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阳县

西汉置,属南阳郡。治所即今河南泌阳县。晋属南阳国。南朝宋改属广平郡。北魏改置阳平县。隋开皇七年(587)改为饶良县。大业三年(607)复置比阳县,移治今泌阳县,为淮安郡治。唐为唐州治。天祐三年(906)徙州治泌阳县(今唐河县),比阳县属唐州。元至元三年(1266)废入泌阳县。


古县名。西汉置,“比水所出,故曰比阳”(《元和郡县志》)。治今河南省泌阳县。属南阳郡。南朝宋属广平郡。北魏太和中,置乐陵镇与东荆州于此。后改名阳平县,北周为真昌郡治。隋开皇七年(587年)改为饶良县,大业初复名比阳县,为淮安郡治。唐为唐州治。唐末属泌州。蒙古至元三年(1266年)废入泌阳县(今河南唐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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