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班

见“都知”。


(1)朝会时的领班。唐制,凡朝会奏事,以监察御史二人押班。宋制,由参知政事、宰相分日押班,余官随班升政事堂朝谒。(2) 宦官职名。宋置,为宦官的领班,其地位在都知、副都知之下。辽南面官内侍省中有押班、左厢押班、右厢押班。(3) 宋代军官名。其地位在都知、副都知之下。参见“都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