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政

官员考察制度。明朝定以考核武官与文官考察同。凡五年一考,由兵部武选清吏司掌之。


清制,对武职的考察称为军政。每五年举行一次,以四格叙其功劳,以八法定其处分。军政四格,八旗指操守、才能、骑射、年力;绿营指才技、年力、驭兵、给饷。八法与文官同。考察武职,将军、都统、副都统由兵部具疏请旨,三品以下由其长官考察,在京八旗武职,特简大臣考察。绿营军官由其长官考察,经本管题注考语送达兵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