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格县

在四川省南部。属凉山彝族自治州。面积1904.9平方千米。人口14.4万。辖2镇、31乡。县人民政府驻普基镇。清属西昌县地,顺治六年(1649年)置阿都长官司。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升为宣抚司。雍正六年(1728年)降为阿都长官司,属宁远府。1946年置普格设治局。1952年置普格县,属西康省凉山彝族自治区。“普格”,彝语原为“日普基勒”,简称为“普基”,谐音为“普格”,意为“垭口下的草甸子”。1956年属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1960年布拖县并入,1962年析出复置。地处川西南山地,东部乌科梁子,中部中梁子,西部螺髻山,三山北南平行纵列,绵亘全境。西洛河自北入境,右纳则木河后称黑水河,南流出境。属中亚热带湿润气候。畜牧业以牛、羊、马为主。产稻、荞麦、玉米、马铃薯及烤烟、花椒、生漆。有铜、煤、铅、锌及岩棉等矿。有水泥、造纸、食品、岩棉等工业。西巧公路、普三公路交会境内。纪念地有坪塘村“红军树”。名胜古迹有螺髻山温泉瀑布、热水塘温泉及古邛人大石墓群。


【检索普格县】 古籍全文检索:普格县
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