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天监

官署名。明清掌管观测天文、气象、编制历书之机构。明洪武三年(1370)改司天监设。置监正、监副为正、副长官,所属有主簿,五官正、五官灵台郎、五官保章正、五官挈壶正、五官监候、五官司历、五官司晨、漏刻博士等。三十一年,罢回回钦天监,以其历法归本监。清顺治元年 (1644) 沿置,隶礼部。初设监正、监副等官,皆用汉员。康熙四年(1665) 增设满洲监正、监副。雍正三年 (1725) 以西洋人为监正。乾隆十年 (1745) 增设管理监事大臣一人,始为独立机构。下设时宪科、天文科、漏刻科、主簿厅等。属官与明同。


官署名,掌天文历法等。古代各朝都有掌管或兼天文历法的官员或官署,但名称不同,自明代才始置钦天监,清承明制。明代钦天监的主官称监正、监副;属官有主薄、春夏中秋冬官正各一人、五官掣壶正、五官灵台郎、五官保章正、五官监候、五官司历、五官司晨、刻漏博士等。见《明史·职官三·钦天监》。参看《清史稿·职官二·钦天监》、《历代职官表·钦天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