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察

官名。北洋政府始置,为特别部员。民国元年 (公元1912年) 农林 部设视察八人,为特别部员。全国水利 局等也设视察二人。国民党政府也在内 政部设视察十人至十六人;在教育部设 视察员十六至二十四人;在粮食部设视 察十六至二十人,财政部设视察六至十 人,地政署设视察三至五人,军政部及 各厅司署处也设视察员;均为中央行政 各部门派往各地检查有关工作的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