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戮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刑杀罪犯。《周礼·秋官》:“掌戮,下士二人,史一人,徒十有二人”,“掌斩杀贼谍而搏之。凡杀其亲者,焚之。杀王之亲者,辜之。凡杀人者,踣诸市,肆之三日”。


官名。周设此官,掌斩杀死刑罪犯等。《周礼·秋官·掌戮》:“掌斩杀贼谍而搏之。凡杀其亲者焚之,杀王之亲者辜之,凡杀人者踣诸市,肆之三日,刑盗于市。凡罪之丽于法者亦如之;唯王之同族与有爵者,杀之于甸师氏。”注:搏,当为膊诸城上之膊字之误也;膊,谓去衣磔之。”膊:曝。磔:分尸,车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