闸官

清朝州县所属吏员之一。掌理河闸蓄泄启闭之事。主要设于运河沿河州县。州属闸官共十四人,山东十一人,顺天府一人,江苏二人。其中属直隶州者八人,属散州者六人。县属闸官共二十五人,江西十一人,山东十四人。


官名。清代河道总督所属有闸官,掌管储水放水、闸门开闭。见《清史稿·职官三·牐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