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校官

① 参见“检校”。② 官名。辽朝袭唐制而设,指诏除而非正命之加官。始见于太祖九年(915),授齐行本为检校尚书、左仆射。辽之检校官名目繁多,有太师、太尉、太保、太傅、尚书、司徒、司空等等。有时尚在检校之前加特进等称。


官名。掌检校公事、文牍等事。元代中书省的属官中有检校四人,正七品,掌检校左右司、六部公事程期、文牍稽失之事。见《元史·百官一·中书省掾属》。明代初期的中书省、都察院、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户部、刑部、各府都设检校官,掌卷宗等事。见《明史·职官一、职官二、职官四》。清代个别府,如江苏,设检校官。见《清史稿·职官三·府》。参见“检校”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