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州

唐贞观七年 (633) 改州置, 治所在平南县(今广西平南县)。《元和志》 卷37龚州: “因龚江为名。”辖境相当今广西平南县地。天宝元年 (742)改为临江郡,乾元元年 (758) 复为龚州。北宋政和元年 (1111) 废。三年 (1113) 复置,南宋绍兴六年(1136) 又废。


唐贞观七年(633年)置,治平南县(今广西平南县)。属岭南道。以龚江为名。辖境相当今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地。北宋政和元年(1111年)废,三年复置。南宋绍兴六年(1136年)废入浔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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