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寨沟县

在四川省北部,毗邻甘肃省。属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面积 5290.2 平方千米。人口5.9万。辖2镇、15乡。县人民政府驻永乐镇。以县境内有著名的九寨沟风景名胜区,故名。清雍正七年(1729年)筑城于南坪坝,置南坪营,属松潘直隶厅。1936年属松潘县。1953年析置南坪县,属四川省藏族自治区。1955年属阿坝藏族自治州。1960年省入松潘县,1963年复置。1987年属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1997年更名为九寨沟县。地处川西北丘状高原山地区。全境主属岷山北段。白河、黑河于县东汇合后称白水江,东南流出境。属温带半湿润高原气候。农产有玉米、小麦、马铃薯及豆类。柿、苹果、核桃著称。产大黄、朱苓等数十种中药材,以当归为大宗,黄芪为出口商品。有煤、铜、大理石及铁矿。有农机具、木材、食品、水泥、采煤等工业。南汶、平南、文南公路经此。有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白河金丝猴自然保护区及嫩恩桑措自然保护区(其中九寨沟风景名胜区为世界自然遗产)。民间多自制琵琶,南坪民歌小调旋律源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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