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元置,治所在今贵州剑河县东北南明镇。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废。
②明洪武五年(1372)改南木洞长官司置,属思州宣慰司。治所即今贵州锦屏县。后属黎平府。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废。
元置,治今贵州省锦屏县。明属黎平府。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