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县

隋开皇十年 (590) 置,属广州。治所即今广东清远市。据民国 《清远县志》 称: 因县内江河清洌,故名。大业初属南海郡。唐属广州。元属广州路。明、清属广州府。民国初属广东粤海道。1920年直属广东省。1988年改设清远市。


古旧县名。隋开皇十年(590年)置,治今广东省清远市。属广州。大业初属南海郡,唐、宋属广州,元属广州路,明、清属广州府。1988年撤销,改设清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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