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谷县

西魏恭帝时改白石县置,为广业郡治。治所即今甘肃成县。隋初属康州,大业初属河池郡。唐初为西康州治。贞观初州废,属成州。宝应初没入吐蕃。咸通十三年(872)复置,为成州治。元至元七年(1270)省入成州。


古县名。西魏恭帝元年(554年)改白石县置,治今甘肃省成县。为广业郡治。北周为康州治。隋属河池郡,唐属成州。乾元二年(759年),诗人杜甫寓此,感伤安史离乱,作《同谷七歌》。宝应元年(762年)地入吐蕃。咸通十三年(872年)复置。后为成州治。蒙古至元七年(1270年)废入成州。


【检索同谷县】 古籍全文检索:同谷县
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