描版:「经济规律」在《汉语大词典》第13386页 第9卷 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