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春地面

明初置,属奴儿干都司。在今俄罗斯滨海边疆区西南颜楚河地方。《明太宗实录》 卷195:永乐十五年 (1417) 十二月戊申,“建州卫指挥李显忠奏,颜春地面月儿速哥愿率家属归附居建州,从之”。后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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