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丝而棼

左传.隐公四年》:“臣闻以德和民,不闻以乱。以乱,犹治丝而棼(纷乱)之也。”

公元前七一九年春,卫.公子州吁杀死卫桓公,自立为君。为了缓合人民对他的愤恨,便挑拨宋、郑两国关系,并联合宋国,出兵围困郑国都城,以制造事端,转移国民和诸侯的视线。鲁隐公问鲁大夫众仲,州吁这样做将来会有什么结果?众仲指出,只有以德和民才是办法,象州吁这样以乱治乱,是治丝益棼,肯定是不会成功的。不久,州吁果然被卫人杀了。后比喻做事不得要领,茫无头绪,越做越糟。

清.梁启超《评新官制之副大臣》:“若一国之最高行政官署,而置权力同等者两人以上,则未有不治丝而棼也。”


兼语 棼,纷乱。整理蚕丝,不先找头绪,则越理越乱。比喻做事不得要领,使问题复杂化。语本《左传·隐公四年》:“臣闻以德和民,不闻以乱。以乱,犹治丝而棼之也。”梁启超《评新官制之副大臣》:“若一国之最高行政官署,而置权力同等者两人以上,则未有不~也。”△贬义。多用于描写做事方法不对,反而使事情更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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