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河堡

明置,属定辽右卫。即今辽宁本溪满族自治县南草河城镇。《方舆纪要》 卷37辽东都司 “甜水堡” 条下: “又南八十里曰草河堡。” 民国 《奉天通志》 卷82凤城县: “草河自本溪东南流至县治北一百二十里草河城村西入境,村为明草河堡故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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