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路受遗顾

汉书》卷六十八《霍光传》:“是时,上年老……察群臣唯光任大重,可属社稷。上及使黄门画者画周公负成王朝诸侯以赐光。后元二年春,上游五柞宫,病笃,光涕泣问曰:‘如有不讳,谁当嗣者?’上曰:‘君未谕前画意邪?立少子,君行周公之事。’遗诏封……光为博陆侯。”

西汉大臣霍光受汉武帝遗诏,辅佐幼主昭帝,他被封为博路侯。故后遂用为托孤之典。

唐.李华《杂诗六首》其五:“绛侯与博陆,忠朴受遗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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