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官六

〔枢密院承旨司〕
【宋会要】
枢密院承旨司,有枢密都承旨、副都承旨,又有枢密院副承旨之名,皆不备置,常以一、二员通书诸房公事。五代有承旨、副承旨,以诸卫将军充。每崇政殿临决庶务,则侍立殿前。侍卫司奏事,则受而读之。又别置兵房副承旨二人,吏房、户房、礼房副承旨各一人,主事八人,主事已上并带诸卫将军同。正令史二十五人,书令史三十四人,兵房掌兵马名籍及卒校迁补、筑城垒、防戍、战守之事。主事二人,令史十三人,书令史二十人,分掌之。吏房掌合门祗候以上迁补之名籍、三公将帅迎受恩命及贼盗之事。主事一人,令史三人,书令史五人,分掌之。户房掌金谷刍粮出纳之事。主事一人,令史、书令史各五人,分掌之。礼房掌礼仪国信之事。主事一人,令史三人,书令史二人,分掌之。别置兵马司,择副承旨主事以下专掌之。主事以下初命者,隶银台司。其给使则左、右押衙、左、右副知客各一人,承引官行首一人,副行首一人,承引官四人,军将十人,至左押衙五周年,补供奉官。大程官百人,有都头、十将、副将之名。东、西二厨食手二十八人。
太宗太平兴国七年四月,以翰林副使、管勾供奉官、殿直文班承制公事杨守一为西上合门使,充枢密都承旨。枢密承旨加「都」字,自守一始也。
淳化四年六月,以枢密院礼房副承旨段延禧为武胜军节度行军司马。先是,诸房主事岁久多授雄望州上佐,仍勒留,但赋禄而已。延禧以老病出为藩镇上佐,优之也。
至道二年十一月,诏曰:「引进使周莹、洛苑使刘承珪荐升轩陛,屡易炎凉,茂着徽猷,播在朝野。朕向者授之成算,咸董偏师,静凶党于西陲,走捷声于北阙。眷兹亮节,宜示宠章,俾分

掌于事权,仍并迁于使额,凡干重务,一以委之。内则兼密勿之司,外则总登闻之任。惩奸去弊,振领提纲,尔其明听朕言,各扬其职,勉思尽瘁,勿忘训词。莹可客省使、签书提点宣徽院诸房公事,承珪可六宅使、同签书枢密院、宣徽院诸房公事,并兼提举司登闻院事司:疑衍。。」三年,莹为宣徽北院使,承珪遂止签书宣徽院兼提举 司事。
真宗咸平元年十月,以引进使、恩州刺史王继英为左神武军大将军、枢密都承旨,又以枢密院兵房副承旨张质为枢密副都承旨、左监门卫将军。
景德三年六月,御崇政殿,阅试枢密院主事而下,先取外方待报奏状三条,令详决之。命枢密副都承旨、左监门卫将军张质、礼房副承旨尹德润宿御书院考第以闻。凡合格者,主事邵文昭、王继凝、王元佑、徐继和并迁逐房副承旨,令史潘正仪等八人迁逐房主事,书令史刑德为守阙主事,毛元等十二人迁令史,余增衣赐有差。又以吏房副承旨王继芳为供备库副使,带旧请受。又以不合格人主事李预为内殿崇班,冯处正、王文翰、阎处文并为东头供奉官,令史赵从赏为西头供奉官,卢延讷左班殿直,(于)[余]国昌等二人右班殿直,并外路差遣,各给见钱。书令史李仲膺等八人与三班奉职,亦给见钱。李预、赵从赏在职岁久,故特优之,人赐马一疋。擢张质为左屯卫大将军,加俸,依前充职。尹德润为左领军卫将

军、枢密院诸房副承旨。先是,止用入仕岁月第补,未尝较其材艺,有迁至主事而懵其职守者。真宗以枢庭政令所出,籍其明习周谨,故特选较焉。
四年七月,诏诸路转运各上所部山川形势、地里远近、朝廷屯戍军马、支移租赋之数,召翰林画工为图,纳枢密院,以备检阅。
大中祥符四年六月,知枢密院王钦若言:「本院诸房所请歙州表纸,自大中祥符元年后置历拘管。今支使外,剩十一万八千三百张。望下三司住支一年,及于本州岛减造。」从之。又遣中使就院宣谕副都承旨张质已下,就太平兴国寺赐御筵。时帝以歙州岁供大纸,其数甚多,颇劳民,思有以宽之。钦若等因有是奏。
九年正月,补枢密院守阙主事马崇素为西头供奉官,合门祗候、书令史马崇至为左班殿直,马崇庆为右班殿直,贴房马用和为借职。崇素等并张旻妻族,是时为副使,陈乞特恩也。
天禧四年六月,诏枢密院,凡给赐钱银,每季进纳数目札子,自今岁作一册进内。
仁宗天圣六年十一月,兵房主事李则、赵兼度岁久当迁。诏以则为吏房副承旨,兼度为礼房副承旨,并专管勾兵房主事公事。
庆历五年八月二十一日,诏今后枢密院都承旨战士宁、王贻庆内一名请假,令上名副承旨一名权于后殿祗应。如两并请假,令从上两人权祗应。候朝参,却依旧。以战士宁请假,后殿无人祗应故也。
至和三年

八月十一日,枢密院言:「本院破食贴房六十人,欲勾拣试。如内有未抄写得诸房文字者,候习学得成,即与给食。如贴房额内有阙,每一名于守阙贴房内从上三人拣试,取书札优者充填。」从之。
《神宗正史 职官志》:都承旨从五品,副都承旨正六品,通领院务及承旨司之事,检察主事已下功过而升黜之。凡御崇政、延和殿,则升以侍立。若禁卫兵校试技艺及蕃国入见,则随事敷奏,承所得旨以授有司。《哲宗职官志》:元佑以文臣带待制充都承旨。
神宗熙宁元年八月二十五日,枢密院言:「北面河西房所行文字并系边要事件,其底本自来各属逐房分掌。稍经岁月,每遇检证,难遽讨寻。」诏:「勘会逐路见行要切事件,即仰接续写录,限在出宣札时同来签押。敢有怠慢,其当行主事等分首从重罚。如是未可漏泄事件,即别置册,副使书写缄封,付逐房收掌。」
二年八月二十二日,枢密都承旨、左监门卫将军元仁政为左藏库使、荣州团练使、除宫观,差监东上合门使李评为枢密都承旨。都承旨旧用合门使已上或大将军,其后专用枢密院吏,而更用士人,复自评始。
九月一日,诏:「近复以士人为枢密都承旨,历年不除,枢密院接遇及所领职事都无可考验,可令史院检寻。如无,即中书详定以闻。」是月八日,又以皇城使、端州团练使李绶充枢密副都承旨。寻诏枢密都承旨、副都承旨见枢密使、副并如合门使礼。添给

及当直兵级、擗掠厅事,仰枢密院条奏施行。先是,手诏令史院检详。史院言:「以止载班着职事,即不见接遇仪范。」至是中书进呈,有是旨也。
十二日,枢密院都承旨李评言:「欲乞依中书检正五房公事例,除寺观亲属职事相干外,余不许出入看谒。」又言:「诸房进卷及诸般案底文字多有贴黄及张缝,并无印记。乞铸一印记,印在院文字,不得别用,以『枢密承旨司记』为文。」并从之。
十月四日,诏:「枢密院逐房副承旨至头名及三周年,与左藏库副使出外。」先是,逐房副承旨第迁有至都承旨者,今都承旨既用士人,而逐房副承旨遂无叙升之望,故有是命。
十二月二十四日,枢密都承旨李评等言:「准枢密院札子,参定本院人吏收补校试赏罚之法。」诏依所定施行。
四年十月九日,枢密院置刑房,选三班内晓法者一人为主事,仍以检详吏房文字刘奉世兼检详刑房文字。
五年正月二十七日,诏:「今后守阙贴房补破食贴房阙,依条试行遣公事三件。自立新条后,两次补试拣选,已是难得合格之人。今后逐房副承旨欲每遇大礼,许保引内外亲属不限服纪两人,充守阙贴房主事,令史保引一名,书令史两遇大礼保引一名实及十六岁已上,不以曾与不曾在别处守仕,但有行止,不曾犯刑责,召命官二人委保,各随状领赴院,呈验人才精神书札堪任习学公事,即收系姓名到院。不限年岁,遇有

破食贴房阙,一例试补。未愿试者,亦听。如阙数少,所试合格人多,别作一项编排,不为黜落度数。如试不中,又不该编排,但及三次以上,在院习学及三周年者,并勒出院。其子孙弟侄出院之后,却能习学进长,合候保引人年分,更许保引一次,当所保引人数。今宽保引之路而峻退绌之格,盖欲广求人才,有可搜择而激厉来者。非如向来只据见在守阙人数累经试黜落之余,短中求长,所以不肯习学书札行遣。又保引者别无沮劝,不公心引致,及教招督责。欲今后一试便中者,所保引令史、书令史与升一名;再试中者,两人已上升一名。主事已上合升一名者,候出职日减一年磨勘。如所引人三试不中勒出院者,连并及二人已上,令史、书令史降一名,主事已上出职日展一年磨勘,余并依前后诏条。应新法以前已入院书历者,且仍旧制。本院令史、书令史欲今后参用三班使臣、流外选人,与本院人隔间收补,仍以十人为额。额足,更不收取。元额有阙,即还于三班院流内铨拣选。使臣取殿直已下至借职,曾经一任,流外选人三考已上,并不曾犯私罪情理重、好人才书札者充。每一阙取两人赴院,于所阙房试公事。满两月拣一名充,资序高者补令史,次者补书令史,不中者令铨班与指射优(使)[便]差遣。内刑房有阙,本院乏人可选,亦许本院定名选取曾经刑法局选人使臣充,仍在十人额

内。」并从所请也。
四月十七日,诏:「三班借职、管勾泾原路经略司文字杨寘与枢密院书令史。」始,上以枢密诸房文牍烦委,胥吏皆父兄保任,多不得人,因命都承旨李评立法,参择流外选人、三班使臣以补员阙。初以莫渊、陈宗道隶刑房典法令,又以寘边吏习事隶河西房。
五月十四日,诏:「枢密院诸房副承旨已下至书令史各增俸钱有差。如因职事受赃,并依中书熙宁五年五月三日条贯仓司乞取军人粮纲钱物法断遣。」上尝谓吏禄薄则不足责其廉,因是遂增二府胥吏之俸,而重赇贿取与之法。
七月二十五日,以尚书比部员外郎、集贤校理、同修起居注曾孝宽为起居舍人,充史馆修撰兼枢密都承旨。旧以本院久吏递迁,或用士人,亦止于右职中选用,文馆兼领,始于孝宽也。
闰七月,枢密院都承旨曾孝宽言:「所有朝班,除依定着外,若遇前殿不视朝、后殿常参起居及随车驾行幸,武臣充承旨,例系鞋立班。臣系文臣,兼领其职,合具靴笏及系鞋,并依修起居注官例。」从之。
六年六月五日,礼房进事目,上批:「二条非催促勘会未圆未明事,似此今后并拟进取旨。」本院五房催促行下文字及勘会未明未圆事皆不带「圣旨」,直付所司,次日具事目进呈。兵房误下相度事,上精于万机,省览周密,虽摘其误,然皆宥之。
九年五月八日,枢密副都承旨张诚一言:「伏见中书、枢密院检正、检详官

非假日不得看谒,接见宾客,惟枢密院都承旨、副都承旨未见该说。今欲应在京司属非假日不得看谒及接见宾客,非廨宇所在者,虽亲戚不得入谒。违者并接见之人各徒二年,职事相干者勿拘。」从之。
九月十六日,诏:「自今枢密都承旨兼(郡)[群]牧使,副都承旨兼副使,更不兼别差遣。」
元丰元年正月十九日,诏自今枢密院诸房副承旨出职,与主事请受,为州钤辖。
二年八月五日,上批:「见修敕令格式,诸所析正,自朝廷立法,付有司者,委枢密承旨司详定闻奏,付诸房遵行。」
二十七日,上批:「龙图阁直学士韩缜见领都承旨,事繁,兼常有奏禀军务,可免祠祭摄事。」
三年十二月十五日,诏自今枢密承旨司传宣止作直奉圣旨行下。
四年正月二十四日,四方馆使、副都承旨张诚一为客省使、都承旨,自是都承旨复用武臣。其后诚一迁正任观察使,为都承旨如故。
十一月二十六日,诏:「枢密院吏止分隶三省,毋拨入六曹。如有剩数并额外存留,转补请受及诸恩例并如故。」
六年六月二十五日,诏:「废罢监牧縻费封桩钱,令枢密承旨司专根究主领。余应封桩钱物令尚书都司取索,置簿拘管。」初,中书尝差堂后官置簿掌封桩钱,至是官制既行,乃分隶焉。
七年十月二十四日,中书省言:「枢密承旨司传宣事已得旨,如别无奏禀,合作录黄、画黄,过门下省覆奏,本省更不入进文字。」从之。
哲宗

元佑元年六月八日,枢密院言:「西人遣使入贡,计会地界,合要承旨司官同共检详本末,计议事体。」诏左司郎中刘奉世权枢密都承旨公事,候边事了日依旧。
十月十二日,诏:「枢密都、副承旨遇引杂公事,并有合奏覆及传奏公事,虽非横行,许升殿侍立。」
二年八月四日,诏:「创立改法并先次施行应修条者类聚,半岁一进呈,以正条入册颁行。若非海行法,即书所入门目,裁去繁文,下所属,仍勿类奏。六曹季轮郎官点检删节,具事目申尚书省、枢密院,令左、右司、承旨司看详当否,甚者取旨赏罚。」从枢密院言也。
五年二月六日,四方馆使李绶为引进使,以再任枢密副承旨及三年,故有是命。
徽宗崇宁四年九月十七日,晋州观察使、枢密都承旨曹诱奏:「臣本以门功四预仕籍,初蒙神考优异先臣,擢臣合门,几三十载。至元符二年冬,自定州路总管召赴阙,权枢密副都承旨。遭遇陛下绍述圣绪,仍使主领职事。崇宁元年,蒙恩除枢密都承旨,迄今首尾七年,岁月已久,筋力早衰,实不堪任。伏望许依王宪例,罢臣枢密都承旨职事。」诏:「曹诱特授保康军观察留后,再任枢密都承旨。」
十月八日,四方馆使、庆州刺史、枢密副都承旨、管勾客省合门、提举中太一宫兼佑神观公事阎仁武奏:「伏念臣历任五朝,窃禄四纪,宣力熙、兰,擢登上合,获侍清燕,滥缀横班。外服召还,内朝供职,复玷恩除,叨居枢属,

兼提举中太一宫、佑神观及专切提举京畿监牧司。日虞心力不逮,虽加勉强,于两司终惧瘝旷。况昨自保州还阙,今二年已上,副承旨宣力亦及一年有余。方今朝仪赞揖,当藉精强,如臣疲耗,或恐不前。若不自陈,未易逃责。伏望许解合门职任,特依钱悦、王殊等近例,换一正任名目。」诏:「阎仁武特授贵州团练使,依旧提举中太一宫兼佑神观公事,罢枢密副都承旨。」
高宗建炎四年十二月十六日,诏以辛道宗为枢密都承旨。先是,承旨阙,后殿进拟邢焕、辛道宗、蓝公佐。上曰:「邢焕戚里,朕不欲令戚里任朝廷差遣。」次乃道宗,上曰:「道宗亦得,但不甚知兵尔。」
绍兴元年十二月三日,诏:「祖宗时枢都承旨一员,并差两制,盖以本兵宥密之地,不可不择人,付以承旨之事。元佑中,范纯礼、刘安世尝任此职。可依祖宗朝故事,置都承旨一员,其杂压检会元佑职制令施行。内未曾任侍从官之人,即依权侍郎法。」
七年正月二十七日,枢密院言:「都、副承旨遇试路分副都监以上射弓,关牒乞殿前司差统领或将官一员伴射。路分副都监以上射弓,并诣都、副承旨教场厅,俟下马,仍相揖。茶毕,射弓讫,点汤,厅前上马。」从之,仍诏常切遵守。
二十八年五月六日,诏:「枢密院诸房副承旨并依熙宁故事,遇副都承旨阙官,后殿有公事,权令祗应日更不侍立。」
孝宗隆兴元年七月二十六日,枢密院言:「

依指挥并省吏额,见管副承旨五人、主事五人、分管兵、吏房、十二房职事。守阙主事二人,今减罢。令史一十四人,均在诸房行遣文字,今减作十人。书令史一十九人,今减五人。守阙书令史三人,今减罢。正名贴房二十八人,今减八人。法司贴司二人,并系试中人。守阙贴房二百人,并均在二十五房书写文字,今减一百人。法司三人,系外差专行断案,并掌宣旨院条册。」诏依减数,永为定额。见在人且令依旧,将来遇阙,更不迁补。
十月二十四日,诏枢密院诸军功赏付身可令检详专一拘催副都承旨给发。
十一月二十八日,诏户部侍郎钱端礼兼枢密都承旨。十二月二十一日,端礼奏已有副都承旨,乞罢。从之。
二年五月十七日,中书门下省言:「枢密院人吏依已降指挥裁减定额,委官置籍。自今后遇有阙,照条书拟迁补,仍每月点检帮勘请给。」从之。继是月二十六日,诏依拟定置籍,今后不许时暂差权支破请给,仍令常切遵守。
十一月二十五日,诏枢密院诸房副承旨各减一选出(宫)[官]。以该遇皇帝登宝位,故有是命。
干道元年正月二十四日,枢密院言:「本院正名贴房张仲礼等状:昨绍兴二十六年十二月内裁减指挥,缘三省书令史名额多,本院书令史数少,于正名贴房内二十八人内从上存留一十三人,兼呈书令史文字,揍三省人数。今来隆兴二年已降裁减指挥,将绍兴二十六年

指挥内恩泽书令史一名、写宣房一十二人各依旧存留了当。唯仲礼等一十三人当时漏行开具,致使一例减罢。」诏:「依绍兴二十六年已降指挥,从上存留一十三人,权书令史。日后遇阙,更不差填,余人不得援例。」
五月二十七日,诏荣州刺史、知合门事兼枢密院副都承旨张说为枢密都承旨。
十一月二十九日,诏枢密都、副承旨系所掌朝廷机要文字,不许出谒及接见宾客。
三年五月十一日,诏:「枢密院各司三十人,永为定额。其合减人且令依旧,将来遇阙,更不迁补。愿比换出职者听。」同日,诏:「枢密院大程官以七十人为额,溢额人且令依旧,今后宰执初除,更不用恩例收补。其外借七分大程官,依旧四十人为额。」
四年三月一日,诏:「枢密院逐房副承旨见今关借金带服系趁赴朝参等,可令祗候库依条例就赐,今后转至人依此取旨给赐。」
六年二月十二日,诏枢密院诸房副承旨依旧令于后殿祗应。
十八日,枢密院言:「房分太多,名称不一,乞依旧制,并作五正房,以兵、吏、礼、刑、工房为名。兵房以兵籍房、机速房、教阅房、揭贴房、赏功房、在京房、支差房、河西房、民兵房并入,诸房转员,不转员、衮转、递迁等军分事务,吏房以在京房、大吏房、小吏房,支差房等事务并入,礼房以河北房、河西房、支差房、吏房知杂房、兵籍房、主管承受圣语文字、时政记等事务并入,刑房系以河西房、兵籍房、小

吏房、广西房、知杂房、在京房、宣旨库等事务并入,工房以在京房、机速房、支马房、写宣房等事并入,院杂司以生事房、内降房、实封房、发递房、架阁库并入。」从之。继而给舍胡沂等条具下项:「兵房:内外诸军人马数,差发军马,内外诸军教阅,内外诸军申请事,诸路州军厢、禁军诸军并三衙招填厢、禁军、效用,诸路民兵敢勇效用,诸路解发武艺出众兵级,诸军收刺效用军兵并收管使臣,外路诸州军解发到寄招人,诸路招到官兵拨隶军分,诸军申陈审验使臣、效用军兵,诸军升差统制、统领将佐等,使臣陈乞从军,诸军兵官起复,诸军发解到子弟发遣归部,诸路兵官并就粮禁军、禁军差屯、驻泊、守把、防托、巡检下兵员招禁军并赏罚增减例物等仗,诸军揭贴兵籍,三衙、江上、四川等处诸军人马数,每月攒具修写投进内外诸军差出屯戍并在寨人马数,诸路州军驻札系将、不系将人马数,三衙、江上、四川统制、统领、将官员数,每月揭贴纳宰执厅兵册并统兵官具员。赏功:内除捕盗有格法赏功依旧三省行遣外,应干涉军事及别无成法功赏,并本院行遣。激赏酒库应申请等,诸路将副并申请事,诸路州军训练系将、不系将兵官,本院准备差遣应陈乞事件,差本院提辖军兵。诸军都虞候换官铨量,诸路将、副下押队禁军拣切,诸军拣汰,诸军教头差、补、升降、转员后取拣河东、陕西路汉弓

箭手。内外封桩禁军阙额请受,团结、纠集民兵土豪,军司申请逐司事,军头司忠佐并祗候军员散员等。皇城司亲从、亲事官、入内院子指挥,(推)[堆]垛子,拣亲事官并亲从、(推)[堆]垛子配填班直,衮转军分、递迁军(合)[分]、转员军分、不转员军分,诸军并诸路州军禁军副都头已上功过赏罚及拣切,应合降宣命。应马事:收买川、秦、广西纲马、荆南孳生马监事务,汉阳军纲马监司事务,德安府应城县孳生马监事务,京畿孳生马监事,内外诸军陈乞泛买纲马,内〔外〕诸军申乞火印纲马,内外诸军开收马事,内外诸军拣退病马,骐骥院应干申请事务,御马院、省马院、骑御马直事务,皮剥所押管纲马官兵赏罚。吏房:应武臣差除,三衙管军、诸路大(师)[帅]、兵官、军职除罢,环卫官带御器械,路分都监、钤辖、总管等知州郡,诸路将副并大小使臣充知城、知寨、都监、巡检等,干办皇城司官、干办军头司官、军器所官、内外诸军属官,使臣差遣,宗室、戚里添差、陈乞宫观岳庙,内降批出除合职,枢密院正将、准备差遣差使使唤并陈乞事件,归正、归附大小使臣、校、副尉差遣,应副尉改转并磨勘,两省内臣磨勘、功过叙用并陈乞路分都监以上差遣并牵复,内中宫人迁补降宣札付身等,内降批出补官使臣、大使臣以上脚色,荐举大、小使臣,殿侍散直改转差使、借差及差遣,应诸军罢军添差铨量,应沿海巡检诸军升带禁卫所

使臣,皇城司差法司、专副。礼房:收掌国书。应国信事务关报接伴名衔、差漕臣等,应副使人宿顿等,使人来程差赐御筵等官,使人到阙差摆铺军兵并打河道官,缴进北使名衔,使人到阙排日差两府押宴,差六曹尚书押宴,差伴射官,差习仪舍人,使人回程差赐御筵等官,差承受并监驿门官。应诸处归明蛮人初补授等,北界、西界、湖南、湖北、川峡、陕西、河东路蕃官承袭降宣,诸路蕃徭人承袭并纳土归明等。诸军统制以下铸印,应缘礼事差拨诸军官兵执仪仗等,诸处关申行事并祈求假故等,赐历日、降宣,下诸路帅漕并诸州军守臣。大礼差官都大提举主管并一行应奉支用物色,都大主管大内公事等,主管承受圣语文字、时政记房。刑房:应诸军统兵官以下至使臣并校、副尉、将校、祗应、效用军兵断案,陕西、河东路蕃官、蕃部犯罪特断,诸路州军应厢、禁军断案,武臣功赏过赎,两省内臣磨勘功过叙用,应诸军官兵叙复官资、牵复职任,诸路招捕盗贼,收捉诸军逃走人,本院人迁补,本院客司迁补,三衙人吏迁补出职,诸路帅司人吏出职补授,诸处关申通知条贯,宣旨库编类本院革弊指挥。工房:应军器事务支移兴造等,御前军器所申请造作、支降军器,内军器库支降收管军器,御前降样制造军器并鞍辔等,诸州军起发岁额并泛抛军器物(科)[料],诸州军起发全角军器,诸军申请

支降并造作军器等,军器所造作御前降样四季鞍并宣赐臣僚鞍辔,总领所桩收驻札诸军弓甲,军器所工匠等造作军器推赏。应修缮事:修筑城郭,修盖营寨,打造修整战船,诸军申请收买竹木等。皇城司制造大礼及逐年敕号,添修仪注等,工部制造应换官人枪袍团牌等,祗候库除破换官人例物等。写宣房、院杂司、印司、检察诸房所行文书用印,承发下外路诸军等处摆铺递角,驱刷行遣递角违滞去处,承发下外路官司斥堠递角,检察生事等房受付文书簿。天申节、会庆节下文思院制造功德疏,东厨申请事件,拣试本院人承填名阙等事件,本院人陈乞收使保引恩例等,本院大程官人员以下转补等。收接诸处缴回递角内引牌筒,销凿簿书,上下半年台官点检簿书,本院杂务点检诸房进发文字。机速房掌行事务,边防急速(运)[军]事,调发军马,移屯非措置控扼去处,遣发间探人并回推恩,探报事宜,诸处申解到归正人并申解到奸细,北界关牒。禁止北贩客船合归刑房,逐年募发海船防托合归兵房,候有调发,移入机速房非次差出兵官干办边事。」从之。
三月四日,枢密院言:「本院吏额承旨五人,依旧。主事五人,令史一十人,今欲添二人。书令史一十四人,今欲添六人。正名贴房二十人,依旧。内一十三人旧权书令史,今并罢权。法司贴司二人,依旧。守阙贴房一百八十五人,已

降指挥,以一百人为额。今裁减,以八十人为永额。一、承旨司八人,元系诸房人兼,今依旧。外差法司三人,今添一名。写宣房书写宣命一十二人,今减七人。检详房一十人,今减五人。编修时政记房七人,今减四人。」诏:「并依其人数,永为定额。请给等并依旧,不得增添。内所增令史依名次递迁,书令史并正名贴房阙,令就今春铨试场拣试。今后遇书令史有阙,方许于正名贴房内时暂差权,候试中正人日罢。」
九年闰正月二十一日,诏枢密院:「今后外路官兵功赏差遣等告敕、宣札、文贴、公据,并令左右司、承旨司、检详所除赍干照请令外,其余付身等令拘催给发使臣每五日一次入进奏院递取监官到院入递日时文状。仍令进奏官专置簿籍发放,每月赴左、右司、承旨司驱磨。」
淳熙二年正月二十九日,诏:「枢密副都承旨、枢密副承旨依旧堂除。」
三月四日,诏:「自今副承旨出职依三省例,头名满三年以次人转补及五年,与差州钤辖。愿出职人与路分副都监差遣,并与理亲民资序。」以枢密院言:「三省都录事头名满三年出职与通判差遣,理知州资序。转补及五年人与通判差遣,亦系亲民。其本院副承旨止有头名满三年出职与州钤辖条法,系兵钤资序,在亲民之上,并以次人未有该载。」故有是诏。
三年八月三日,诏枢密院不系续降指挥额外差置守阙贴房并书写宣命人并罢。


年七月八日,诏自今诸库务官司应回报枢密承旨司,并合同申状。
九年正月十二日,诏:「自今江上、四川都统如有合进呈军器样制及江上都统进奉会庆节马,并盱眙军如遇有发到对境泗州回答本军节仪四物四:疑当作「器」。,马军行司进会庆节马、功德香疏,并令发赴枢密承旨司缴进。诸军进呈新年队牌与降下旧队牌,并付枢密承旨司,令给付逐路。」
十一年十月三日,右正言蒋继周言:「伏见江西路专一训练禁军钤辖下差下程迪,系枢密院人吏。且《大观格》武臣六等差遣,路钤系第四等,须曾经第五等两任及初除正任横行使者,方许除授。干道元年初带训练,专降指挥,选差曾任主兵官。迪并未经任,考之大观格法、干道指挥,无一可者。乞罢迪新任,别与差遣。」从之。
十三年八月六日,进呈承旨司申拍试兵将官礼数。上曰:「承旨司非朝廷比,统制、统领每遇拍试,待之太轻。自今令上厅茶汤,下 拍试。」
十四年九月一日,枢密院言:「敕令所申,昨准指挥,裁减百司吏额,今已尽绝。近准枢密院批下人额,缘逐项并批作系御笔朱书立定之额,即未审合与不合裁减。」诏依隆兴元年七月二十六日已降指挥,见在人见令依旧下「见」字疑当作「且」。。
绍熙三年五月十七日,枢密院言:「诸房副承旨全藉有心力谙晓职事详熟之人。今来张尧俊已陈乞出职,乞差王嘉谋权诸房副承旨,候二年即行正差。」从之。


年十月十一日,诏枢密院:「今后引呈公事,逐房副承旨一员,许于殿上往来,取传文字,其诸房副承旨止令侍立宣旨。」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六 检详所

检详所
【宋会要】
淳熙十三年十二月九日,诏检详所减主管文字一人,亲事官一人,厨子一人,白直兵士二人,看管兵士二人。以司农少卿吴燠议减冗食,下 令所裁定,故有是命。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六 国用司

国用司
【宋会要】

孝宗干道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诏:「朕惟理国之要,裕财为重。向来二三大臣专务简忽,至于用度寖广,漫不加省,因循滋久,殊无变通。夫百姓既足,君孰与不足,量入为出,可不念哉。自今宰相可带兼制国用使,参政可同知国用使,庶几上下同德,永底阜康。」先是,臣僚言:「方今国家所管财用,供军之费十居七八。自兵兴以来,所费益甚。今据户部所供一岁内外收支数目,钱之阙者六百余万缗,米之阙者九十余万石。其外又闻三衙及御营(使)使司、濠州并都督府见各欲招收军兵,无虑二十万计。其招收之初所费例物,系籍之后所费供需,未可以数计也。陛下近以宰相兼枢密使,盖欲使宰相知兵也。宰相今虽知兵,而财谷出入之原,宰相犹未知也,必待户部供具,然后方及知尔。且如三衙等处招兵指挥,必经由三省而出,使宰相早知财谷之务,必不敢轻有施行。非特宰相之不知也,都督府以枢密使领之,但知掌兵于外,初不知用度之从来,其于财谷出纳之实,未尝略加意焉。大臣之于国家,曾何内外之间 不当若

介胄之将,恬然有所不恤也。望陛下法李唐之制,委宰相兼领三司使职事。财谷出纳之大纲「大」下原衍「纳」字,已删。宰相领之于上,而户部治其详。仍乞以户部见今收支阙欠数目降付都督府,委自参议赞谋而咸使知之,庶几戮力一心,共体国事。宰相图回于内,都督府通知于外,凡无名之赏、无益之费,一切痛加撙节。乃若尺籍之虚数,必先有以去之,然后新军可招。老弱之冗食,必先自以汰之,然后精锐可选。太祖、太宗削平僭乱,混一(寓)[宇]内,当时胜兵不满十五万。由此观之,虚数不除,冗食不汰,虽百万之众,终无益于胜负,而其耗蠹国用,是犹竭江河以实漏 ,曾何有纪极哉!」故有是命也。
三年正月十一日,尚书左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叶颙等言:「准敕,宰相兼制国用使,参政同知国用事。今条具下项:一、欲以『三省户房国用司』为名。一、逐时将上及拟进并行下批札文字,欲并依三省体式,仍就用尚书省印。一、常程文字,自行下户部施行。其余取会外路监司州军事务,系于财计利害文字,立号置籍,候回报到逐一钩销外,切虑承受官司报应稽迟,奉行灭裂。如有似此去处,欲具违慢官吏取旨,重作施行。一、行在百司诸军经常岁支月用及年例诸杂非泛支使,自来皆系户部以诸色窠名钱物应副。近又降指挥,从本部所请,以官户役钱等衮同支遣。所有州军合发上供等钱物,户部自合遵

依条法指挥,逐时举催,应副支使。如有每岁经常非泛杂支之外用度钱物及经画利源、节省事务,并从本部措置拟定,申取旨挥施行。一、诸路州军合起发户部钱银物帛米斛等,并系指拟应副行在百司、大军支遣,不可少有阙 。近年州军将合起钱物侵欺移易,拖欠数多,户部虽逐时举催,多是虚申纲解,或不即应报,致有阙乏。已降指挥,诸路州军合起上供等钱物,每岁上下半年从户部比较最稽违拖欠去处,具名按劾,申国用司取旨挥,重作黜责。如有起发足办,别无违滞去处,亦申国用司取旨,优加推赏。在外委逐路总领所依此施行。一、契勘诸路所起经总制钱,近来州军侵占妄用,一岁亏少动以数十万贯。欲令提刑司严行约束,常切检察,今后须管依年额尽数起发。如拖欠违戾去处,按劾申国用司,重作施行。一、逐路总领所申请经常钱粮,本部自合依年例申朝廷科降。一、应得旨文字,欲随事关送三省、枢密院。如系急切事务,即先次行下所属施行。一、欲于三省户房内选点检文字二人、主管文字五人掌管簿书,守阙二人、书写文字一十人,于三省诸房内踏逐选差。添给、纸札等并依机速房已得指挥减半支破。」并从之。
五年二月二十二日,诏国用司可罢,其所行事务并归三省户房。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六 国用所

国用所
【宋会要】

嘉泰三年三月二十三日,臣僚言:「窃惟今日财计,非钱谷不足之可忧,而渗漏日滋之为可虑也。夫钱谷之渗

漏,非一朝一夕之间遽能如是也,实起于朝廷会计之制不立,历年既多,簿书漫不可考,故官吏因得而为奸。昔周家以冢宰制国用,而唐亦以宰相兼领度支。是知财赋国家之大计,其出入之数有余不足,为大臣者皆所当知,乃可节以制度,关防隐欺,使常有余而无不足之患也。国朝沿五代、后唐之制,置三司使,以总国计,应四方贡赋之入,皆归三司,号为计省。故祖宗时特重财计之臣,凡除执政,必先除三司,使更历钱谷之事。三司又各置副使,并以三司使总之。又有三司判司六员,数内刑案一司专推治隐盗,断刑事,则知关防隐欺,祖宗设官未尝不三致意于其间也。且今日费用之最大者无如养兵,请以四总领所言之。一岁出入之数几何,有余不足,亦尝会计而考核之乎 但闻所入甚赢,至于支散,常以(关)[阙]乏告。如司农寺官皆言见在仓储无一月之积,主国计者亦尝究其所以然而为之措画乎 凡此皆财赋之司无所统摄故也。宜略仿祖宗遗意,命大臣兼提领天下财赋,岁终会其出入,有余则桩管以备缓急之须,不足则通融以补其阙乏。隐欺渗漏,则究其实而正其罪。如此则国家财计统之有宗,而奸弊可以少革矣。乞下臣此章,付二三大臣详酌而行之,立为定法。」从之。
〔四年〕十二月五日,诏:「朕仰惟祖宗委任三司,颛总邦计,故能周知源委,出入有常。今之财赋,名归户部,而事权

散紊,不复相通。有司出纳,莫可稽考,更或苛取,重困吾民。朕尝有意变通,比览臣僚奏疏,因思区画,可遵孝宗皇帝典故,宰相兼国用使,参知政事同知国用事。仍于侍从卿监中择才识通练、奉公爱民者二人充属官,俾颛其职,参考内外财赋所入、经费所出,一切计会而总核之,庶几名实不欺,用度有纪,式宽民力,永底阜康。右丞相陈自强兼国用使,参知政事、兼知枢密院事费士寅、参知政事张岩兼知国用事。」
开禧元年正月十七日,中书门下省言:「已降指挥,宰相兼国用使,参知政事同知国用事,薛叔似兼国用司参计官,陈景思兼国用司同参计官。所有合行事件当议行下。一、国用司印,国用使就用堂印外,合铸参计官印一钮,以『国用参计之印』六字为文,令文思院日下铸印。一、令临安府踏逐空闲去处应副充局。一、承受兼提点文字二员,于三省户房选差。内点检文字一名,主管文字九名,开拆发放文字二名,攒筭二名,开局后须管专一在司办事,不许往来充应。一、向来国用司案籍簿书帐目并往年所造会计录令,于合属去处取索,参酌去取,重新详尽立式施行。一、逐时行下外路官司关会帐目文字,从本司开拆司封角,打号上簿,并经由都进奏院承领,照上所批,用皮筒黑匣专递遣发。纔有报到帐目文字,不许拆封,从本院抄记字号,赴本司开拆司呈纳。仍

差进奏官一名、承应铺兵二名使令。一、将来取会户部诸百官司及总领所并诸路监司州郡帐目文字,如有愆期不报及报不以实,许从参计官将当职官具名申奏,及将公吏行下所属行遣,或径行追治。一、所差人吏见帮本身俸给,札下逐处按月支行。其待次人照官资比类帮给,无官人下元来去处放行旧请。所有本司每月等第于左藏库添支钱数,别开具申,取朝廷指挥,行下粮审院批勘。仰所差人吏并依重禄法,如委有劳绩,当议立赏。一、合用纸札、银朱、黄蜡、筒牌、木牌、黄旗、麻索之类,关报临安府转运司,取拨使用。札下两浙转运司,临安府差杖直四名,转运司差承局四名,一季一替。一、选差三省大程官四名,承发在京文字。未尽事件,令本司申取朝廷指挥。」从之。
二月十七日,权兵部侍郎、兼国用司参计官薛叔似、太(明)[常]卿、兼国用司同参计官陈景思申请事件:「一、本司行移并以『国用司』为名。合行下内外官司并诸路监司州军照会,仍从都进奏院疾速遍牒施行。一、今来国用司创置之初,合行下在京及外路官司取会帐目文字。其第一次行移乞用省札,自后从参计官径押公文催促取会。将来间有紧要事节,亦乞用省札。一、所会内外官司帐目文字,但欲参考财赋所入、经费所出,一切会计总核,务宽民力。如户部出纳之数,自有所属元申到账册,可以就

行攒写回报。窃虑部胥并缘生事,方更翻符属部,重行取会,或追唤吏人,旋令供具,甚至妄作名色,科配搔扰,乞严立罪赏约束。所有两浙转运司、临安府、提领户部(搞)[犒]赏酒库所、点检激赏酒库所、榷货务及外路总领所、诸路监司州郡,亦乞一体令进奏院关牒施行。一、应取会帐目,当职官并列衔亲行书押回报。如有本年漏落隐蔽不实之数,却于以后年分参考得出,其元申官不以去替,具名奏劾。一、今来踏逐抽差到人吏,恐其间见充吏役人向后有妨名籍,及有官人新授待阙差遣,并作兼充,开局后须管专一在司办事,不许往来充应。本司亦已帖付各人,不许兼管他处职事,或充应承受文字。今尚虑间有违戾,又复干预,乞严行札下元官司,照已降指挥,按月支行请给外,不许容令更管本处旧役职事及令承受文字文字,原作「字文」,据文意改正。,如违,重作施行。一、已降指挥,向来国用司案籍簿书帐目并往年所造会计录,令于合属去处取索。今乞行下户部,将上项案籍帐目及绍熙、庆元会计录并(王)寺丞稽考财赋册及外路总领所、监司州军等处所申嘉泰元年至四年分岁册年帐并上供钱物册解赴本司,以凭参照施行。一、诸处帐状文字,今欲且令开具嘉泰元年至四年分共四年数目供申。候到,参考总核外,所有开禧元年正月以后收支见在之数,内自户部财赋官司、外自总领所、监司州郡,

合令按月攒具账册,供申本司,参照施行。一、参计官禀议职事,乞依都司官例,诣都堂禀白。其入局假故,亦依都司体例施行。一、照得敕令所复置以来,每月支笔墨油烛等钱,依前项体例施行。一、应合行移取索内外官司及州郡监司等处文字,除御史台、谏院、后省、承旨司、检正司、左右司、检详所、秘书省、编修敕令局、玉牒所互关外,其余并以状申本司,会计财赋,务要关防机密,不容漏泄。今乞照敕令所已行体例,给降黄牓约束。一、所差人吏,已降指挥,不以见任、待次、有官、无官,并自到司日理为实历月日。一、承受兼提点文字及所差人吏,于本处请给外,每月支茶汤、折食、添支食钱各有差。」从之。
二年正月十九日,中书门下省勘会国用司已降指挥差参计官,所有司名目合随印立定。诏以「国用参计所」为名。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六 枢密院编修司

枢密院编修司
【宋会要】

淳熙三年八月三日,诏罢枢密院编修司书写文字溢额人。
十三年十二月九日,诏枢密院编修司减白直兵士一人。以司农少卿吴燠议减冗食,下敕令所裁定,故有是命。
喜定五年六月十九日,编修司言:「已降指挥,枢密院编修司供检文字特与比附检详所,令史理满四年三季,通入仕二十年,解发出职补官,余依检详所已得指挥施行。照得本司吏额三名,与检详所吏额一同。供检文字合改作令史,头名编修文字合改作书令史,第二名编修文字合改作守当官。已上资级遇阙递迁、合得请给等并照检详所例施行。」从之。
七年九月十四日,进呈《高宗中兴经武要略》四百一十四册。详见修书门。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六 时政记

时政记
【宋会要】

时政记。太祖开宝七年闰十月,史馆修撰、判馆事扈蒙言:「窃见唐时每开延英,召大臣论事,必命起居郎、起居舍人执笔螭头,以纪时政,故一朝日录文字稍备。后唐明宗时,亦命端明殿学士及枢密院直学士轮修日历,旋送史馆。近朝以来,此事都废。每季虽有内廷日历,枢密院录送史馆,然所记不过对见辞谢而已,帝王言动,莫得而书。盖宰相以漏泄为虞,史官以 远是隔。望今后凡事经圣断可书简册者,并委宰臣及参知政事每月轮知抄录,送付史馆,以凭修撰日历。」从之。仍命参知政事卢多逊录其事。多逊受诏而未尝成书,今《史馆书目》有是年《时政记草》一卷,后亦失之。
太平兴国中,右补阙、直史馆胡旦又言:「五代自唐以来,中书枢密院皆置时政记。中书即委末厅宰相修录,枢密院即直学士编修,每月季送付史馆。周显德中,宰臣李谷又言枢密院置内庭日历,自后因循废阙,史臣无凭修述。望(今)[令]枢密院依旧置内庭日历,委文臣任副使者与学士轮次记录,送付史馆。」
太宗太平兴国八年八月,诏:「史氏之职,历代所崇,帝王之言动必书,朝廷之政令咸录。所以纪□猷于一代,垂盛烈于千年。爰自累朝,继逢多故,遂令编缵,颇致阙遗。今国家奄有万方,亲临庶务,出一令无非利物,发一言必在忧民。史臣莫得于闻知,美事多成于漏略,宜当圣代,复振宏纲。今后中书门下应有国家裁制之事,及帝王宣谕之言,合书史册者,宜令参知政事李昉旋抄录,逐季送史馆,以凭修撰日历。枢密院所行公事有合送史馆者,亦令副使一人准此。」是月,李昉上言:「所修时政记请每月先以奏御,后付所司。」从之。时虽有时政记之名,但题云「送史馆事件」。昉未几拜相,仍旧编修。又苏易简为参知政事,令代之。自是中书皆参知政事一员编录,惟吕蒙正尝以宰相领,后或参知政事两员录之。至景德元年,始题云「时政记」。
端拱二年十月,中书门下言:「所录时政记,缘皇帝每御前殿,枢密院以下先上,宰臣未上间,所有宣谕圣语、裁制嘉言无由闻知,虑成漏略。欲望自今差枢密副使二人逐旋抄录,送中书。」遂诏枢密副使张宏、张齐贤同共抄录。自后枢密院事皆送中书,同修为一书而授史馆,然皆副使或知院二员同掌之。
真宗景德三年五月,诏枢密所修时政记,每至次月十五日送中书。时命王钦若、陈尧叟同修。
大中祥符五年六月,诏枢密院所修时政记月送史馆。先是,枢密院月录附史事送中书,编于时政记。及是,王钦若、陈尧叟始请别撰,不关中书省,直送史馆焉。
仁宗嘉佑六年七月八日,诏:「中书、枢密院自前积滞下时政记文字,

催促疾速了当。今后逐月编修,于次月中已前进呈。」从起居舍人、知谏院龚鼎臣之请也。
神宗元丰五年五月六日,诏两省、枢密院时政令侍郎、同知枢密院事修,尚书省左、右丞递修。三省同得旨及宣谕,仍于当日纪录。
六年二月二十八日,枢密院言:「(曰)[日]画圣旨,诸房月终类聚成册进呈。自元丰四年正月诏枢密院所得圣旨并当日覆奏施行,月终更不进入。逐房因此拖滞,不即抄录,以责令攒写。欲自今诸房所得圣旨并当日关送院知杂司,置簿抄录,月关时政记房。」从之。
四年四月二十二日,诏三省执政官月以时政记及三省同得旨若宣谕事轮修。
高宗建炎四年五月九日,诏:「今来三省、枢密院系(司)[同]班奏事,所有时政记自合轮次通修。」
六月十八日,中书门下省勘会:「三省诸房自来以行遣过圣旨、御批、麻制、手诏等文字,月终类聚,关时政记房。自扬州循例至今,更不关报,有妨编录。」诏以驻跸越州后行遣过圣旨等文字依自来条例关送时政记房。
绍兴四年三月十八日,诏建炎元年五月一日以后至建炎四年四月一日已前时政记,各令元任宰执省记,编类闻奏。司封员外郎、兼秘书省著作佐郎孔端朝札子:「检准绍兴三年十月二十三日敕节文,虞澐札子奏,『东观日历久废不述,一代大典阙而不书。日者从史馆之请,诏秘书省移文随龙人与夫藩邸帅府旧寮并前宰执,各令记录事迹。今数月矣,未有一应诏者。望具名行下,使撰记本末,各为一书。若前宰执即修时政记,并录以进御,先经(一)[乙]夜之览。』诏令汪伯彦、董耘、梁扬祖、耿延禧各限一月编类闻奏。勘会前项官并是元帅府官属,除见行催促编类外,所见建炎元年五月以后时政记未曾委官省记编类。望朝廷指挥施行。」都省勘会:「时政记房见将建炎四年四月以后时政记逐旋编写投进,降送秘书省外,其已前文字并缘渡江及经遗火,例皆不存。」故有是诏。
十月七日,签书枢密院事胡松年松:原作「公」,据《宋史》卷三七九本传改。言:「今编修到枢密院建炎四年十一月十二日、绍兴元年正月、二月、三月、四月时政记六卷付史馆。」
五年三月十二日,观文殿学士、左银青光禄大夫、提举西京嵩山崇福宫李纲奏:「遵禀圣旨,省记撰述到时政记上下两册,望宣付史馆。」从之。
二十六年九月二十五日,知枢密院汤思退札子奏:「伏 祖宗旧制,枢密院奏事,有宣谕圣语,副使或同知院事抄录。比年以来,久不举行。欲依旧制,遇闻宣谕圣语,恭即书记,每月具录,同时政记上进,降(从)[付]史馆。」从之。
孝宗干道二年五月二十四日,起居舍人陈良佑言:「唐姚为相,表请(伏)[仗]下所言军国政要,宰相一人专知撰录,号时政记,每月送史馆。宰相之撰时政记,自始也。今大臣奏

对有时政记,如唐故事,足以资国史之记载矣。惟是 臣必以无所得圣语为报,遂使帝言壅而不宣,无以示天下与来世。欲望降付两省,今后遇有臣僚奏对,所闻训令随事疏报,不得以无所得圣语为解,庶几尧言布于天下,有光简(谍)[牒]。」从之。
六年三月四日,枢密院言:「编修时政记房吏额见管七人,今减四人。」诏依其人数,永为定额。请给等并依旧请给等:原作「请等给」,据上下文改。,不得增添。
七年正月二十三日,诏三省、枢密院所修时政记于二月一日缴进,自今后逐旬依此。所有干道七年已前未曾修经进者,可接续缴进。
二十九日,中书门下省言:「三省录记圣语,旧以『宣谕圣语』为名。进讫,付时政记房收掌。候修成中书门下省时政记,改作『三省时政记』,再进。」诏:「自今将逐旬所记圣语以『三省宣谕圣语』为名,与时政记同进。候降出,径付国史、日历所。」
八年十一月十九日,中书门下省言:「三省、枢密院修进圣语、时政记,见遵依干道七年正月二十三日指挥,每旬逐日修到时政记,于次旬一日缴进。缘日限所拘,修记文字或有未备。乞自今后于次旬五日已前缴进。」诏令次旬终缴进。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六 御前弓马子弟所

御前弓马子弟所
【宋会要】
开禧二年五月十二日,枢密院奏:「奉旨,令参照旧例,复置御前弓马所,招收子弟,教阅武艺,选练人材,合行事件条具闻奏。今画下项:(御)[欲]以『御前弓马子弟所』为名,隶枢密院。一、乞下文思院铸造铜印一纽,以『提举御前弓马子弟所印』十字为文。一、招致子弟,以五百人为额。一、合差提举官一员,干办官二员,兼押教(措)[指]教官,每以一百人为率,差置一员,合差五员。一、招收子

弟格法,检点干道八年指挥,以五百人为额,委提举官踏逐,或招募见在军、离军兵官品官之家及良家子弟,不以有无官资或武举有学籍生员,并要好人材,年三十以下身长五尺五寸以上之人。令大小使臣一员委保,每二十人申枢密院审量。提举官取旨引呈讫,当日支破请给。一、子弟应募各以斗力支破请受。一、每日卯时入教,巳时放教。一、提举官每季拍试一次,每一斗将选试中斗力高强人引见,量武艺人材补转官资,引见呈试。不中人许行依旧在所习学。一、合用弓马教头每一百人为率差一名。一、今来合用寨屋教场地段,充教阅及一行官属舍屋。权乞于候潮门外大教场内教阅弓马。所有官物,亦权于大教场内空闲屋宇安顿。一、合用弓箭,乞先次支降一百八十张,一石五斗力、一石四斗力、一石三斗力各二十张,一石二斗力四十张,一石力六十张,九斗力、八斗力各一十张。射亲箭三十只,鉴箭四百只。一、合用鞍马、军器、衣甲等,从提举所绩次申请。提举所创立之初,别无公用钱物,欲乞每月支公用钱一百贯文,下左藏库支给,充教阅子弟公用,置历收支。本所(用)[合]用教阅、拍试纪律,候将来差到官属并新招子弟,条具格法,续具申请。」诏并依。提举官差枢密都承旨李壁,干办官兼押教差左领军卫将军李师闵、右领军卫中郎将翟铨。枢密院言:「近降指

挥,复置弓马子弟所,以五百人为额。据提举官节次申,已约招二百一十五人,尚有未招之数。访闻沿边西北州军或有应选子弟,缘路途遥远,无由前来应募。」诏令弓马子弟所除许招揍三百人外,仰江淮宣抚司于两淮招五十人,京湖宣抚司于荆襄招五十人,四川宣抚司于西边招一百人。并各精选,务要人材强壮,武艺等仗合格,候数足回取指挥。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六 皮剥所

皮剥所
开宝二年置,一在嘉庆坊,一在延禧坊。掌割剥马牛驴

骡诸畜之死者,给诸司工匠、亲从角抵官、五坊鹰犬之食,以三班殿侍二人监领,剥手十五人。
真宗咸平五年四月,诏:「皮剥所自今后收官私死马,委使臣当面收剪鬃尾,秤数上历送纳,不须定十四两为额,勒人陪填。」
景德三年二月,诏:「皮剥所每疋死马收炼脂油七两送皮场,充熟皮之用。」
四年七月,诏:「殿前马步军司每鞍马病死,当日内印帖子,勒马主送剥马务,画时纳下给(抄)[钞],不得擅邀乞钱物。」
大中祥符七年五月,诏:「皮剥所断买肉屠户,除元定头疋钱外,岁每纳净利钱千二百贯,逢闰又加百千。句当以三年为满。如未满,不得诸色人陈状添课 夺。」
天禧二年十一月,三司言:「皮剥所每旬上殿,奏收到死畜头疋肉脏数,元无许上殿指挥。检会编敕,不得将带常程公事上殿闻奏。已令本所将合奏文字逐旬于银台司通下。所有冬年寒日节假,旧例支散亲从亲事官并骑马直节料,每人肉脏各二斤。欲乞亦只令具奏,于通进司进入。」从之。
仁宗天圣元年闰九月,诏:「左、右筑球相扑军所请口食、浑腔、死马,令皮剥所依旧例支。」
(仁)[神]宗熙宁五年四月,详定编修敕令所言:「乞今后坊监送纳死马,各具印押关子,开坐疋数,并马赴皮剥所,验认交纳关子,即本所申省帐前粘连,委三司并管勾院磨勘司点检,及将坊监文帐对会。数目不同,即行遣根究情弊。及将里、外务合作一

局,以『皮剥所』为名,只就旧外务舍屋监专公人管勾。里务除拨手分一名赴外务同祗应外,余并减罢。外务所纳坊监及开、祥两县头疋坊:原作「妨」,据上文改。,除死马外,诸杂头疋并各用印纸关子送本务照会。内外务价高者,并就价高处施行。」从之。
高宗绍兴八年九月三十日,诏复置皮剥所,以「行在皮剥所」称呼。以兵部言官私倒毙牛羊无处送纳也。兵部条画:一、监官旧例一员,今欲差同干办(方)[坊]官一员权行兼官,每月量支请给钱五贯文,随历批勘。一、专知官旧一名,手分旧例二人。今欲(置止)[止置]手分一人,兼专知官,依旧募充。除支在京日所破请给外,其赡家食钱依见今库务例支破。一、库子旧例二人,今欲下临安府,于识字有行止厢军或曹司内踏逐出一名、指差一名充填。除旧请外,每食日量支食钱一百文,仍并分擘赴本所历内批勘。一、剥手旧例二人,今欲下临安府权差屠户一名。遇有开剥头畜,实时赴所开剥。如无送纳到死畜,并不得追呼,仍与免其余供应差使。一、把门巡宿剩员旧例系步军司差破一十人,今欲下步军使差大分厢军兵士四人。其请给并分擘就勘所给。一、本所合置官厅(旧)吏舍、筋皮(踪)] [尾角库及(内)[肉]脏等钱库,今欲乞朝廷指挥临安府,于城外近便踏逐系官空地,疾速修盖官厅席屋二间,吏舍席屋二间,凡库屋共二(门)[间]。一、本所旧例每年起收纳置死畜旧文历承受簿、

尾筋皮历架阁簿,年终攒造收支毙畜等帐,赴尚书兵部驱磨。今欲 赏功罚罪簿、并依旧例,起置攒造施行。内合印簿历;并赍赴尚书驾部覆印施行。一、今(未)[来]覆置本所,逐时行移并起置合用簿历纸数,今欲每季支破大抄纸二百张,并随本所请受历内批勘。」并从之。
十月十日,诏皮剥所铸铜印一颗,以「行在皮剥所记」六字为文。同日,诏:「皮剥所受纳官物合给钞木团印一颗,以『行在皮剥所绍兴八年分受纳官物团印』一十六字为文,逐年一易,从文思院给降。」
尾令杂卖场出卖。其收到买名 十一月二十六日,诏皮剥所收到筋皮角令军器所取拨使用,净利价钱等,并赴左藏库送纳桩管,听候枢密院指挥。本所条画:一、在京日出卖死货,系本所置柜封锁,限一月人户实封投状在柜。如限满, 人二赴所属开拆,取逐色价高者为定买朴。三年一界,入纳抵当钱一万五千贯,屋业金银充,所在垛放;准备钱三千贯,见钱,本所垛放;买名钱二千贯,开、祥两县送纳;净利钱三贯,纳本所。本所今措置,欲置柜, 人二赴尚书驾部郎中厅封锁。用讫「用」下疑有脱字。,给付本所,限半月召人户情愿立定逐色钱数及每头疋死货全腔价钱,实封投状,赴柜内收盛。候限满,赴驾〔部〕郎中厅前开拆,取逐所立钱最高者为定。其合纳抵当、准备、净利、买名钱物,并赴所桩管送纳外,权以一年为界买扑。其未有人户间,遇有

纳到死货,欲乞从本所一面开剥,依在市价钱出卖。候召到人户日付人户。一、旧例,诸军班倒死马,并次第具军状赴皮剥所送纳。系官例死牛马等具公文前来,私下死畜本掌地分人申纳。如隐庇不纳,衷私开剥,厢邻人并管辖合干人举发,作不(为应)[应为]从重断罪。本地分知而不举,或失觉察,致被他人告捉,并一等科罪。送纳迟延伤臭,纳人倍纳价钱。一、旧例,纳给诸处 人二到死畜,实时给钞付纳人时:原衍一「时」字,今删。。一、在京日旧例,开、祥两县死畜并两县近城厢界倒死,并合赴皮剥所送纳。其乡村下死畜在外送纳。一、今后诸军并在城应官私倒毙头畜,诸军令管辖官及合干人,私畜委本地分都监,近城厢界委自县尉,并合干巡防人觉察。如隐庇不纳,许诸色人告捉,每头疋支偿钱二十贯文,及管辖合干人并私畜,将本掌地分合干人并送所属,依不应为从重科罪,仍拘纳合肉脏等钱入官。」并从之。
十二月十六日,诏:「皮剥所许依坊监例,从本所踏逐副尉一名,充专知官。其请给依坊监见役人支破。」
九年二月十七日,诏:「行在皮剥所收到肉脏等钱,今后遵依旧法,并赴内(脏)[藏]纳送。其日前已赴左藏库送纳讫钱数,仍限三日依数掇还。」
十三年二月二十五日,诏:「皮剥所召人买扑,不许荫与上件作户名之人前来投状入柜。虽开拆定到价高合买,许一时同投状人陈告,依犯人立定钱数,令告人

便得承买一界。犯人送纳所属,依条(所)[施]行。所有已纳一界准备、抵当、买名、净利四色钱物,并行没纳入官。」从本府请也。
同日,诏:「皮剥所送纳官钱,自皇城门里至内藏库,每贯立定添支脚钱三文。」先是,破脚钱一十文省,缘止是到皇城门外,所有皇城门里至内藏库未有添支,故有是命。
同日,诏:「皮剥所于临安府并行在库务踏逐厢军或曹司二人充库子祗应,其请给以例除旧请外,与日支食钱二百文,遇阙依此。」
同日,诏皮剥所令步军司贴差大分厢军四人,通作六人巡防照管,仍选一名职名高者充部辖节级。
同日,诏:「皮剥所每收到(被)皮及二十张报军器所,限一日差人前来取跋。如不到,许工部勾追。违慢合干人依条施行。」
尾赴杂卖场,每斤支脚钱三文。 同日,诏皮剥所遇送纳
同日,诏皮剥所令纳钱每贯收头子钱三文省,充本所杂收钱。置历收支,每季一易。
十四年九月四日,诏:「皮剥所监官茶汤钱添一十贯文,仍差白直一名。专知官别无衣粮,与每月添支食钱四贯。」
十五年四月十七日,诏:「皮剥所添置军典一名,专令抄转书写簿历等文书。其踏逐抽差请给等,并依内鞍辔库军典体例。」
同日,诏皮剥所:「将来人户买朴界满日,将四色钱数于第一界立定逐色钱上并行增添一倍,立为定额。并一色见钱先次送纳本所垛放,今后逐界准此。内买名、净利系合入官钱数外,有准

备、抵当系人户钱数,本所封桩,准备填欠。如界满,别无拖欠,即合依数却行给还。」本所言:「自绍兴八年第一界人户沈庆民立定置买名钱四百一贯文,净利钱八百一十贯文,准备钱五百五十贯文,抵当钱二千五十贯文,至界终收簇钱一万二千余贯文。自后累年,其出入官钱物数增数倍。今即系第五界人户买扑,其买〔名〕、净利、准备、抵当钱比之初置元立钱数所增不多。」故有是命。
同日,诏:「皮剥所专知、手分依编估打套局门司手分请给则例支破,并推行重禄。」
二十八年六月九日,驾部言:「皮剥所第一界立定马钱数,欲权减一分,召人承买。」从之。
孝宗绍兴三十二年十月二十七日,未改元。工部言:「乞将皮剥所马皮拣选,均数降付殿(葭)[前]马步军司制造军须。其零碎蛀损皮数,令军器所作破皮,以斤重估价出卖。自后皮剥所剥到马皮,每张估钱三百五十文省,同肉(赃)[脏]钱并起内藏库送纳。」从之。
干道五年七月二十八日,枢密院都承旨张说言:「皮剥所乞差都承旨提举,今后以『枢密院皮剥所』为名。监官乞差枢密院使臣兼。乞下三衙,令逐旬具马倒数目申承旨司,却将皮剥所申到开剥(所)数目参照,置历抄上。如遇有收到肉赃等钱,逐旬开具实数,赴承旨司书押。其赤历半年一易。应收支钱物并应倒毙马等,并合置簿在承旨司,每日分明销注,以凭对历驱磨。应官私纳到倒毙马

等朱钞,并日下赴本司上簿给付。余依见行条法施行。」从之。
六年闰五月四日,诏:「枢密院皮剥所今后将马皮尽数赴军器所送纳。其牧放去处,令本军拘收,赴所送纳。」
七年四月三十日,诏:「皮剥所马皮令殿前马步军司差人前去交跋,付逐军应副使用。」从御前军器所请也军:原愆一「军」字,今删。。
淳熙元年二月十四日,枢密院东厨状:「每月见支破料次钱一千贯,乞依堂厨例,贴支钱三百贯。」诏每年于皮剥所合发内藏库(内赃)[肉脏]钱内截留五千贯。
二年五月三日,诏:「皮剥所见在钱物数并行遣事务,除供报枢密院并承旨司外,其余官司更不供报。」
十一年六月七日,诏皮剥所减节级一人、巡防兵士六人。先是,专(封)[知]官一人,手分一人,军典一人,库子二人,节级二人,巡防兵士一十六人。至是,司农少卿吴燠请减冗食,下敕令所裁定,而有是命。
绍熙五年十月十七日,殿前指挥使郭杲言:「节次该遇庆寿、登极、大礼等赏典,士卒普沾恩霈,止有诸军官兵内因名下马毙,开剥伤臭,令偿纳价钱之人未蒙除放。乞按旬逐旋除纳,每月一次,本司牒发赴皮剥所收管销欠,庶使官兵得沾恩霈。」从之。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六 东西府

东西府
【宋会要】

熙宁七年四月九日,诏韩绛居东府第一位,吕惠卿第二位。自是居东、西府(八)[人]位不以次。
八年六月二十四日,诏三省、枢密院官如遇迁拜,东、西府居更不迁移。
神宗熙宁六年七月十七日,诏定两府初除、迁官、转厅、解罢陈乞使臣公人并衮同推恩,止令中书施行。宰臣、枢密、使相七人,枢密使、知枢密院五人,参知政事、枢密副使、同知枢密院四人,签书枢密院事三人。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六 宣徽院

宣徽院
【宋会要】

太祖开宝九年二月,以山南道节度使潘美为检校太傅,依前山南东道节度使,充宣徽北院使。节度使领宣徽自此始也。
八月,以枢密副使楚昭辅权宣徽南院事,以右卫大将军、判三司王仁赡权宣徽北院事。自后使阙,多枢密使、副兼掌之。
太宗太平兴国八年二月,以宣徽南院使、山南东道节度、代国公潘美为忠武军节度使,进封韩国公。先是,美任南院,柴禹锡为北院使兼枢密副使。是年正月,以王显为宣徽南院使,弭德超为北院使兼枢密副使兼:原衍一「兼」字,今删。,故美罢职。
至道元年四月,出宣徽北院使柴禹锡为镇宁军节度使。太宗谓之曰:「旧制,自宣徽北院使出,不过防御使。朕今委尔节旄,亦可谓优恩也。」
三年八月,以内客省使周莹为宣徽北院使。先是,宣徽使班位在枢密副使之上,莹诣中书,请居其下。宰相为言之,真宗嘉其谦退,即从其奏,自是为例。
真宗咸平五年,周莹、王继英为宣徽南、北院使、知枢密院事。会高阳关都总管阙,藩帅乏人,宰臣请辍宣徽使授之。帝以莹颇知军旅事,乃授永清军节度,为高阳关都总管。
景德四年十二月承天节,百官上寿于崇德殿,宣徽使当宣答。时知枢密院王钦若权宣徽使事,钦若在病假,知枢密院陈尧叟复以故不入,宰臣议以参知政事权宣答。真宗曰:「宣徽使、三司使皆不坐,可令丁谓摄事。」是日,钦若径入朝,谓虽承敕,不复摄事。
仁宗景佑二年五月二十六日,诏宣徽院左知客押衙自今每遇出职,与右侍禁。旧止左班殿直,时李从简援枢密副知客例,因定此制。
庆历八年三月,制以殿前副都指挥使、宁武军节度使李昭亮为宣徽北院使。自殿前司迁此,国家恩例也。
十一月二十九日,宣徽使郑戬言:「逐节进奉,已蒙恩依两府臣僚例。所有请俸及诸般赏赐等,乞许依见任宣徽北院使程琳等例支给。」诏特依两府臣僚体例。
皇佑二年九月五日,诏:「今后宣徽使不得二员。」以谏官包拯等言:「宣徽使张尧佐缘后宫得进,乞降诏旨,将来更不令处使相之任及本院供职,仍趣赴河阳,庶几厌塞人情。」因有是诏焉。
至和元年十月二日,殿中侍御史赵抃言:「伏见近年朝廷非次除宣徽使节度使,颇为烦数。切以二者使额在唐季则付与容易,欲乞今后宣徽并节度使内文臣须历中书、枢密院任用,加之德望为人推服,武臣曾经边鄙、建立功业者,方许除拜。兼宣徽使元额只是两员,至如使相之任,体貌尤重,更当谨惜。望以臣言付两府议定,执守施行。上以遵祖宗之法,下以重爵位之赏。」诏中书、枢密院:「今后有如此除改或未允当,即检详执奏。」
《神宗正史 职官志》:宣徽院置使,皇佑三年着令毋过二

员。后富弼以宣徽使判并州,已有二员,诏以边任权增。熙宁三年郭逵、王拱辰在院,用弼例,以观文殿学士欧阳修为南院使,判太原府。然修卒以疾辞。故事,宣徽使与参知政事、枢密副使同知院事,以先后入叙位。每除二府,即宣徽使辞,乞位其下,然后降诏。从之二字疑衍。。
神宗熙宁九年六月二十五日,诏:「宣徽使今后遇以职事侍殿或值中书、枢密院合班问圣体及非次庆贺,并特许序二府班。」从宣徽北院使王拱辰之请也。先是,拱辰乞凡百官仪制乞比签书枢密院臣僚。诏送合门详定取旨,而有是命。
元丰元年十月十八日,以宣徽北院使、检校太傅、中太一宫使王拱辰为检校太尉、宣徽南院使、西太一宫使,许居西京。
三年九月二十八日,户部侍郎、同知枢密院事吕公(着)[着]为正议大夫、枢密副使、权发遣宣徽院。
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罢宣徽院。见任宣徽使依旧,自今更不除人。
六年三月二十三日,宣徽南院使、判大名府王拱辰为安武军节度使、判大名府。官制不置宣徽使,拱辰因再任,遂改命。
哲宗元佑三年十月二十三日,诏复置南、北院宣徽使,仪品恩数如旧制,在京人从视签书枢密院。
六年五月二日,详定编修合门仪制所言:「按旧仪,宣徽使遇有百官起居、称贺、宴日通唤宣答。今复置南、北院宣徽使,仪品恩数并如旧制。其旧制内宣徽使职事,欲依旧修入。如阙,即依见行仪制。」
二十二日,中太一宫使、观文殿学士、左银青光禄大夫、兼侍读冯京除宣徽南院使,仍旧充中太一宫使,许朝朔望。京先除宣徽南院使、知陈州,至是再辞,故有是命。
七月六日,三省言:「张方平元系宣徽南院使、检校太傅、太子少师致仕。元丰官制行,废宣徽使。元佑三年,复制仪品恩数如旧。」诏太子太保致仕张方平依前太子太保,充宣徽南院使致仕。于是中书舍人韩川言:「臣闻宣徽使之名祖宗以宠勋臣,班资恩数与见任执政均,与枢密副使、同知枢密院尤切相等,而皆未尝令带以致仕。且文武异列,不合混并。宣徽使武官也,太子太保文官也,岂可使官号混殽,合从改正。」诏依前旨行下。其后方平辞免,从之。
绍圣三年四月二日,详定重修敕令所言:「宣徽使因官制废罢,以事分隶省寺。元佑三年复置,并无所治之事。」诏罢之。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六 翰林院

翰林院
【宋会要】

凡学士院,置待诏十人。国初承旧制,翰林待诏六人,写书诏。旧制月俸九千,春冬给衣。又有隶书待诏六人,写签题封角。月俸止六千,谓之东头待诏。雍熙四年,废隶书待诏,增翰林待诏十人,并兼御(史)[书]院祗候。录事一人。
景德二年九月,本院言:「孔目官刘尚宾年满,已注宿迁县尉。缘主持书诏,切须谙练,欲乞依吏部铨例,置主事或录事,以本司勒留充职。」诏以尚宾为录事,给孔目官俸。自后不常置。又五代旧制有主事一人,周显德中废。孔目官六人,表奏官六人,驱使官二十人。驱使官旧额六人,咸平二年初置侍讲侍读学士,别补驱使官四人祗应。及杨徽之卒,复以驱使官二人隶学士,因为八人。三年四月,诏学士院不得额外添人。自后再除拜文明、资政、侍读、侍讲、龙图阁、枢密直学士,皆学士院遣守阙驱使官祗应,多特补正名,遂至二十人。景德四年四月,学士院上言:「先准敕,表奏驱使官阙人,于京百司、两省、三馆抽差。即不曾召保拣试。本院见有守阙表奏官八人,驱使官十二人。今欲以此为守阙定额,今后如(是)[有]阙人,即于京百司、两省私名内抽取,依三馆例,召保拣试,送中书看详。」从之。旧又有专知官一人,通引官一人,厨二六人二:疑误。,太平兴国四年并废。
《两朝国史志》学士院:翰林学士承旨、翰林学士、翰林侍读、侍讲学士承旨不常置,以院中久次者一人充。学士六员,掌大诏命。凡国有大除拜,晚漏上,天子御内东门小殿,遣内侍召学士赐对,亲谕秘旨。对讫,学士归院,内侍 院门,禁止出入。夜漏尽,写制进入。迟明,白麻出,合门使引授中书,中书授舍人宣读。其余除授并御札,天子不御小殿,不宣学士,但用御宝,封中书熟状,遣内侍送学士院, 院门而已。至于赦书德音,则中书遣吏持送本院,而内侍锁院如除授焉。院在宣徽院北,凡他官入院未除学士,谓之直院。学士俱阙,它官暂行院中文书,谓之权直。其侍读、侍讲春秋二时开延义、迩英阁,则执经史以侍讲侍读,常日则侍奉,以备顾问应对。其掌写书诏、麻制,则待诏三人。其吏史则有录事一人,孔目官六人,表奏官八人。其给使则有驱使官二十人。承旨,唐置,以学士第一人充,今不常置。学士无定员。
太祖干德元年十一月,以工部尚书窦仪为翰林学士。时学士王着以酒失,扈蒙以请求,皆贬官。太祖谓宰相曰:「深严之地,当以宿儒处之。」范质对曰:「窦仪清介重厚,然已自翰林迁端明。」帝曰:「禁中非此人不可,卿当谕以朕意,勉令就职。」
开宝二年十一月,以中书舍人李昉、知制诰卢多逊并直学士院。时学士王着卒故也。
六年四月,以(制)[知]制诰张澹权直翰林院。时学士李昉责受太常

少卿,止卢多逊在院,又使江南。多逊使还如旧。
九年十一月,以太子少詹事汤帨、率更令徐铉并直学士院。太宗太平兴国四年九月,帨迁光禄卿,罢铉,迁给事中,仍直院。八年六月,铉亦以右常侍出院。
淳化二年闰二月,命翰林学士贾黄中、苏易简同句当差遣院,李沆同判吏部流内铨。学士领外司自此始也。
史臣梁周翰曰:「故事,学士掌内庭书诏,在金銮殿侧,深严莫二,不当预外司事。虽朝廷藉其公才,实非选任之意。至有两省及它局杂官请谒往来,动踰晷刻,有司无所弹击,内外相参,清浊一混,惜哉。」
十月,翰林学士承旨苏易简献《续翰林志》二卷,太宗赐御诗二章,批云:「赐诗之意,因卿进《翰林志》,美卿居清华之地也。」又飞白书「玉堂之署」四字以赐易简,谓宰相曰:「易简告朕求此数字,卿可召至中书授之,他日为翰林中美事。」易简上言:「愿以所赐诗刻石。」帝为真、(宰)[草]、行三体书(名)[各]一本,命待诏吴文赏模勒刊石,以赐易简,仍以百本分赐近臣。
十二月,易简于本院会学士韩丕、毕士安、兼秘书监李至、知制诰柴成务、吕佑之、钱若水、王旦、史馆修撰杨徽〔之〕、梁周翰、直秘阁潘慎修、翰林侍书王着、侍读吕文仲等,观御飞白及三体书。帝闻之,赐上樽酒,太官设馔,至等各赋七言诗。是时,宰相李昉、张齐贤、参知政事贾黄中、李沆亦各赋诗贻易简,悉以上闻。翌日,帝谓昉曰:「朕讽读数四,有以见儒墨之盛而学士之贵也。苏易简儒雅风流,加以乐善好事,朕见其会客赋诗,颇动嘉赏。流传士林,一时盛事也。」
十一月二十三日,诏定降麻事例。宰臣、枢密使、使相、节度使特恩加官除授学士事例:银百两,衣着百疋,覃恩加食邑。起复例:起复银五十两,衣着五十疋。亲王以上有宣赐事例,更不复位。公主未出降,依亲王例宣赐。已出降,令驸马都尉管送。
四年五月,以右谏议大夫、史馆修撰张洎、屯田员外郎、知制诰钱若水并为翰林学士。洎等赴上,帝曰:「学士之职清切贵重,非他官可比。故事,赴上有 设及弄猕猴之戏,久罢其事,然亦非雅。教坊有杂手技、舞、掷盆、弄丸、藏珠于器、吐幡口中之戏,当令设之。」仍诏枢密直学士、知制诰预会。
十一月,武宁军节度使曹彬来朝,宴近臣于长春殿,命翰林学士钱若水、枢密直学士张咏皆赴会。旧制,每命将出师劳还,宴于便殿,当直翰林学士与文明、枢密直学士皆预坐。李昉、扈蒙任学士日,常预斯宴。其后合门使梁迥轻鄙儒士,启太祖罢之。至是始复,从参知政事苏易简之请也。易简又言:「故事,皇帝御楼肆赦,惟学士得升丹凤之西南隅。自今帝御楼覃恩,望令与枢密使侍立御榻之侧。」又取唐陆扆所定光院钱,请振复故事,亦从之。
真宗咸平五年十二月,学士宋白、梁

周翰并罚一月俸,坐草制遗误也。初,命宰臣吕蒙正、李沆并兼门下侍郎,而二人草制之夕遗(亡)[忘]其事(一)。真宗以问白,白等不能对,第请改正,不复降麻,止帖麻用印,重写告身,故有是罚。
景德元年八月,诏学士院自今所赐内外群臣奖谕敕书并须明述绩效始末及若干人数。先是,群臣有劳效者,皆赐敕书奖谕。及受代、考课、赴调,多执以自陈,希望旌赏,然不见事状始末。或言某等者不见同功人数,酬庸之际,难于区别,故有是命。
大中祥符元年正月,以天书降,皇帝奉迎酌献。翰林学士、判太常寺李宗谔上登歌乐章,令本院降诏奖谕。时学士晁迥知贡举,杨亿在假,惟宗谔独直,遂令参知政事赵安仁草之。是月下制,交趾黎至忠加功臣、食邑。旧制,外藩加恩,中书进熟状,晡后画付学士,翌日降制。初议至忠加恩,以是日宣降,而熟状未入,前夕四 ,真宗讶而诘之,乃通进司稽留,即以手札付学士院撰进。时学士院李宗谔直,翌日对,宰相称谕其敏。
三年闰二月,学士晃迥等言:「今月十八日,宰臣召臣等问所降德音不锁院之故。按本院旧制,赦书、德音不曾锁院。臣等商议,除南郊赦书缘车驾斋宿在外,并是预先进入,降付中书,难以锁院外,自余赦书、德音,今后并依降麻例锁院。」从之。
十月,帝谓宰臣曰:「昨日学士草赐陈尧叟诏,述巨诚所传真文,乃云『执迹』。『执迹』虽有所出,流俗闻之非便。又尝草诏述老子乃云『洪惟柱史』。卿宜谕旨,每一诏当令中外易晓。」又尝见 书有以「永安」为「洛汭」者,(一)帝曰:「永安在洛水南,言汭非也。」令改之。
五年七月,学士院言:「本院青词、祭祝斋文相承称尊号。按端拱元年兼秘书监李至起请祠祭、祝文只称皇帝。今请约至所请,凡青词、祭祝斋文不载尊号。又诸路进奉,每降诏敕,多隔岁月,或本官亡殁,犹降诏敕。缘诏语之内皆有嘉称,抚问之意,存没同用,于理非宜。今请每进奉到关,五七日内,令客省具数送院降诏敕。若本官身故者,止委客省勘会。如系官物须除破者,直牒三司,更不降诏敕。又本院文字蠹烂至多,将访旧规,屡成失坠。今欲自天书降后,应系诏、敕、祠、祝等编联大册,差吏三人,专主抄写,日给笔墨食钱三百。所冀编次齐整。」并从之。
九月,学士杨亿言:「疾疹稍痊,虚羸尚甚,望许权免十数日起居。」诏特免半月起居,仍令出宿。时亿疾在假,诏中使挟太医疗之。亿拜章谢。时御笔七言二韵诗曰:「承明近侍究儒元,苦学劳心疾已痊。善保兴居调饪食,副予前席待名贤。」批表尾赐之。
十一月,诏:「翰林学士常留一员在院当直。如有假故,亦须候次学士到院,方得出宿。」
六年八月,学士院谘报:「准诏,减定书诏用纸。今定文武官待制、大卿监、观察使以上

用白诏纸,三司副使、合门使、少卿监、刺史以上用黄诏纸。自余非巡幸、大礼敕书、敕牓外,并用黄表纸。」从之。
八年闰六月,学士院草赐钱惟演诏误书「祭」为「癸」,诏劾孔目吏决杖,待诏赎铜十斤,学士王曾特释之。
天禧元年二月,学士院言:「诏敕词尾并云故兹诏示,故兹示谕,方云想宜知悉。内诸道进奉,相承并不言诏示、示谕。窃思诏词各有嘉奖之意,亦合摽云示谕,今欲添入。又诸处奏告青词以来,只是用纸裹角。今请委三司造黑漆木筒五十枚,凡有奏告,封词赍往。」从之。
三年三月,学士承旨晁迥以疾乞免近职。诏特免宿直。
四年六月,学士院言:「前蒙太宗皇帝赐御书,年深损蠹,欲模勒上石。」从之。
仁宗干兴元年未改元九月,命户部郎中、知制诰宋绶权直学士院。时承旨利瓦伊、学士晏殊、李谘并充使永定陵故也。不数日,召刘筠入院充学士,绶遂罢。
天圣元年十月二十二日,诏学士今后每遇只日至晚出宿,不得有妨公事。时学士止李谘、晏殊故也。
五年六月,仁宗谓宰臣曰:「昨夜降文字,学士撰本,云学士不宿。苟缓急,文书虑成妨阙。自今并令依大中祥符五年诏书施行。」
景佑元年五月十五日,翰林学士承旨盛度等言:「本院见阙《隋书》,应天下图经、《道德经》并疏、《庄子疏》、《冲虚真经》并疏,乞下所属去处各给一部,付本院充公用。内《庄子》并《冲虚真经疏》如监本无,即乞于《道藏》内借本,付三馆差人抄写。」从之。
庆历四年六月二十五日,学士院言:「制诏、斋文、青词并北朝书及非次急速文字,自来只是表奏官装硾裁粘,不得精勤。欲乞取装裁工匠一名,赴院祗应。」从之。
皇佑元年九月,以翰林学士承旨兼端明殿学士、尚书户部郎中、知制诰王尧臣加谏议大夫,以久在禁林,优迁之也。尧臣岁满当迁,宰臣文彦博以其久任,请降是命。
二年九月十六日,新除翰林学士稽颖未及谢卒,诏赐告敕、袭衣、金鞍、勒马于其家。
四年六月五日,诏:「今后学士院所试官员据所试文字依公考定,不得假借等第。」时与试者多权贵子弟,因缘请托,物议喧然,朝廷患之,故有是诏。
至和元年八月十六日,诏学士院自今当宿学士以故请告者,令以次递宿。前一夕,命刘沆为宰相,而召当宿学士杨伟草麻,不至,乃更自外召赵 草之,故有是诏。
九月,翰林学士杨察为承旨,知制诰吕溱、王洙并为翰林学士。故事,学士六员,今洙为第七员,盖宰相过除也。
嘉佑二年十二月九日,诏学士院承内降处分,自今并(阙)[关]白中书、枢密院施行。先是,澶州言河流坏浮桥,后数日而完修之,遂下本院降诏奖谕。而中书言:「官吏护视不谨,已为部使者劾罪。」既令免勘,而诏亦追罢之。
三年六月十五日,诏学士院从下两

员常专一管句编录国朝以来所撰制诏文字。从学士欧阳修之请也。
六年三月,承旨宋祁言:「久病,不可稽朝谒,入学士院,欲带一子侍汤药。」从之。
六月二十日,诏下开封府,今后学士院敕设,只得令杂手(枝)[伎]人祗应。
十月,学士院言:「舍人院并诸宫观、唐书编敕所之类,但置官局,皆有翰林、仪鸾司人祗应。本院地处近密,学士迭直及间与两制(仪)[议]事,自来独无供应。请依逐处例,差翰林、仪鸾司各二人并合要物色赴院祗应,仍半年一替。」从之。
七年二月,学士院言:「臣僚上奏并札子陈请事,唯宰臣、亲王、枢密使方降手诏、手书,自参知政事、枢密副使已下,即无体例。去年三月,因枢密副使陈升之请郡,内批令降不允手诏,当直学士胡宿亦曾论奏,以手诏体重,乞只降不允诏,而不从其请。窃缘近禁动成故事,恐成例,隳废典故。乞自今除宰执、亲王、枢密使有所陈请事,依例或降手诏、手书,自余臣僚更不降手书、手诏,许从本院执奏。」从之。
八月,学士王珪当草立皇子制。珪等对于崇政殿曰:「天下久望立太子,然此议不出自陛下,后必有动摇,则祸乱之萌未可知也。」帝谕曰:「朕思宗庙之重,夙夜不敢安。今立皇子之议,决自朕怀。」珪曰:「陛下诚能为宗庙计,则天下之福也。」于是再拜殿上,退而草诏以进。先是,中书召学士草诏,珪曰:「此大事也,必面禀得旨。」于是求对,朝议以为得体。
八年五月十三日,学士院谘报:「当院窃见逐次入国礼物件段数目札子系御药院编排修写,自来直至看礼物讫,方送本院,多临日 忙,书写不谨,窃恐差误。缘书录凡经四次进印,其书匣又于入国(史)[使]副未进发前给付。乞指挥御(医)[药]院,令每编排定入国礼物数目,先次抄写件段数目札子一本,仍于看礼物五七日以前关送本院,以凭预定修写比对。仍候看礼物讫,续次送进本赴院,再行校勘进呈,免至临日 事。」御药院勘会:「除每年常程礼物亦俟后苑造作所供纳及内降到衣物等齐足,方始见得颜色花样、斤两数目,即于进呈前一二日可以先次具录,供赴学士院。其非泛国信礼物,系逐旋取旨,排办制造,或临时内降,名件不定,即难以预先供写。」诏御药院于看礼物前三日供赴学士院。
英宗治平元年闰五月,诏录学士院具员一本以进。
二年七月,诏:「今后如遇非时锁院,次日不是常朝起居,仰监锁院使臣与学士同共关报合门。」先是,御史台言:「今月四日夜锁院。合门不告报,致有 告报百官赴文德殿听麻。乞今后除中书进熟状,自有帖黄声说追班外,非时锁院并从御药院关报合门追班。」故有此诏。
《神宗正史 职官志》:学士院掌制诰、赦敕、国书及宫禁所用之文词。凡后妃、亲王、公主、宰相、节度使除拜,则

学士草词,授待诏书讫以进。赦降、德音则先进草。大诏命及外国书,则具本禀奏。得画亦如之。凡奏事用牓子,关白三省、枢密院用谘报,不名。自国初至行官制,百司事失其实,多所厘正,而承唐旧典,遵用不改者,独学士院而已。官学士二人,待诏三人。吏录事一人,孔目官六人,表奏官八人,驱使官二十人,守阙驱使官十有二人。学士正三品,凡拜宰相或事重者,宣召面谕旨,则给笔札,书所得旨,禀奏归院,具词以进。余遣内侍授中书省熟状亦如之。若已画旨而有未尽,或舛误,则论奏贴正。乘舆行幸,则侍从以备顾问。有所献纳,则请对或奏对。凡初命为学士,皆遣使就第,宣诏旨召入院。上日,敕设会从官,侑以乐。平时诣三省、枢密院议事,则履见宰相、执政官。自国朝以来,待遇之礼率循故事。旧无常员,及元丰中始裁定,间选久次者为承旨。《哲宗 职官志》同。按故事,学士止六员。至和元年,王洙为学士,系第七员,当时号员外学士。此云无常员,误也。
神宗熙宁三年七月,学士院言:「应下两制详定文字,直舍人院未审合与不合同议。」诏令同议。
八月,诏:「自来封王,合行管内布政牓文等,并节度使初除及移镇或别加恩命,并逐旋进札子,札送学士院,降敕书示谕本镇三军将吏、僧道、百姓。今后如有上项除改恩命,并令学士院每遇降制讫,一面检举施行。」
四年七月十九日,命尚书兵部郎中、知制诰王益柔、尚书刑部郎中、知制诰陈襄兼直学士院,候除学士罢直。以学士韩维在假,阙官宿直,上令差知制诰二人为直院。
九月十四日,知制诰、直学士院陈襄出知陈州。襄论事数忤宰相王安石,尝草河北诏旨,言「水不润下」,中书改之。又明堂赦书有「奉祠紫宫」语,犯俗嫌,故出。
十月十二日,知制诰王益柔罢兼直学士院,以草高丽国答诏非工也。以右正言、知制诰、检正中书五房公事曾布兼直学士院。
六年正月二十一日,诏:「学士院今后大辽国书并诸国诏书合要匣复等,并自下司取索讫,关三司破除。仍谕诸处更不申乞朝旨。」
七年十二月八日,诏:「翰林学士、知制诰至中书、枢密院议事,许系鞋。遇朔望及不因公事,依例穿执。」
十年十月三日,学士院言:「编修内诸司式所送本院式十卷,编学士员数并录表疏、青词、祝文、 院、敕设、宿直之类。看详学士员数系朝廷临时除授,若表疏、青词、祝文,或请祷之意不同,难用一律。况朝廷待学士礼意稍异,宣召、敕设,尽出特恩,关白中书、枢密院,止用谘报,不同诸司。乞下本所,以吏人差补及官物出入之类并立为式,学士所职更不编载。」从之。
元丰二年十一月一日,翰林学士蒲宗孟乞叙班章惇下。从之。以惇先曾任翰林学士,丁忧服阙,再为学士故也。

三年八月五日,诏学士院于尚书省、枢密院用谘报。
九月二十七日,诏尝任翰林学士除资政殿学士以上更不别兼学士。
十月二十五日,诏翰林学士并听佩鱼。
五年五月十九日,诏翰林学士见执政官议事并令系鞋。
八月八日,诏翰林学士独员,三直免一宿。
六年三月二十五日,学士院言:「本院久例,亲王、使相、公主、妃并节度使等除受并加恩,并送润笔钱物。自官制既行,已增请俸,其润笔乞寝罢。」并中书省亦言:「文臣待制、武臣横行副使及遥郡刺史以上除改,自来亦送舍人润笔,乞依学士例罢。」并从之。
哲宗元佑元年四月十八日,尚书省言:「除拜官职差遣,缘画录黄已经由门下省,如辞免恩命,中书省既得旨,令降诏不允,乞只从中书省批送学士院进诏,更不重出录黄。」从之。
七月二十八日,翰林学士承旨邓温伯言:「学士如独员,乞两日乞免一宿,候有双员,即依故事。」从之。
五年二月十四日,知亳州、龙图阁直学士邓温伯除翰林学士承旨。
四月二日,诏:「温伯以龙图阁直学士兼侍读,提举醴泉观。其新除翰林学士承旨告缴纳。」
六日,诏:「温伯依旧为翰林学士承旨,其提举醴泉观兼侍读除命勿行。」先是,中书舍人王岩叟封还温伯承旨词头,言:「温伯交结蔡确,陛下践祚之始,草王珪麻制,则曰『预定议于禁涂』。及为确词,则曰『尤嘉定议之功』,轻重之间,包蓄微意,(微)[徼]幸异日,操心不忠。乞收还除命。」诏以次舍人撰词,而言者攻之不置。既改为侍读,岩叟又封还词头。诏以温伯知南京。后四日,卒从初命。
元符元年八月十四日,翰林学士承旨蔡京言:「应执政官见学士之礼,乞下有司立法。」时宰相章惇以道服见京,故有是请。
二年,翰林学士承旨蔡京言:「遇请对,乞不隔班上殿。」从之。
徽宗建中靖国元年三月十三日,翰林学士王觌草日食德音,三省有所贴改。觌待罪,诏令依旧供职。
崇宁五年二月七日,诏翰林学士、两省官及馆阁今后并除进士出身人。
大观元年闰十月四日,中书省奏:「翰林学士刘正夫撰饮福宴(政)[致]语,文字拙恶,音韵不协。」诏以正夫为龙图阁直学士、知河南府。
政和四年二月六日,翰林学士承旨、知制诰兼侍读、修国史、议礼局详议官强渊明奏:「奉御笔,差措置点检学士院。今措置点检到下项:本院回答大辽国书并赐夏国等诸番夷诏敕之类,自来只是临时检寻〔案〕沓使用。欲乞将承受到续降指挥并前后案例添修为本院敕令格式,选差本院使臣人吏就本院编修。更不添破请给,只乞候书成进呈日,具劳绩等第量乞推赏。本院公使厨库钱物浩瀚,自来止系孔目、表奏官轮监,窃虑难以委办。臣欲乞差小使臣一员专监厨库,兼管勾本院

应干钱谷官物等。许臣踏逐,具姓名奏差。其理任、请给、破人并乞依近降点检文字使臣已得指挥施行。兼昨承朝旨,置专知官一名,乞从本院踏逐,具姓名谘报朝廷,指挥特差。仍乞添差兵士十人,节级二名,分番看管。今定人吏选试之法,除录事一名系职级外,有孔目官、正名表奏官、编排表奏官三等。欲乞遇孔目官有阙,令正名表奏官试补,将本院法并制诰敕书等案沓及在京通用敕令格式内出试题五道,以三通二粗为合格。遇正名表奏官有阙,令编排表奏官试补,写大小字诏书各一本,及于本院法并制诰敕书等案沓及在京通用敕令格式内出试题三道,二通一粗及书札精楷者为合格。遇编排表奏官有阙,令私名人试补,写麻制进本一道,以书札精楷者为合格。本院门禁约束,欲乞并依门下、中书后省法施行。今来承行学士,如遇有本职事上殿,乞依六曹长贰例,许带本院有服色二人随入殿门。」诏并依所奏。
五年九月二十七日,诏翰林学士王甫赐名黼。
十月二十九日,御书「摛文堂」牓赐学士院,学士承旨强渊明、王黼上表谢。
钦宗靖康元年四月二十三日,翰林学士吴幵等言:「契勘大礼锁院,麻三道以上,系双宣学士宿直分撰。今月十六日 院,麻六道,止系权直院莫俦独宿。欲乞今后遇三道以上,双宣二员。」从之。
高宗建炎元年六月五日,诏新除翰林学士谢克家为述古殿直学士、提举扬州洞霄宫。先是,克家除翰林学士,以知制诰犯祖名,诏权不系「知制诰」三字。克家言:「翰林学士祖宗时若兼领他官,止与职名同。元丰官制行,既专典内制,则必带『知制诰』三字。此不易之制,讵可缘臣轻有改革,望除一宫观差遣。」故有是诏。
绍兴元年五月二十六日,翰林学士汪藻言:「学士院出入道路,经由大行隆佑皇太后殿攒宫门。今来日逐兴工,于入院不便,乞权在本家供职。」从之。
二年九月十九日,直学士院綦(密)[崇]礼言:「自兵兴以来,急于除用,并无降诏之礼,乃或有『如敢迁延,重寘典宪』指挥,非待贤之道。望举行故事,凡六尚书及翰林、端明殿学士以职任并新任,与曾任宰相、执政官,若自外除授,或被召应赴行在者,并令尚书省日下报学士院颁降诏书,以示待遇之礼。且使外任近臣有所取信,以离其官守。」从之。
四年四月十五日,诏:「学士院有官充待诏人及两任,令吏部与不依名次指射差遣恩例一次。」
五月九日,翰林学士、知制诰綦( )[崇]礼、尚书礼部侍郎兼权直学士院陈与义、中书舍人张纲等言:「臣等学识浅陋,播(年)[告]之修,不能发扬圣德,致臣僚建言待罪,乞赐黜责。」诏:「无罪可待,日下依旧供职。」先是,考功员外郎孔端朝言:「建立政事,既有其实;感悟人心,必假于言。唐德宗

之在奉天,陆贽建言:『今盗 天下,宜痛自咎悔,以言谢天下,庶几顽者革心。』故当时所下制书,虽武夫悍卒,无不感动流涕。今陛下留神治道,刻意恢复,听览至勤,奉养至约,行宫不踰牧守之居,射殿亦用茅茨之制,声色无所亲幸,讦直每加优容。既有此实,而播告之言或未有以发之。谓宜制诰号令,因事见辞,痛自引咎,且言陛下忧勤雪耻之意,而侈大夸矜之辞不杂其间,以收拾人心。」诏札与内外词臣。故崇礼等(侍)[待]罪。
七月十日,翰林学士綦崇礼言:「识虑不明,所撰吴玠麻制言语失当,见居家待罪。」诏放罪。先是,臣僚言:「臣 所宣吴玠进职麻制,有曰『陆海神 ,既失秦川之利;铜梁剑阁,敢言蜀道之难』。臣窃谓玠方拥重兵,据要害,而乃云『既失秦川之利』,虽其意指秦之川,然四川皆川也,玠得不疑哉!又云『敢言蜀道之难』,不识『敢言』之义果何谓也!欲乞改正行下。」诏令学士院贴改,故崇礼待罪。
五年六月一日,上谕宰执曰:「朕常以营造为戒,居处不敢求安。前日孙近有文字乞罢修学士院,朕尝见国史载真宗皇帝幸三馆,顾谓近臣曰:『陋屋数十间,何以处天下英俊。』今虽艰难之际,然学士院上漏下湿如此,傥不略与修葺,非所以称朕待遇儒臣之意。」
七月三日,直学士院胡交修言:「胡世将乞宫观,令学士院降诏不允者。契勘世将系是从侄,所撰词显属妨碍。」诏差中书舍人胡寅权直学士院撰行。
六年五月六日,吏部尚书、权翰林学士孙近言:「本院学士胡交修已除刑部尚书,范冲已改除翰林侍读学士,即日止臣独员。窃虑文字拥并,双 日难以旋进。乞望早赐差官。」诏给事中朱震兼权直学士院。
七月六日,吏部尚书、权翰林学士孙近言:「本院已有学士朱震、直院陈与义正官二员,所有臣兼权上件职事乞令解罢。」诏:「学士之职古无定员,贞观以来时多兼领。在明皇世,常置者六人;于穆宗朝,并用者三俊。资卿才德,典服训辞,于国有光,视唐无愧。得一二文翰之士,虽曰朋来;岂咫尺对扬之英,遽先引去。正籍耆儒之重,方欣君子之多。勿复固辞,往安厥位。」近又言:「见行官制学士二人,祖宗以来建为定额,望不以臣故紊成宪。」诏不允。
九年三月二十七日,殿中侍御史谢祖信言:「国家遭中否之运,十年于此,天意助顺,舆地自归。今归附之始,而朝廷在江吴,道里辽邈,所以宣至意,收人心,唯在于号令文告之辞。则推诚不可以不至,引咎不可以不深。广『推赤心,置腹中』之语,使上无匿指;法『伤居尔体,痛在朕躬』之意,使人得所欲,则叛者庶几革心。」诏札付学士院、中书后省照会。
七月二十五日,诏:「新(腹)[复]州军今后遇有合降诏书,令学士院请宝讫,赴三省、枢密院给发。」
二十七年九月二十四日,尚书工部

侍郎兼直学士院王纶言:「本院待诏应奉,昨踏逐到御书院已经试中书学生王世贤、郑汉卿二人,并未有理年出职指挥。乞依讲筵所援御药院封题书艺学李升已出职条法补(援)[授]施行,仍通理到院月日迁补。」从之。
十月十二日,诏:「学士院人吏应奉修写机密国书过七十次至六十次人,各与转一官资;五十次至四十次人,与减三年磨勘;三十次至二十次人,与减二年磨勘。仍自今降指挥之后,每应奉及一十次,与减一年磨勘。」从直学士院王纶请也。
二十九年六月十九日,诏:「学士院系禁庭官司,今后诸色人不得兼外处差遣。有违戾,本院具姓名闻奏。」
同日,给事中兼直学士院周麟之言:「学士院每年正旦及天申圣节回答国书,并遣使贺生辰、正旦国书,并用金镀银装匣,系文思院制造。近来文思院供到,多是金色浅淡,打钑麤 ,托里锦色不鲜明。屡次退换,旋行装饰。欲乞下工部严行约束,如法装办,不得仍前灭裂。其修写国书纸系御前降到,经今已十余年,纸色暗旧,每次多是拣选背用。今乞于御前逐旋请降。及每次行遣国书,写人使到阙赐物总目及遣使礼物数目,并令合干官司取索,以凭书写。近来官司多是不即报应,其间物数间有差错。欲乞申严行下合干官司,实时报应,子细点对,赴院供纳。事关国体,所系非轻,望详酌施行。」诏纸依所乞,余并申严约束。如违,令学士院劾奏。
孝宗绍兴三十二年未改元八月十七日,诏太上皇后生辰功德疏合用表文,令学士修撰。
隆兴元年七月二十八日,诏:「学士院须权行安奉钦宗皇帝几筵,可依旧,仍令重加修盖。自今后应学士院及经筵官日轮二员直宿,稍复祖宗故事。」
八月三日,学士院状:「依指挥并省吏额,西院额管一十四人,今减点检文字一名,书写青词表奏官一名;东院额管驱使官共一十六人,今减末名守阙驱使二人。」诏依拟定,见在人且令依旧,如将来遇阙,更不迁补。
同日,中书舍人兼直学士院刘珙言:「已降指挥,添讲筵官直宿。所有位次,本院屋宇窄狭,乞行展盖。」从之。
十一月七日,诏:「学士院与经筵官、宿直官每月二日合赴德寿宫起居,并圣节开启满散、国忌行香前一日及旬假、节假并与免宿。」
二年闰十一月五日,敷文阁直学士、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王刚中言:「除臣翰林学士,缘官称首系大父名,乞别改除一差遣。」诏改除礼部尚书兼给事中、直学士院。
干道二年十月三日,诏学士院:「自今后车驾诣德寿宫,如遇执政,从便权免宿直。」
三年正月五日,诏学士院自今后每遇筵宴,权免宿直。
四年正月六日,诏学士院今后每遇车驾诣景灵宫四孟朝献,权免宿直。
五年六月十五日,诏:「自初伏日赐学士冰一

月,每日半担。」
同日,诏降白成银冰盆一面,黑漆座全。如遇入伏,令学士院设放使用。
同日,诏降黑漆水桶一只,盖座全,赐学士院使用。
六年五月四日,学士院状:「依指挥省并吏额:西院录事已下一十二人,今乞减罢表奏官二人,以一十人为额。东院驱使官一十四人,今于数内裁减正名驱使官王彦通、马晟二人,减作守阙驱使官,却将守阙驱使官乐德华、赵琪敦减作编排驱使官,更不支破请给,通以一十二人为额。」诏依拟定,各从下裁减。将来见阙日,依名次拨填。其减下人愿依条比换名目者听。
十一月十四日,尚书礼部侍郎兼直学士院郑闻、秘书少监兼权直学士院周必大言:「检准绍兴三十一年十月四日指挥,今次明堂大礼,合加恩臣僚,权宜更不 院宣麻,止降制给诰,并免辞免。候事定日依旧。所有干道元年、三年两郊,并依上件指挥。今来郊祀大礼庆成,其合该加恩臣僚,未审且依近例止降制诰,(难)[唯]复检举自来锁院典故施行。」诏依旧例锁院宣麻。
八年十月二十六日,准御封付院御宝批先降指挥:「经筵官日轮二员,学士院宿直,今可止轮一员。本院自后遵依,永为定式。」既而有旨,经筵官与学士院官每日通轮一员。宿直官约午时入院,临安府供蜡烛一对,夜点照用。来早,院中破宿官点心,至冬供炭一十斤。如遇轮宿直,用簿子隔日书知押字,将书知宿官姓名便阙报御药院具奏。」
九年三月十二日,诏翰林学士承旨除端明殿学士、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承旨」下恐有脱漏。。以曮乞解严近,故有是命。
十二月二十四日,诏秘书省正字崔敦诗兼翰林权直。先是,有旨下国史院具典故,馆职兼权学士院职事如何结衔。既检照申上,而朝廷以《四朝会要》学士院他官兼权者谓之「权直」,遂有是命。其后淳熙五年九月,敦诗再入院,议者以翰林非专掌制诏之地,乃改为「学士院权直」。
同日,诏秘书省正字崔敦诗兼翰林权直,所有请给,除身分料钱随阶官、时服照正字格法,并本省会要茶汤钱依旧支破会:疑当作「合」。,所有职钱并米麦、衣赐,依翰林学士则例,以三分减一支破。所有厅从,除本职合破外,止贴差客司一名,顾募随本职。」
太宗听政之暇,日阅经史,患顾问阙人。太平兴国八年,始用著作佐郎吕文仲为侍读。寻又为翰林侍读,赐绯鱼,寓直御书院,立本官班。尝出经史,召文仲读之。
真宗咸平元年,又访通经义者于参知政事李至。至荐国子直讲崔颐正,召于后园,令说《尚书 大禹谟》,面赐五品服。然自杨徽之始建学士之职,后冯元为翰林侍讲,不带学士。又有冯宗元为侍讲,高若讷为侍读,不加别名,但供职而已。
真宗咸平二年七月,以兵部侍郎兼秘书监杨徽之、户部侍郎夏侯峤并为翰林侍读学士,国子

祭酒邢昺为侍讲学士,翰林侍读、兵部员外郎吕文仲为工部郎中,充侍读学士。先是,侍读名秩未崇。真宗首置此职,择耆儒旧学以充其选,班秩次翰林学士,禄赐如之。设直庐于秘阁,侍读更直。侍讲长上日给尚食珍膳,夜则迭宿,令监馆阁书籍中使刘崇超日具当直官名,于内东门进入。自是多召对访问,或至中夕。中谢日,赐与如翰林学士。
五年正月,宴宗室、侍读、侍讲学士、王府官于崇政殿。以邢昺讲《左氏传》毕也。赐昺及侍读夏侯峤等器帛,昺加袭衣、金带,以昺为工部侍郎兼国子祭酒,依旧充职。
景(佑)[德]四年八月,以翰林侍讲学士、工部尚书邢昺知曹州,班在翰林学士之上,从尚书班列也。侍讲学士外使自邢昺始焉。
天禧元年二月,召直龙图阁冯元讲《易》于宣和门之北阁。时惟待制查道、李虚己、李行简预焉。自是说《易》,尽上、下经,以元使契丹止。
三年十二月,以工部侍郎、参知政事张知白为刑部侍郎,充翰林侍读学士,知天雄军。知白恳求罢免,侍读学士外使自此始也。
仁宗干兴元年未改元三月,以吏部员外郎、直龙图阁、太子左谕德鲁宗道为户部郎中,左正言、直龙图阁、太子右谕德冯元为户部员外郎,并为龙图阁直学士兼侍讲。
十一月,仁宗御崇正殿西庑,召侍读学士利瓦伊、侍讲学士孙奭、侍讲冯元等讲《论语》。宰臣冯拯等曰:「天禧旧制,凡侍臣讲读皆赐坐,讲者设本于前,别坐而听。干兴后,每说书(曰)[日],侍臣皆先就座,赐茶讫,彻席立讲。讲毕复坐,赐汤。自后又取工部郎中冯宗元直龙图阁,亦令讲书。凡说《论语》、《孝经》、《礼记》、《尚书》、《春秋》、《老子道德经》。侍读初无所职,但侍立而已。自宋(缓)[绶]、夏竦为侍读,始令日读《唐书》一传,参释义理。每讲书日,古贤诗或取经书要言书一二纸,其后遂罢。又令侍读读真宗正说经史文字,涉凶恶事,亦须预说。无所规鉴,即不讲。或召中书、枢密院听书,即于侍官前设座。」
景佑元年正月二十六日,给事中、充集贤院学士李仲容言:「臣冠掖垣之地已及七年,新除两人学士,俱是在臣之下,望别赐臣一职名。」诏除守本官,充翰林侍读学士,判史馆。
庆历四年二月,御迎阳门,召辅臣观图画。其画皆前代帝王美恶之迹,可以规戒者。因命天章阁侍讲曾公亮讲《毛诗》,王洙读《祖宗圣政录》,侍读学士丁度读《前汉书》,数刻乃罢。
皇佑三年七月五日,翰林侍读学士、给事中郭劝表乞致仕。帝以劝履行纯谨,立身清约,特命降召不允,示优恩也。
四年九月十二日,知制诰胡宿言:「近命臣充翰林侍读学士,且臣未宜当此职,不敢入谢。」时宿居纶阁久次,执政以禁林员足,未议迁补。又逼于物议,因以金华处之。而谏官李兑、韩贽指言其失,故宿辞,卒亦不许。
至(元)[和]元年十月,

赐翰林侍读学士杨安国钱五十万,仍听大寒暑毋入谒。时安国言衰惫不任侍经席,愿乞骸骨以归。故赐及之。
翰林侍书。唐有翰林侍书学士。
太宗太平兴国七年,以著作郎、翰林祗候王着为著作佐郎、翰林侍书,隶御书院。王着成都人,归朝为隆平主簿,善正书、行草,笔迹甚媚。太宗以字书讹舛,欲令删定,即召着入,授卫尉寺丞、史馆祗候,详定《急就章》,遂为侍书,累至殿中侍御史。
《神宗正史 职官志》:侍读、侍讲正七品,崇政殿说书从七品,掌讲读经史,以学士或侍从职事官有学术者充。其秩卑资浅,则为说书。岁春二月至端午日、秋八月至长至日,遇只日入侍迩英阁,轮官讲读。始至,率以履见,列墩,命之坐,赐茶。(议)[讲]读毕,赐汤,乃退。咸平二年皆置学士,至元丰五年省去「学士」之号。
《哲宗职官志》:元佑七年复增「学士」之号,元符元年省去。
哲宗元丰八年即位未改元。四月十四日,资政殿大学士、光禄大夫吕公着兼侍读。先是,神宗谕辅臣曰:「皇子明年出阁,当以吕公着为保傅。」至是吕公着侍经筵,遵先帝意也。
十二月二十二日,增讲读官职钱为三万。
元佑元年八月六日,吏部侍郎兼侍讲傅尧俞以职烦目病,乞罢侍讲。司马光请改尧俞为侍读,而用范祖禹为侍讲。祖禹,吕公着之婿也,请避嫌。光奏宰相不当以私嫌废公义。韩维奏:「朝廷选执政,本以进达贤能为职,今乃以执政妨用人,不可。方今人材难得,幸而有可用之人,又以执政故退罢。若七八执政各避私嫌,甚妨贤路,且多存形迹,非大公之道。」遂以祖禹兼侍讲。
六月十六日,端明殿学士、光禄大夫范镇落政仕,提举中太一宫、兼集禧观公事、兼侍读。
四年五月四日,诏自今侍读以三人为额。
六年四月十二日,中太一宫使、观文殿学士兼侍读冯京乞致仕。诏不允,令除经筵外,遇朔望赴朝参。未几,京又乞致仕。不允,仍免经筵进读。
七年七月十二日,诏复置翰林侍讲学士,以翰林学士范祖禹为翰林侍讲学士,兼修国史。
八年四月八日,范祖禹言:「近辞免翰林学士兼侍讲学士,蒙降诏不允。伏见神宗之初,司马光、吕公着皆以翰林学士兼侍讲,初不兼学士之职。如以臣久在经筵,乞止兼侍讲。」从之。
元符元年二月十三日,三省言:「裁定六曹寺监文字所状,乞降指挥,翰林侍读、侍讲学士向去置与不置。」诏元佑复置翰林侍读、侍讲学士指挥更不施行。
徽宗元符三年未改元九月四日,诏安焘服(阅)[阕],可依前左正议大夫,除观文殿学士、提举中太一宫、兼集禧观公事、兼侍读。
大观元年三月十二日,翰林学士郑居中可依前执政官恩例,仍除中大夫、资政殿学士、中太一宫使、兼侍读。诏:「郑居中文学政事为众推称,蔽自朕心。擢贰枢

府宥密之地,亲贤所宜。稽考先朝,具存故实。而贵妃恳请,陈义甚坚。嘉其悫诚,终不可夺。」故有是命。
宣和元年七月三日,诏:「观文殿修撰兼侍讲、国史编修官邓雍入侍经筵,阅时滋久,可除显谟阁待制,仍迁侍读。」
六年二月七日,赐开封尹燕瑛进士出身,兼侍读。
钦宗靖康元年九月二十二日,诏吏部尚书莫俦、户部尚书梅执礼为任剧曹,免兼侍读。
高宗建炎元年十二月一日,诏:「朕朝暮见大臣,访庶务,已则泛论古今,援据经史,凡有益于治者,随事商榷,以受荩言。延见进对臣僚,询究利害,退阅四方奏牍,少空则披诵载籍,取鉴前古,故于讲学,久未皇暇。念亲儒臣,以稽先圣之格言、百代之明验,虽羽檄交驰,巡幸未定,亦不可废。可差侍从官四员充讲读官,遇万机之暇,令三省取旨,就内殿讲读。」
三十一日,诏:「将来开讲日,侍讲官于进读书内或有所见,许读毕具札子奏陈。仍降付本所,载之注记,依元丰旧制。」从翰林学士朱胜非请也。
四年八月十八日,尚书吏部侍郎綦 礼等言:「近诏从官日进前代及本朝故事,伏见祖宗以来遴选儒臣,以奉讲读。若令从官一例献其所闻,既非祖宗旧制,且有越职之嫌。况今讲读官并有正员,欲乞止命讲读官三五日供进前代及本朝故事,以资圣学,所有元降指挥乞赐寝罢。」诏讲读官及翰林学士、两省官并依已降指挥。
绍兴元年二月十六日,诏刑部尚书胡直孺兼侍读。以中书门下省言「兼侍读秦桧除参知政事,止有侍读王绹一员」故也。
四月九日,诏赐侍读王绹、胡直孺、侍讲汪藻、胡交修、(候)[侯]延庆御书杜诗扇面。
十七日,诏户部尚书李弥大兼侍读,以讲筵所侍读官(正)[止]有黄叔敖一员故也。
八月十一日,诏以朱胜非为提举醴泉观兼侍读。初,胜非罢同都督,辞免还任、知绍兴府,上曰:「胜非作相三日,值苗刘之乱,当时调护有力,朕岂不知。近日因罢同都督,外方士人上章论胜非功甚多,惟一二台谏不与。昔晋公子重耳备尝险阻艰难,相与在外,自蒲狄至秦,诸臣从者惟狐偃,未始不同。及河,以(壁)[璧]授公子,且欲亡去。公子曰:『所不与舅氏同心者,有如白水。』盖晋公子之霸诸侯,实子犯之助。朕于胜非,不谓众之不知而弃之也。」故有是诏。
十月二十九日,诏讲筵所:「今后住讲日,令讲读官依讲筵日分除假故旦望,隔日轮官接续供进《春秋口义》一授,至开讲日依旧。所有日进故事,仍令侍从官依元降指挥,与讲读官、翰林学士、两省官同进。
三年五月二十六日,诏:「讲筵所见轮官供进《春秋口义》并侍从等官日进故事,可自今后遇六月、十一月权免供进,开讲日权住供进。」
四年十月七日,诏:「讲读官进讲义故事权罢,候过防秋日依旧。」以右司谏赵霈言

「淮海有警,方议亲征,乞少缓」故也。
五年闰二月二十二日,诏侍读官进读《三朝宝训》,从殿中侍御史张绚请也。
六年八月二十七日,诏侍读官许正谢,今后依此,令敕令所于(阁)[合]门格修入。先是,观文殿学士、提举万寿观充行宫同留守孟庾兼侍读,已授告讫,缘侍读、侍讲在法未有许正谢之文,庾以为言,故有是诏。
七年九月一日,权礼部郎陈公辅言:「闻徽宗皇帝、宁德皇后凶讣,陛下宫中见行三年之丧,欲乞凡遇当讲日,只令讲读官供进《口义》,更不亲临讲筵。」从之。既而臣僚以祖宗典故论列,诏如旧制。
十年八月十二日,诏:「中书舍人王鉌、起居舍人张土穹兼侍讲。鉌进讲《孟子》,土穹进讲《左氏传》。以讲筵所言「秋讲在近,见阙官二员」故也。
十一年三月六日,诏权礼部尚书苏符兼侍读,进读《三朝宝训》。
四月九日,诏赐侍读吴表臣、苏符新茶。
二十七日,诏赐复古殿墨侍读吴表臣、苏符、侍讲林待聘、程克俊、王鉌、李易、修注朱翌各二十铤。
十三年三月八日,诏给事中杨愿兼侍讲,进讲《尚书》。
十四年三月二十二日,诏御史中丞李文会兼侍读,工部尚书詹大方、礼部侍郎高阅兼侍讲。先是,讲筵阙,宰臣秦桧曰:「陛下圣学日跻,实难其人。」上曰:「朕学问岂敢望士大夫,但性好读书,宫中无事,(舍)[合]读书写字,一无所为。」桧曰:「士人读书者固多,但少适用。」上曰:「读书贵于适用。若不适用,或托以为奸,则不若不读之为愈。」上又曰:「王安石、程颐之学各有所长,学者但当取其所长,不执于一偏,乃为善学。」桧曰:「陛下圣学渊奥,独见天地之大全。下视专门陋儒,溺于所闻,真太山之于丘垤也。」
十五年十一月十三日,诏宣赐讲读、说书、修注官寒食、端午、冬至节料,观文殿大学士已上钱一百五十贯,酒十瓶;资政殿大学士、学士已上钱一百贯,酒八瓶;待制以上钱五十贯,酒六瓶;未系两制钱三十贯,酒四瓶。今后准此。
十六年二月十六日,讲筵所言:「今后讲筵兼讲《孟子》,相次终篇,依旧制合先奏请点定。今具未经进讲《周易》、《毛诗》、《礼记》、《周礼》。」诏令讲《周易》。
三月二十日,上以《孟子》终篇,特遣中使赐当讲官段拂鞍马、牙笏、金砚、水瓶、墨等。
二十三日,赐侍读、侍讲、修注官以下御筵于皇城司。
二十八日,诏:「经筵进讲《孟子》终篇,可依进讲《论语》终篇例推恩施行。」
十七年正月二十九日,诏资政殿大学士、提举(力)[万]寿观秦 兼侍读。
三月四日,诏给事中兼侍讲段拂除翰林学士,依前兼侍讲。
二十三年十一月七日,《尚书》终篇,特召宰执听讲。进读毕,赐太师、益国公秦桧玉带、牙简、鞍勒,亲御调习名马,命主管讲筵李存约就第赐之。仍赐侍读秦 、签书枢密院事史才、侍讲魏师逊、说书郑仲熊、修注杨迥(全)[金]带、牙简、鞍马有差。
九日,赐宰执、讲筵、

修注官御筵于秘书省,用教坊乐,仍遣中使第赐香茶。秦 等进诗表以谢。
二十五年四月二十三日,《周易》终编,特召宰执听讲。进毕,以犀带、牙简、金鞍勒、良马、银绢命主管讲筵李存约就第赐太师秦桧,仍赐侍读秦 、签书枢密院事郑仲熊、侍讲董德元、王 、修注林一飞金带、牙简、鞍马、银绢有差。内王 以进讲《周易》终篇,加赐金砚匣。秦 等各进诗表以谢。
二十七年十月十一日,进读《三朝宝训》终篇,赐侍读王师心牙简、金鞍勒、良马、象管、端砚、檀香匣、复古殿墨、象牙、黏板、压纸、界方、金砚、水瓶。师心上表谢。
十三日,赐侍读、侍讲、修注官以下御筵于皇城司,用化成殿等乐,仍遣中使第赐香茶。
十五日,王师心等上表谢。
二十八年九月二十六日,守起居郎、兼权中书舍人洪遵言:「臣以记注,陪侍经幄,瞻望天威,近在跬步。至于御茗分珍、华炖锡坐,皆非粪土小臣平生所(取)[敢]觊望。窃见春、秋二讲,每于双日先期书历,经筵官讲读毕,许留身奏事。修注官虽与签书,未尝有奏事者,皆云近例如此。联名一历,不应别为二体。臣伏闻(见)[元]佑中起居舍人吕陶尝乞候讲读罢臣僚再留奏事,并许侍立。以此观之,讲退犹具入侍,何由不许奏事,望下讲筵所,许依讲读官例施行。」从之。
三十二年三月,黄中除礼部侍郎,依旧兼侍讲。
孝宗绍兴三十二年六月,即位未改元。翰林学士承旨洪遵、中书舍人史浩并兼侍读,给事中金安节、权工部侍郎张阐并兼侍讲。
九月,兵部侍郎周葵兼侍讲。
十二月,敷文阁待制、提举万寿观钱周材兼侍讲。
隆兴元年四月,起居郎胡铨兼侍讲,讲《礼记》;右谏议大夫王大宝兼侍讲,讲《易》。
是月,司封郎中、兼崇政殿说书王十朋除起居舍人,升侍讲。
五月,权工部侍郎、兼侍讲张阐除工部尚书、兼侍读。
六月,观文殿大学士、左金紫光禄大夫、醴泉使汤思退兼侍读。
是月是月:原衍一「月」字,已删。,起居舍人马骐兼侍讲,殿中侍御史周操兼崇政殿说书。既而操改除侍御史,升兼侍讲。
二年四月,给事中、兼侍讲金安节升侍读。
五月,殿中侍御史尹穑兼侍讲。
六月,起居郎、兼侍讲胡铨除权兵部侍郎,升侍读。
八月,检正诸房公事王佐、殿中侍御史晁公武并兼侍讲。
闰十一月,敷文阁待制、提举佑神观吕广问兼侍讲。
干道元年三月三日,吏部侍郎陈俊卿兼侍读,殿中侍御史章服兼侍讲。
九月,试中书舍人蒋芾兼侍读,权吏部侍郎魏杞、权礼部侍郎王曮、权兵部侍郎刘仪凤、敷文阁待制、提举佑神观周执羔并兼侍讲。
十二月,资政殿大学士、左通议大夫、提举万寿观钱端礼兼侍读,起居舍人梁克家兼侍讲。
二年五月,敷文阁待制、提举佑神观、兼侍讲周执羔除礼部侍郎、兼侍读。
三年八月,翰林学士刘珙

兼侍读,中书舍人洪迈、左谏议大夫陈良佑并兼侍讲。
四年六月,中书舍人、兼侍讲梁克家升兼侍读,起居郎胡沂兼侍讲。
十月八日,吏部尚书汪应辰兼侍读,诏遇经筵日与汪涓分轮入侍。先是,应辰言:「兄涓见任起居郎。窃见本朝故事,宋郊与弟祁同举进士,有司奏祁名第一,郊第三。章献明肃太后不欲弟先其兄,乃擢郊第一,而置祁第十。盖虽科举取士,而亦存兄弟长幼之序,至今以为美谈。元丰初,曾肇除史官,元佑间苏辙除尚书右丞,亦皆以不应先其兄巩、兄轼为词。而臣今来事理又有甚焉者,凡经筵官、侍讲、侍读皆赐坐,而记言动者皆立。今臣兄为起居郎,其立固当。而臣猥以侍读,反得赐坐。弟坐兄立,非止于相先后而已。后汉太尉郑洪先为司空第五伦所举,及正朔朝会位居伦上,每曲躬自卑。章帝问知其故,因令分隔其坐,由此遂为故事。彼以举将之故而犹有此疑,章帝亦从而别异之。盖朝廷仪制固不当复论私义,而于私义轻重之间,亦必特有所伸,则为臣子者乃得以安其职分。况弟之从兄,又非举将之比乎!欲乞除臣宫观。」故有是命。
五年八月十日,中书门下省检正诸房公事郑闻除权礼部侍郎、兼侍讲。
十二月五日,敷文阁待制、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刘章除提举佑神观、兼侍读。
六年正月二十四日,黄中落致仕,除兵部尚书、兼侍读。
五月,集英殿修撰、提举佑神观胡铨兼侍讲。
十月,权兵部侍郎王之奇兼侍读。
十一月,礼部侍郎、兼侍讲王曮除给事中,仍兼侍讲;吏部员外郎张栻兼侍讲。
七年三月二十四日,权兵部侍郎、兼侍读胡铨除宝文阁待制、提举佑神观、兼侍读。
四月,给事中、兼侍讲王曮除翰林学士、兼侍读。
九月,大子詹事陈良翰、权礼部侍郎周必(太)[大]、宗正少卿林机并兼侍讲。
八年三月,礼部侍郎李彦颖、起居郎苏峤并兼侍讲。
四月,礼部侍郎郑闻除刑部侍郎、兼侍读,权户部侍郎沈夏兼侍讲。
十一月,左谏议大夫姚宪兼侍读。
九年九月,中书舍人留正、王淮并兼侍讲。
十二月二十五日,诏权礼部侍郎李彦颖兼侍读,国子司业戴几先、左司谏(兼)[林]亢宗并兼侍讲并兼:原作「兼并」,据文意改正。。
淳熙七年四月一日,上谓辅臣曰:「兼学士院权直欲更差一员,赵彦中如何 」赵雄等奏:「彦中宗室之秀,尝中词科,又好学,正堪此选。」于是除彦中兼学士院权直。时彦中为秘书郎。
十三年十二月九日,诏:「学士院减守阙驱使官二人,厨子并洒熄打并看管兵士各三人,院子一人。」以司农少卿吴(噢)[燠]议减冗食,下敕令所裁定,故有是命。
淳熙十六年七月十五日,以礼部侍郎李巘兼直院。尤袤乞宫祠,故有是命。
绍熙三年三月十日,以权礼部尚书、兼直院李巘为翰林学士。
五年五月二十四日,

以中书舍人楼钥兼直院。
庆元二年三月十一日,诏:「今后如遇锁院,令当日宣麻舍人同共锁宿。可令宣麻舍人至日随御药先出院宣制,余依已降指挥。」
五年九月二十一日,诏学士院创盖玉堂殿止用「玉堂」为名。

《事略》云天头原批:「此条原夹在本卷第五十九页内。」:元丰三年,除太尉、判河南文彦博至河南未交印,先就第庙坐,以见监司。既交府事,见监司、府官如例程。或以问彦博,彦博曰:「吾未视府事,三公见庶僚也;即交印,河南尹见监司矣。」六年,请老,拜太师致仕。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六 知制诰

知制诰
【宋会要】

太宗雍熙三年十月六日,以著作郎、直史馆李沆、宋湜、左拾遗王化基并为补阙、知制诰。太宗素闻沆与湜有文学,会化基上章自陈,因令中书各试制诰二首。帝览而嘉之,故有是命,仍各赐钱百万。
雍熙四年二月,以右补阙、知制诰[ZZ(Z]范[ZZ)]杲为工部郎中、知京兆府,从其所请。知制诰出领外藩自杲始也。
雍熙四年九月,以主客员外郎、知制诰宋准为金部员外郎。先是,知制诰罢职,多拜谏议大夫,准以病故也。
淳化元年,右正言、直史馆冯起自西川转运使召入,守本官知制诰。不数日追寝,出起知濮州。时郑昌嗣使蜀回,言起政事懈缓,故罢其命。
真宗至道三年未改元四月,以工部郎中、史馆修撰梁周翰为驾部郎中、知制诰。故事,入西阁皆中书召试制诰三篇,二篇各二百字,一篇百字,维周翰不召试而授焉。其后薛映、梁鼎、杨亿、陈尧佐、欧阳修亦如此例。
〔张〕秉以兵部郎中、知制诰为左谏议大夫罢职。时秉草叙用官制,有「顷因微累,谪于遐荒」之句,真宗览之曰:「若是,即先朝失刑矣。」故有是命。
咸平二年四月,以度支郎中、知制诰张茂直授秘书少监,罢职出知(颖)[颍]州。茂直以年老罢职。
咸平三年十月,诏职方郎中、直秘阁黄夷简,主客员外郎、直史馆曾致尧,试知制诰于学士院。时宰相张齐贤荐二人堪掌书命,尝有急制,值舍人出院,即封除(自)[目],命夷简草之。及是召试,物议未允,遂罢其命,夷简迁光禄少卿,致尧任户部员外郎。
天禧三年十二月,知制诰晏殊等言:「本院书籍残缺,帷帐什物多(币)[弊],公用钱亦少。望赐国子印本群书,令仪鸾司供帐,冬季三司给炭,仍增赐公用钱。」诏增月给为三十千,余从其请。
仁宗天圣三年,以吏部郎中、知制诰、知登州张师德迁左谏议大夫。近制,舍人多次补学士。时师德首冠西掖,会擢钱易为学士,以师德被疾,遂特迁官罢职。
天圣四年五月,命知制诰蔡齐、章得象为翰林学士,起居郎、直史馆李仲容等四人知制诰。时阁下惟齐、得象在院,遂命翰林学士夏竦

草制。
景佑元年,知制诰郑向、胥偃、李淑知贡举,阁下阙官,又命翰林学士石中立、张观权且草制。
【宋会要】
宝元二年五月十八日,知制诰举正等言:「舍人院重修阁毕,合撰记文。缘学士宋庠任知制诰日建议修阁,颇详始末,乞令差宋庠撰文。」从之。
康定二年正月十九日,枢密院言:「自来新除知制诰,合门赐告 后即申本院,以凭札付入内侍省,中谢日赐对衣、犀带。」诏合门今后画时申枢密院。
庆历五(元)[年]二月十四日,知制诰张方平等言:「知制诰杨察服除入院,所有班着乞依先入名次。」从之。
嘉佑元年十月二十八日,知制诰韩绛言:「蒙恩授臣龙图阁直学士、知瀛州,况翰林学士知制诰,自来非因陈乞外补未尝差出,望赐裁处。」而翰林学士欧阳修等言:「乞且留绛依旧供职。」从之。
神宗熙宁三年四月,知制诰宋敏求论除幕职官为御史非国朝旧制,以疾乞解职。诏罢知制诰,余所领如故。
【宋会要】

太宗雍熙三年十月六日,以著作郎、直史馆李沆、宋湜、左舍遗王化基并为右补阙、知制诰。太宗素闻沆与湜有文学,会化基上章自陈,因令中书各试制诰二首,帝览而嘉之,故有是命,仍各赐钱百万。
雍熙四年二月,以右补阙、知制诰范杲为工部郎中、知京兆府,从其所请。知制诰出领外藩自杲始也。
雍熙四年九月,以主客员外郎、知制诰宋准为金部员外郎。先是,知制诰罢职,多拜谏议大夫,准以病故也。
淳化元年,右正言、直史馆冯起自西川转运司召入,守本官司知制诰。不数日追寝,出起知濮州。时郑昌嗣使蜀回,言起(正)[政]事懈缓,故罢其命。
【宋会要】
真宗至道三年未改元四月,以工部郎中、史馆修撰梁周翰为驾部郎中、知制诰。故事,入西合皆中书召试制诰三篇,二篇各二百字,一篇百字,维周翰不召试而授焉。其后薛映、梁鼎、杨亿、陈尧佐、欧阳修亦如此例。
【宋会要】
〔张〕秉以兵部郎中知制诰,为左谏议大夫罢职。时秉草叙用官制,有「顷因微累,谪于遐荒」之句,真宗览之曰:「若是

即先朝失刑矣。」故有是命。
咸平二年四月,以度支郎中、知制诰张茂直授秘书少监罢职,出知(颖)[颍]州。茂直以年老罢职。
咸平三年十月,召职方郎中、直秘阁黄夷简,主客员外郎、直史馆曾致尧,试知制诰于学士院。时宰相张齐贤荐二人堪掌书命,尝有急制,值舍人出院,即封除(自)[目],命夷简草之。及是召试,物议未允,遂罢其命,夷简迁光禄少卿,致尧任户部员外郎。
天禧三年十二月,知制诰晏殊等言:「本院书籍残缺,惟帐什物多弊,公用钱亦少。望赐国子印本群书,令仪鸾司供帐,冬季三司给炭,仍增赐公用钱。」诏增月给为三十千,余从其请。
仁宗天圣三年,以吏部郎中、知制诰、知登州张师德迁左谏议大夫。近制,舍人多次补学士。时师德首冠西掖,会擢钱易为学士,以师德被疾,遂特(遣)[迁]官罢职。
天圣四年五月,命知制诰蔡齐、章得象为翰林学士,起居郎、直史馆李仲容等四人知制诰。时阁下惟齐、得象在院,遂命翰林学士夏竦草制。
景佑元年,知制诰郑向、胥偃、李淑知贡举,阁下阙官,又命翰林学士(右)[石]中立、张观权且草制。

宝元二年五月十八日,知制诰举正等言:「舍人院重修阁(笔)[毕],合撰记文。缘学士宋庠任知制诰日建议修阁,颇详始末,乞令差宋庠撰文。」从之。
康定二年正月十九日,枢密院言:「自来新除知制诰,合门赐告 后即申本院,以凭札付入内侍省,中谢日赐对衣、犀带。」诏合门今后画时申枢密院。
庆历五年二月十四日,知制诰张方平等言:「知制诰杨察服除入院,所有班着乞依先入名次。」从之。
【宋会要】
嘉佑元年十月二十八日,知制诰韩(降)[绛]言:「蒙恩授臣龙图阁直学士、知瀛州,况翰林学士、知制诰自来非因陈乞外补未尝差出,望赐裁处。」而翰林学士欧阳修言:「乞且留绛依旧供职。」从之
【宋会要】
神宗熙宁三年四月,知制诰宋敏求论除幕职官为御史非国朝旧制,以疾乞解职。诏罢知制诰,余所领如故。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六 侍讲

侍讲
【宋会要】

淳熙元年八月二十三日,以侍御史宋延祖兼侍讲。
十一月二十六日,秘书省著作佐郎郑侨轮对,因言:「祖宗朝每日召见读、讲官,至仁宗时始有间日一讲之制。」上曰:「自太宗、真宗始置侍讲、读官,于圣学尤为留意。」
十二月二十三日,给事中留正兼侍讲。
二年三月十六日,以给事中、兼直学士院胡元质、侍御史范仲芑兼侍讲。
二十二日,右文殿修撰周必大除敷文(合)[阁]待制、兼侍讲。
五月十八日,以左司谏汤邦彦兼侍讲。
三年九月二日,以兵部侍郎、兼直学士院、兼太子詹事、兼侍讲周必大升兼侍读,礼部侍郎、兼同修国史、兼实录院同修撰李焘兼侍讲。
六日,以中书舍人林光朝兼侍讲。
八月十九日,以中书舍人钱良臣兼侍讲。五年四月除给事中,仍兼职。
五年四月八日,以礼部侍郎齐庆胄兼侍讲。
九月八日,以中书舍人、兼修玉牒王希侣兼侍讲。十(四)[月]除给事中仍兼。
七年四月二十五日,以侍御史黄洽兼侍讲。同日,以户部侍郎、兼详定一司敕令陈岘兼侍讲。
淳熙十六年五月二十八日,宰执进呈谢谔仍兼侍讲。上曰:「谔供中司之职已久,而全不言事,恐其不能任此责。改移之优闲之地,可令仍旧兼讲筵,其人却该通经学。」
六月十四日,诏权户部尚书叶翥兼侍讲。
九月

六日,诏权户部尚书叶翥兼侍讲,右谏议大夫何澹兼侍讲。
绍熙元年三月一日,诏权吏部尚书郑侨兼侍读,权吏部侍郎陈骙兼侍讲。
二年二月一日,诏中书舍人、兼直学士院倪思兼侍讲。
四月二十五日,诏吏部侍郎罗点兼侍讲。
三年三月二十一日,诏给事中尤袤、侍御史林大中并兼侍讲。
五年正月二十四日,诏显谟阁待制、兼皇子嘉王府翊善黄裳兼侍讲。
绍熙五年八月,中书舍人〔陈〕傅良、〔彭〕龟年、起居郎黄由、起居舍人沈有开、侍御史章颖兼侍讲。
十月,起居舍人刘光祖、吏部侍郎孙逢吉兼侍讲。
十二月,右谏议大夫张叔椿兼侍讲。
庆元元年正月,给事中林大中兼侍讲。
二月,起居舍人陈士楚兼侍讲。
四月,右谏议大夫李沐、侍御史杨大兼侍讲。
五月,户部侍郎袁说友兼侍讲。
七月,殿中侍御史黄黼、右正言刘德秀兼侍讲。
二年正月,起居郎曾三复兼侍讲。
四月,中书舍人汪义端、吴宗旦兼侍讲。
八月,吏部侍郎许及之、殿中侍御史姚愈、礼部侍郎杨辅兼侍讲。
三年三月,中书舍人谢源明兼侍讲。
八月,殿中侍御史张釜兼侍讲。
四年正月,中书舍人高文虎、右正言刘三杰兼侍讲。
八月,吏部侍郎张孝伯兼侍讲。
五年七月,右谏议大夫陈自强兼侍讲。
八月,吏部侍郎范仲艺、右正言程松兼侍讲。
十月,殿中侍御史张岩兼侍讲。

十一月,权吏部侍郎费士寅兼侍讲。
六年正月,中书舍人陈宗召兼侍讲。
二月,中书舍人张伯垓兼侍讲。
四月,侍御史汪义和、兵部侍郎赵介兼侍讲。
嘉泰元年二月,殿中侍御史陈谠兼侍讲。
七月,殿中侍御史林痴兼侍讲。
八月,中书舍人邵文炳、右正言施康年兼侍讲。
九月,中书舍人万锺兼侍讲。
二年五月,权吏部侍郎张伯垓兼侍讲。
八月,中书舍人王容、殿中侍御史张泽、右正言邓友龙兼侍讲。
十一月,礼部侍郎张涛兼侍讲。
闰十二月,左司谏宇文绍节兼侍讲
三年八月,侍御史陆峻、右正言杨炳兼侍讲。
九月,中书舍人颜棫兼侍讲。
十一月,给事中萧逵兼侍讲。
四年四月,华文阁(侍)[待]制、提举佑神观薛叔似兼诗讲。
八月,右正言林行可兼侍讲。
开禧元年三月,右谏议大夫李大异兼侍讲。
四月,侍御史邓友龙兼侍讲。
六月,右正言娄机兼侍讲。
八月,左司谏易祓兼侍讲。
二年正月,殿中侍御史徐柟兼侍讲。
七月,左司谏毛宪兼侍讲。
十月,右正言朱质兼侍讲。
三年正月,吏部侍郎卫泾兼侍讲,吏部侍郎雷孝友兼侍讲。
二月,资政殿学士、提举万寿观钱象祖兼侍讲。
三月,右正言叶时兼侍讲。
十一月,左司谏王居安兼侍讲。
十二月,殿中侍御史黄畴若、礼部侍郎章良能兼侍讲。
嘉定元年正月,中书舍人蔡(右)[幼]学兼侍讲。


月,礼部侍郎许奕兼侍讲。
十一月,左谏议大夫傅伯成兼侍讲。
二年正月,刑部侍郎章颖、侍御史陈晦兼侍讲。
十月,左司谏刘 、右正言黄中兼侍讲。
三年二月,左司谏林琰、右正言范之柔兼侍讲。
四年九月,殿中侍御史徐宏兼侍讲。
五年三月,左司谏郑昭先、右正言董居谊兼侍讲。
十月,右正言石宗万兼侍讲。
六年二月,右正言金式兼侍讲。
五月,右正言应(戈)[武]兼侍讲。
七年正月,右正言黄序兼侍讲。
十一月,右正言倪千里兼侍讲。
九年正月,吏部侍郎徐应龙兼侍讲。
九月,右正言李楠兼侍讲。
十二月,右正言刘棠、礼部侍郎袁燮兼侍讲。
七月,左司谏盛章、右正言李安行兼侍讲。
十二年五月,右正言胡卫兼侍讲。
十三年正月,刑部侍郎(愈)[俞]应符、右正言王元春兼侍讲。
三月,右正言张次贤兼侍讲。
十二月,殿中侍御史张攀兼侍讲。
十四年八月,礼部侍郎杨汝明、右正言袭盖卿兼侍讲。
十五年十月,右正言方猷兼侍讲。
十六年二月,殿中侍御史朱端常兼侍讲。
三月,左司谏李伯坚、右正言叶禾兼侍讲。
九月,兵部侍郎杜孝严兼侍讲。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六 讲筵所

讲筵所

《京都杂录》天头原批:「此条已补入侍讲门夹注,删
讲筵所
之名。缘侍读、侍讲多言讲筵所事,未便另立一门,又未便将讲读门内事抽出归此门故也。
」东京大内
讲筵所旧曰说书所,寓资善堂。庆历初,改今名,曰讲筵所。《大典》卷九百四
十一。

淳熙十三年十二月九日天头原批:「此条已补入侍讲门。」,诏讲筵所减祗应御书一人,手分一人,投送看管洒扫兵士二人。以司农少卿吴燠

议减冗食,下敕令所裁定,故有是命。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七 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