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文院

官署名。北宋初,以史馆、昭文馆、集贤院为三馆。太宗太平兴国二年(977)修建三馆书院,次年赐名崇文院。设检讨、校书等职,以他官兼领。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并归秘书省。


官署名。宋初以史馆、昭文馆、集贤院、秘书阁会为崇文院,掌管监修国史、经籍图书、书籍修撰和校对等。见《宋史·职官四·秘阁》。参看“史馆”、“昭文馆”、“集贤院”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