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长

官名。《周礼》以五家为比,五比为闾。比长为一比之行政官。《周礼·地官》:“比长,五家下士一人”,“各掌其比之治。五家相受,相和亲,有罪奇衺,则相及。徙于国中及郊,则从而授之。若徙于他,则为之旌节而行之。若无授无节,则唯环土内之”。


官名。地位次于闾长、闾胥。周制,五家为比,设比长一人,掌管比中事务。五比为一闾,设闾长一人,掌管闾中事务。见《周礼·地官·族师·闾胥、比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