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山镇

即今江苏洪泽县西南五十二里老子山镇,在洪泽湖南岸一半岛上。《清一统志·淮安府二》:老子山镇“在清河县西南,接安徽泗州及盱眙县界(盱眙今属江苏)”。


在江苏省洪泽县西南部,东、北、西三面临洪泽湖。面积212平方千米。人口1.5万。镇人民政府驻老子山,镇以驻地老子山得名,村以山名。1949年设老子山镇,1958年改老子山公社,1983年改老子山乡,1985年复置镇。产小麦、稻、大豆等。湖中盛产鱼类、芦苇、菱、藕、杞柳和獐鸡、野鸭等。有电子、钢窗、水泥制品、砖瓦、皮革、造船、酿酒、草柳编织等厂和采石场。老盱、老维等公路经此。淮河、龙河及洪泽湖通水运。名胜古迹有大王庙、仙人洞、凤凰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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