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

在青海省东部,北有湟水,南临黄河,东与甘肃省相邻。属海东地区。面积 1780 平方千米。人口36.9万。辖8镇、15乡。县人民政府驻川口镇。1930年由乐都县析置民和县,取“民族和睦”之意命名。初治上川口,同年移治于古鄯。1933年复迁上川口。1949年设民和县,省直辖。1978年划归海东地区。1986年设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地处祁连山地东部,黄土高原与青藏高原过渡地带。黄河、湟水分别流经南、北。大通河在东北部汇入湟水。全县丘陵起伏,沟壑纵横。属大陆性高原气候。农产春小麦、青稞、马铃薯、油菜籽、蚕豆,河谷地带盛产瓜果、蔬菜。矿产有石膏、金、石英、石油、天然气、煤、铜、大理石。工业有冶金、机械、建材、五金、铸造、编织、乳制品、食品等。兰青铁路及临民、民青公路经此。名胜古迹有马场垣遗址、宏化寺、七里寺药水泉、东沟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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