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源局

官署名。明清工部所属之铸钱机构。元至正二十一年(1361)朱元璋于应天初设。明洪武十三年(1380)隶工部。嘉靖(1522—1566)中以京师城东石大人胡同为鼓铸公署,以虞衡司员外郎领其事。下设局大使一人,副大使一人。铸造通宝钱文。清顺治元年(1644)复置,归工部钱法堂统辖。设满、汉监督各一人、领其事。所属有大使二人,经承五人。下设案房、兑房、钱房、算房、循环房等办事机构。掌监收铜铅及铸钱之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隶度支部。


官署名。负责铸造铜钱。明初在应天府设宝源局,不久又在各行省设宝泉局,与宝源局同时铸钱,未几都停止。后来,清朝又设宝源局,属工部;设宝泉局,属户部;各行省也设局。局内长官叫监督,下设大使,一局分数厂,大使即厂长,主理厂务。见《清史稿·职官一·户部、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