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儒四
勘书
【宋会要】
宋朝三馆书,直馆官校对。太祖、太宗朝收诸伪国图籍实馆阁,亦或召京朝官校对,皆题名卷末。
太宗淳化五年七月,诏选官分校《史记》前、后《汉书》。崇文院检讨兼秘阁校理杜镐、秘阁校理舒雅、吴淑、直秘阁潘慎修校《史记》,朱昂再校。直昭文馆陈充、史馆检讨(院)[阮]思道、直昭文馆尹少连、直史馆赵况、直集贤院赵安仁、直史馆孙〔何〕校前后《汉书》。既毕,遣内侍裴愈赍本就杭州镂板。咸平〔中〕,真宗谓宰臣曰:「太宗崇尚文史,而『三史』版本如闻当时校勘未精,当再刊正。」乃命直史馆陈尧佐、周起,直集贤院孙仅、丁逊覆校《史记》。寻而尧佐出知寿州,起任三司判官。又以直集贤院任随领之。
景德元年正月,校毕。篇末并录差(务)[误]文字五卷同进。诏赐帛有差。又命直秘阁刁衎、直史馆晁迥与丁逊覆校前、后《汉书》版本。迥知制诰,又以直史馆陈彭年同其事。
景德二年七月衎等上言:「《汉书》历代名贤竞为注释,其得失相 ,至有章句不同,名氏交错。除无可考据外,博访 书, 观诸本,校定凡三百四十九,签正三千余字,录为六卷以进。」即赐器币有差。今之行者,止是淳化中定本。后虽再校,既已刻版,刊改殊少。
真宗咸平二年闰三月,诏三馆写四部书一本来上,当置禁中太清楼,以便观览。崇文院言:
「先准诏写四部书一本,以备藏于太清楼。今未校者,仅二万卷。」真宗曰:「如龙图阁所藏书,朕尝阅览,其间尚多讹舛。大凡雠校尤须精至,可特诏委流内铨于常选人中,择历任无过知书者,以名闻。」又命吏部侍郎陈恕、知制诰杨亿同试诗论各一首于银台司,第其优劣。得前大名府馆陶尉、刘筠,前陈州宛丘尉慎镛,前均州郧(卿)[乡]尉沈京,前寿州安丰令张正符,前蔡州上蔡尉张遵,前光州固始尉聂震等六人。又诏有司推择,再得四人,亦命恕等考试。得前舒州桐城簿王昱凡七人。并令于崇文院校勘,给本官俸料,太官供膳。张正符者,未卒业而死。
三年十月,诏选官校勘《三国志》、《晋书》、《唐书》。以直秘阁黄夷简、钱惟演,直史馆刘蒙叟,崇文院检讨直秘阁杜镐,直集贤院宋 ,秘阁校理戚纶校《三国志》。又命镐、纶与史馆检讨董元亨,直史馆刘锴详校。直昭文馆许衮、陈充校《晋书》,黄夷简续预焉,而镐、纶、锴详校如前。直昭文馆安德裕、勾中正,直集贤院范贻孙,直史馆(而)[王]希逸〔校《唐书》〕王希逸校唐书:原无「校唐书」三字。又「王希逸」:原作「而希逸」,史一尢其姓。考《宋史》卷二六八《王显传》,谓王显之子希逸「好学,尤熟唐史」,则「而希逸」当为「王希逸」之误。而下之缺文,当与《唐书》有关。又考前既云「诏选官校勘《三国志》、《晋书》、《唐书》,上文既有校《三国志》、《晋书》之事,而独缺《唐书》无人校勘。依例当有所属,因据补。。五年校毕,送国子监镂板。校勘官赐银帛有差。锴时赐绯鱼。初,诏校《晋书》,或谓两晋事多鄙恶,不可流行者。帝以语宰臣,毕士安对曰:「恶以戒世,善以劝后。善恶之事,《春秋》备载。」帝然之。故命刊刻。惟《唐书》以浅谬疏略,且将命官别修,故不令刊板。
六年四月,诏选官校勘《道德经》。命崇文院检讨直秘阁杜镐,秘阁校理戚纶,直史
馆刘锴同校勘。其年六月毕,并《释文》一卷,送国子监刊板。
景德元年三月,直秘阁黄夷简上校勘新写御书,凡二万四千一百六十二卷。赐束帛缗钱有差。以校勘官刘(均)[筠]等六人并为大理评事、秘阁校理。先是,缮写御书及雠校,并高班内品刘崇超专掌其事。至是,特迁内侍高品。
二年二月,国子监直讲孙奭言:「诸子之书,《老》、《庄》称首。其道清虚以自守,卑弱以自持,逍遥无为,养生济物,皆圣人南面之术也。故先儒论撰,以次诸经。唐陆德明撰《经典释文》三十卷,内《老子释文》一卷《庄子释文》三卷。今诸经及《老子释文》共二十七卷,并已雕(即)[印]颁行。唯阙《庄子释文》三卷。欲望雕印,冀备一家之学。又《庄子》注本,前后甚多,率皆一曲之才,妄窜奇说。唯郭象所注,特会庄生之旨,亦请依《道德经》例,差官校定雕印。」诏可。仍命奭与龙图阁待制杜镐等,同校定刻板。镐等以《庄子序》非郭象之文,因(册)[删]去之。真宗(当)[尝]出序文,谓宰臣曰:「观其文理可尚,但传写讹舛耳。」乃命翰林学士李宗谔、杨亿,龙图阁直学士陈彭年等,别加雠校,冠于首篇。
四年八月,诏三馆、秘阁、直馆、校理分校《文苑英华》、李善《文选》,摹印颁行。《文苑英华》以前所编次未精,遂令文臣择古贤文章,重加编录,芟繁补阙换易之,卷数如旧。又令工部侍郎张秉、给事中薛映、龙图阁待制戚纶、陈彭年〔覆〕校之。李善《文选》校勘毕,先令刻板,又命官覆勘。未几,
宫城火,二书皆烬。至天圣中,监三馆书藉刘崇超上言:「李善《文选》援引该赡,典故分明,欲集国子监官校定净本,送三馆雕印。」从之。天圣七年十一月板成,又命直讲黄鉴、公孙觉校对焉。
十一月,诏以新定《韵略》送国子监,镂板颁行。先以举人所用(印)[韵]多有舛异,乃诏殿中丞丘雍复位《切韵》。时龙图阁待制陈彭年上言:「南省考试举人,未有定格。」又命翰林学士晁迥、龙图待制戚纶、直史馆崔遵度、姜屿、与彭年同详定条格,刻于《韵略》之末。大中祥符四年六月,又令详定诸州发解条例附之。
大中祥符四年三月,诏:「崇文院校勘到《列子冲虚真经》,仍(如)[加]『至德』之号」。时真宗祀汾阴、朝陵,回至中牟县,幸列子(劝)[观],因访所著书,命直史馆路振、崔遵度、直集贤院石中立校勘。至五年校毕。镂板颁行。
五年十月,诏国子监校勘《孟子》。直讲马龟符、冯元、说〔书〕吴易直同校勘。判国子监龙图阁待制吴奭、都虞员外郎王勉覆校;内侍刘崇超领其事。奭等言:「《孟子》旧有张(鉴)[镒]、丁公着二家撰录,文理舛互。今采众家之善,削去异端,仍依《经典释文》,刊《音义》二卷。」是年四月以进。诏两制与丁谓看详,乞送本监镂板。
六年九月,翰林学士陈彭年、集贤校理吴锐、直集贤院丘雍上《准诏新校定玉篇》三十卷,请雕印颁行。诏令两制官详定改更之事。至天禧四年七月,刻板成,赐雍金紫。
八年十二月,诏枢密使王钦若都大
提举抄写校勘三馆秘阁书籍;翰林学士陈彭年副之。又令吏部铨选幕职、州县官有文学者,赴三馆秘阁校勘书籍。初,馆阁书籍以其夏延火,多复阙略,故命购本抄写。因命(户)[吏]部取常选人状,先试判三节,每节百五十字以上,仍择可者,又送学士院试诗赋论,命入馆校勘。凡三年,改京朝官,亦有特命校勘者。京官校勘若三年,皆奏授校理。大理评事晁宗悫改官及校勘皆三年,遂令先转官,俟转官后又一年,与校理。校勘官遂皆四年授校理,自宗悫始也。时彭年又起请以直馆校理及吏部试中选人分为校勘官。又令翰林学士晁迥。利瓦伊、王曾、钱惟演,知制诰盛度、陈知微于馆阁京朝官中,各举服勤文学者一人,为覆校勘官。迥等遂以集贤校理宋绶、直集贤院孙奭、直集贤院麻温直,集贤校理晏殊、崇文院检讨冯元充选。凡校勘官校毕,送覆校勘官覆校勘毕,送主判馆阁官点检详校。复于两制择官一二人,充覆点检官。俟主判馆阁官点检详校讫,复加点检。皆有程课,以考其勤惰焉。
天禧四年四月,利州转运使李(昉)[防]请雕印《四时纂要》及《齐民要术》,付诸道劝农司提与劝课。诏令馆阁校勘,镂板颁行。
干兴元年十一月,仁宗即位,未改元。判国子监孙奭言:「刘昭注《补后汉志》三十卷,盖范晔作之于前,刘昭述之于后。始因亡逸,终遂补全。其于舆服、职官,足以备前史之阙。乞令校勘,雕印颁行。」
从之。命本监直讲马龟符、王式、贾昌朝、黄鉴、张维翰、公孙觉,崇文院检诗王崇道为校勘。奭洎龙图阁直学士冯元详校。天圣二年,送本监镂板。
仁宗天圣二年六月,诏直史馆张观,集贤校理王质、晁宗悫、李淑,秘阁校理陈诂,馆阁校勘彭乘,国子监直讲公孙觉,校勘《南北史》、《隋书》,及令知制诰宋绶,龙图阁待制刘烨提举之。绶等请就崇文内院校勘,成,复徙外馆。又奏国子监直讲黄鉴预其事。《隋书》,有诏刻板,内出板样示之。三年十月版成,四年十二月,《南北史》校毕以献,各赐器币有差。《南北史》,大中祥符中秘阁校理刘筠常请刻板未成。又有《天和殿御览》四十卷,干兴初,令侍读学士利瓦伊、晏殊取《册府元龟》,撮善美之事为之。至是成,亦令刻板,命秘阁校理陈诂校勘。
三年六月,诏馆阁校勘官,直昭文馆陈从(义)[易]降直史馆,集贤校理聂冠卿、李昭遘并落职,坐校勘太清楼书舛互故也。初,写馆阁书,诏借太清楼本。既成复还,多有污损,遂令留为三馆(本)[正]本,别写送太清楼。是岁,功毕上之,及览《十代兴亡论》,差谬尤甚,遂有是命。自余校勘官,第赐金帛。
四年十月十二日,翰林医官副官赵拱等上准诏校定《黄帝内经素问》、《巢氏病源》、《难经》,诏差集贤校理晁宗悫、王举正、石居简、李淑、李昭遘,依校勘在馆书籍例,均分看详校勘。
十一月,翰林侍读学士判国子监孙奭言:「诸科举人,惟明法一科律
文及疏未有印本,是致举人难得真本习读。乞令校定,镂板颁行。」从之。命本监直讲杨安国、赵希言、王圭、公孙觉、宋祁、杨中和校勘,判监孙奭、冯元详校,至七年十二月毕。
七年四月,孙奭言:「准诏校定律文及疏,缘律、疏与《刑统》不同,盖本疏依律生文,《刑统》参用后敕,虽尽引疏义,颇有增损。今既校为定本,须依元疏为正。其《刑统》内衍文者减省,阙文者添益,要以遵用旧书,与《刑统》兼行。又旧本多用俗字,寖为讹谬,亦已详改。至于前代国讳,并复旧字。圣朝庙讳,则空缺如式。又虑字从正体,读者未详,乃作《律文音义》一卷。其文义不同,即加训解。乞下崇文院雕印,与律文并行之。」
景佑四年十月十七日四年十月十七日:本书选举三之一八系在五年正月八日。,翰林学士李淑言:「切见近日发解进士,多取别书小说、古人文集,或移合经注,以为题目,竞务新奥。朝廷从学取士,本欲兴崇风教,返使后进习尚异端,非所谓化成之义也。况(孝)[考]较进士,但观词艺优劣,不必嫌避正书。其经典子书之内,有《国语》、《荀子》、《文中子》,儒学所崇,与六经通贯。先朝以来,尝于此出题,只是国序未有印本。欲望取上件三书,差官校勘刻板,撰定音义,付国子监施行。」诏可。
嘉佑四年二月,置馆阁编定书籍官,以秘阁校理蔡(杭)[抗]、陈襄,集贤校理苏颂,馆阁校(理)[勘]陈绎,分史馆、昭文馆、集贤院、秘阁书而编定之。初,右正言吴及言:「祖(宋)[宗]更五代之弊,设文馆以待四方之士,而卿相率繇此
进,故号令风采,不减唐汉。近(古)[年]用内臣监馆阁书库,借出书籍,亡失已多。又简编脱落,书史补写不精,非国家崇向儒生之意。请选馆职三两人,分馆阁人吏编写书籍。其私借出与借之者,并以法坐之。仍请重访所遗之书。」因命(杭)[抗]等,令不兼他局,二年一出之。
六月,又益置编校官,每馆二员,给(太)[本]官食公使十千。及二年者,选人京官除馆阁校勘,朝官除校理。
六年四月,以大理寺丞郭固编校秘阁所藏兵书。先是,四馆置官编校书籍,而兵书与天文为秘书,独不预。大()[臣]有言固晓知兵法,乃命就秘阁编校,抄成黄本一百七十二册。固初以选换六宅副使,治平四年六月,以编书毕,迁内藏库副使、路分都监。
十二月,三馆、秘阁上写黄本书六千四百九十六卷,补白本书(一)[二]千九百五十四卷。
二十二日,遣中使诏中书枢(秘)[密]院,合三馆、秘阁官属四十一人,赐晏,以嘉其勤。先是,白本书岁久多蠹,又多散失。即置官校正补写,易以黄纸,以绝蠹败,至是上之。其编校官:昭文馆职方员外郎孟恂、大理评事赵彦若、史馆集贤校理窦卞、太平州司法 军曾巩、集贤院国子监直讲钱藻、秘阁馆阁校勘孙洙、国子监直讲孙思恭。校定小学,太常博士张次立。自置局以来,历差太常博士陈洙、太子中允王陶、国子博士傅卞、都官员外郎龚鼎臣、国子监说书郑穆、屯田员外郎王猎、宣州太平县令孙觉、屯田员外
郎丁宝臣、杨州司理 军沈括、宣州泾县主簿林布、国子监直讲顾临、秘阁校理李常、史馆校勘王存、著作(左)[佐]郎吕惠卿、知睦州寿昌县事梁焘、崇文院校书王安国,亦造补四馆之职,至熙宁中罢局。
七年三月,诏参知政事〔欧阳修〕提举三馆秘阁写校书籍欧阳修:原缺,依苗校据《长编》卷一九六、《玉海》卷五二补。。
六月,秘阁上补写御览书籍。先是,判阁(殴)[欧]阳修言:「秘阁初为太宗藏书之府,并以黄绫装之,谓之太清本。后因宣取入内,多留禁中,而书颇不完。请降旧本,令补写之。」遂诏龙图、天章、宝文阁、太清楼管勾内臣检所阙书录本,于门下省誊写。至是上之。赐判阁范镇及管勾补写官银绢有差。
十二月,诏以所写黄本书一万六百五十九卷,黄本印书四千七百三十四卷,悉送昭文馆。七史板本四百六十四卷,送国子监。以校勘功毕,明年遂罢局。(以上《国朝会要》)
【干道会要】
神宗熙宁二年八月六日, 知政事赵抃进新校《汉书》印本五十册,及陈绎所著是正文字七卷,赐绎银绢有差。
元丰三年四月一日,诏校定《孙子》、《吴子》、《六韬》、《司马法》《三略》、《尉缭子》、《李靖问对》等书,镂板行之。
六年十一月十五日,国子司业朱服言:「承诏校定《孙子》、《吴子》、《司马(兵)法》、《卫公问对》、《三略》、《六韬》,诸家所注《孙子》,互有得失,未能去取。他书虽有注解,浅陋无足采者。臣(诸)[谓]宜去注行本书,以待学者之自得。」诏《孙子》止用魏武帝注,余不用注。《卫公问对》者,出阮逸家,盖逸依仿杜氏所载靖兵法为之,非靖成书也。
哲宗元佑元年三月十九日,宰臣司马光言:「秘书省校书郎黄廷坚,好学有文,欲令与范祖禹及男康,同校定《资治通鉴》。」并从之。
徽宗大观二年八月二十七日,诏大司成(非)[分]委国子监分委:原作「非委」,误。依苗校据《文献通考》卷一七四改。、太学、辟雍等官校本监书籍,候毕,令礼部覆校。
政和七年八月一日,宣和殿大学士蔡攸言:「庄、列、亢桑、文子,皆著书以传后世,有唐号为经,并列藏室。宋朝始加《庄》、《列》『南华』、『冲虚』之号,以其书入国子学。而《亢桑子》、《文子》未闻颁行。乞取其书,于秘书省精加雠定,列于国子学之籍,与《庄》、《列》并行。」从之。
八年四月二十四日,宣和殿大学士宝箓宫使蔡攸言:「窃考《内经》所载,皆道德性命之理,五行造化之
妙。唐有王冰者,尝以意辄有增损,故所传失真。本朝命儒臣校正,然与异同之说俱无所去取,错乱失次,学者疑惑,莫知折中。今建学,俾专肄业,亲洒宸翰,作为一经。伏望特命儒臣精加刊正,断自圣学,择其中而行之。」诏依奏,送礼制局。
五月十三日,太师鲁国公蔡京言:「奉诏,礼制局选建官吏,校正《内经》。其详定、详义、承授官自合兼领外,合置检讨、检阅、参议官。其理任请给,并依礼制局校讨官,仍许兼领。」诏太医学司业刘植、李庶、通元冲妙先生张虚白充参详官;大素处士赵壬、明堂颁朔皇甫自牧、黄次公、迪功郎龚璧、从事郎王尚充检讨官;上舍及第宋乔年、助教宋炳充检阅官。后又诏刑部尚书薛嗣昌充同详定官。
重和元年十一月十五日,诏曰:「朕阅《内经》,考建天地,把握阴阳,其理至矣!然相生相 ,相刑相制,周流六虚,变动不居,非常理(非常理)所能究者,唯《天元玉册》尽之。可令颁政府与校正所,以《内经》考其常,以《玉册》极其变。庶几财成其化,辅相其宜,以诏天下后世。」
二十八日,提举成都府路学事翟栖筠言:「窃惟字形书画,纤悉〔委〕曲,咸有不易之体。世之学者,知究其义,而至于形画,则或略而不讲。从俗就简,转易偏傍,传习既殊,渐失本真。如期朔之类从肉,胜服之类从舟,丹青之类从丹,靡不有辨,而今书者乃一之。若此者不可胜举,故幼学之士,终年诵书,徒识字之近似,而不知
字之正形,甚可孍也!臣窃见国子监有唐人张参、唐玄度所撰《五经文字》及《九经字样》,所以辨证书名,颇有依据。然其法本取蔡邕石经、许氏《说文》而邕等之学,顾有未尽。如『是』从日而从曰,『昏』从氏而从民,谬戾者甚众。愿诏儒臣,重加修定,去其讹谬,存其至当,分次部类,号为《新定五经字样》,颁之庠序。」从之。
宣和初,提举秘书省官建言,置补完御前书籍所于秘书省,稍访天下之书,以资校对。以(待)[侍]从官十人为参详官,余官为校勘官。又进士以白衣充检阅者数人,及年皆命以官。
四年四月十八日,诏:「三馆图书之富,而历岁滋久,简编脱落,字画讹舛,较其卷(秩)[帙],尚多逸遗。甚非所以示崇儒右文之意。乃命建局,以补完校正文籍〔为〕名,设官综理,募工缮写。一置宣和殿,一置太清楼,一置秘阁。仍俾提举秘书省官兼领其事。凡所资用,悉出内帑,毋费有司。庶成一代之典。」
六年四月七日,诏殿中监察行户部侍郎王义叔并兼校正御前文集。
九月十九日,诏减罢校正御前文籍官吏,校勘官、校正官、对读官,各减一年磨勘。内吕画进书,已减三年磨勘,并今来减年恩例,与转一官。任况进书,已减一年磨勘。并今来减罢恩例,许赴将来殿试。使臣专副,依省员法施行。中书省请并补完校正御前文籍,并归秘书省,只用馆职校勘少监充校勘官,校书郎正字充初校正官,丞、郎著作佐郎充覆校正官
详定官十员,管勾一员,并依旧。对读官于校正,对读官内通留十员,其余合留人数,取押绫纸等使臣四人,点检文字一人,手分五人,楷书六人,专副二人,对筭二人,通引官二人,库子、库司八人,兵士五十人。和雇人据合用数逐旋和雇。」从之。
十二月二十六日,手诏:「唐开元中,以《洪范》『无偏无颇,遵王之义』声不协韵,遂改『颇』为『陂』,诬伪汨真。可(卜)[下]国子监、秘书省,复从旧文,以『陂』为『颇』,使学者诵习,不失箕子之言。」
(十)[七]年九月十八日七年:原作「十年」,眉批曰:「宣和止七年,十年疑有误。」因据改。秘书省校(书省校)书郎卫肤敏转一官,以校正所进书故也。(以上《续国朝会要》)
高宗绍兴二年四月十四日,秘书少监王昴言:「本省承节次降下御府书籍四百九十二种,今又有曾也家藏书二千六百七十八卷,未经校正。欲依故例,将降到书籍,分定经、史、子、集四库,拨充秘阁,专人各行主管,置进帐、副帐、门牌、库经一(分)[本],仍分官日校二十一板,于卷尾亲书『臣某校讫』字。置课程,每月结押,旬申本省照会。遇入伏传宣主校,内有损坏脱落,大段错谬,不堪批凿者,许将别本参考,重行补写。所有造帐簿纸,并装背物料等,及校书朱红、雌黄、纸札、笔,欲从本省遇合用报户部,下左藏库支供。」诏可。其后,逐旋以馆职雠校到书籍,本省缴进焉。
七月(七月)十三日,诏:「昨曾统所进《神宗皇帝实录》,脱落不同,又九卷不载旧史。付史馆再加研考,仍专令胡珵、李弥正等校勘。」
二十
七年八月十五日,昭庆军永宣致仕王继先上《重加校定大观证类本草》:书,诏令秘书省官修润汔,付国子监刑行。初,以《本草》之书经注异同,治说讹舛,令继先辟御医张考直、柴源、高绍功检阅校勘。继先言,今之为书,自嘉佑补注一千八十二种,唐慎微续添八种。唐本余七种,食疗余八种,海药馆余(十一)[一十]六种,新分条三十五种,陈藏器四百八十八种,本经外草本类九十八种。绍兴新添六种,通前合一千七百四十八种,以为定数。乃至旁搜方书,钩探经典,续历世之或阙,释古今之重疑,目曰《绍兴校定经史证类备急本草》。其卷目品类并校定序说,依前三十二卷,及新添《释音》一卷,于是秘书省官修润,共成五册。并元本三十二卷,通三十八册上焉。(以上《中兴会要》)
孝宗干道三年八月二十九日,秘书省状:「勘会左朝散郎李焘所著《续资治通鉴长编》,其太祖一朝,已蒙降付国史日历所外,所有太宗以后文字,伏乞朝廷给札,付本官抄录,送本省校勘,藏之秘阁。」有旨依。
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诏秘书省修写太祖、太宗、仁宗、英宗、神宗、哲宗皇帝《实录》,精加雠校,逐旋进呈。(以上《干道会要》)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四 求〔遗〕书 藏书
求〔遗〕书求遗书:原缺「遗」字,依苗校据《永乐大典》卷一七四二事目补。藏书
【宋会要】
太祖干德元年,平荆南,诏有司尽收高氏图籍,以实三馆。国初,三馆书裁数柜,计万(三)[二]千余卷二千:原作「三千」。依苗校,据《文献通考》卷一七四、《玉海》卷五二、《治迹统类》卷三、本书职官十八之四九改。。
三年九月,命右(舍)[拾]遗孙逢吉往西川取伪蜀法物、图书、经籍、印篆赴阙。至四年五月,逢吉以伪蜀图书、法物来上。其法物不中度,悉命毁之;图书付史馆。
四年闰八月,诏讲亡书,凡进书者,先令史馆点捡,须是馆中所阙,即与收纳。仍送翰林学士院引试,验问吏理,堪任职官者,官得具名以闻。是岁,三礼涉弼、三传彭翰彭翰:《长编》卷七、《文献通考》卷一七四、《治迹统类》卷二均作「干」。、学究朱载,皆应诏献书,总千二百二十八卷。命分置馆阁,赐弼等科名。
开宝九年,江南平,命太子洗马吕龟祥( )[就]金陵,籍其图书,得二万余卷,送史馆。伪国皆聚典籍,惟吴、蜀为多,而江左颇精,亦多修述。
太宗太平兴国二年十月,诏诸州搜访先贤笔迹、图书以献。荆湖献晋张芝草书及唐韩干画马三本,潭州石熙载献唐明皇所书《道林寺王乔观碑》,袁州王澣献宋之问所书《龙鸣寺碑》,升州献晋王羲之、王献之、桓温(二)[凡]十八家石版书迹凡:原作「二」,依苗校据《玉海》卷四三、本书崇儒四之二七改。,韶州献唐相张九龄画像及《文集》九卷。
四年五月,太原平,命左赞善大夫雷德源入城点检书籍图画。
六年十二月,诏开封府及诸道转运 下(营)[管]内州县,搜访锺繇墨迹,听于所在进纳,优给缗贯偿之。并下御史台,告谕文武臣僚,如
有收者,亦令进纳。是岁是岁:苗校:「据《玉海》卷四五作『七年正月己未』。」,镇国军节度使钱惟(演)[治]以锺繇、王羲之、唐明皇墨迹凡七轴献钱惟治:原作「钱惟演」,依苗校据《玉海》卷四五、《宋史》卷四八○本传改。。
八年,秘书监钱昱又献锺繇、羲之墨迹八轴,并优诏荅之。
八年十月,越州以王羲之画像并其石砚来献。
九年正月,诏曰:「国家勤求古道,启迪化源,国典朝章,咸从振举;遗编坠简,宜在询求。致治之先,无以加此。宜令三馆所有书籍,以《开元四部书目》比校,据见阙者,特行搜访。仍具录所少书,于待漏院榜示中外。若臣僚之家有三馆阙书,许上之。及三百卷以上者,其进书人送学士院引验人才书判,试问公理。如堪任职官者,与一子出身;或不亲儒墨者,即与安排。如不及三百卷者,据卷帙多少,优给金帛。如不愿纳官者,借本缮写毕,却以付之。」先是,太宗谓侍臣曰:「夫教化之本、治乱之原,苟非书籍,何以取法 今三馆贮书数虽不少,比之开元,则遗逸尚多,宜广求访。」乃下诏焉。
雍熙二年三月,殿直潘昭庆以褚遂良、(殴)[欧]阳询、虞世南墨迹三(十)本来献。
淳化四年四月,诏以所购募先贤墨迹为《历代帝王名臣法帖》十卷,赐近臣。
五年四月, 知政事苏易简言:「故知制诰赵邻几留心史学,以《新唐书》纪传及近朝史书多有漏略,遂寻访自唐以及近代将相名贤事迹,及家状、行状甚多。虽美志不就,而遗槁尚在。望遣直〔史〕馆钱熙暂往宋州,询问邻(家)[几]家人,寻检奏御。」从之。熙还,得邻几所撰《补会昌己后日历》二十六
卷、《文集》三十四卷,所著《鲰子》一卷、《六帝年略》一卷、《史氏懋官志》五卷,及宅书又五十余卷来上,皆邻几涂窜笔削之迹也。诏本郡以钱十万赐其家。
至道元年六月十日,命内品监秘阁三馆书籍裴愈(叶)[乘]传往江南、两浙诸州购募图籍。愿送官者,优给其直;不愿者,就所在差能书(史)[吏]缮写,以旧本还之。仍赍御书石本,所在分赐之。愈还,凡购得古书六十余卷,名画四十五轴,古琴九,王羲之、贝灵该、怀素等墨迹共八本,藏于秘阁。
真宗咸平四年十月二十七日,诏曰:「国家设广内、石渠之宇,访羽陵、汲冢之书,法汉氏之前规,购求虽至,验开元之旧目,亡逸尚多。庶坠简以毕臻,更出金而示赏,式广献书之路,且开与进之门。应中外士庶,有收得三馆所少书籍,每纳到一卷,给千钱。仰判馆看详,委是所少之书,及卷帙别无违碍收纳。其所进书,如及三百卷已上,量材试问,与出身酬奖。或不亲儒墨,即与安排。宜令史馆抄出所少书籍名目,于待漏院张挂,及遣牒诸路转运司遣:疑误。,严行告示。」时直集贤院李建中上表,以所写太清楼群书恐有谬滥,乞更选择。直宗因阅书目,见亡书尚多,特有是命。
大中祥符八年四月,(荥)[荣]王宫火,延燔崇文院秘阁,于皇城外别建外院,重写书籍。命翰林学士陈彭年提举管勾。彭年请募人以书籍鬻于官者,验真本酬其直,与顾笔工佣等。五百卷以上,优其赐。或艺能可采
者,别奏候旨。于是献书者十九人,悉赐出身,及补三班。得万七百五十四卷万七百五十四卷:苗校:「《长编》卷八五作『一万八千七百五十四卷』。」。
九月七日,以故国子祭酒知容州母守素男克勤为奉职。克勤表进《文选》、《六帖》、《初学记》印板。枢密使王钦若闻其事故也。
天禧元年八月,提举勘书籍所言:「学究刘溥、(候)[侯]惟哲献太清楼无本书各五百卷,请依前诏甄录。」从之。
十二月,王钦若言:「进纳书籍,元敕以五百卷为数,许与安排。后来进纳并多,书籍繁杂,续更以太清楼所少者五百卷为数,往往伪立名目,妄分卷帙,多是近代人文字,难以分别。今欲别具条贯,精访书籍。」从之。
二年五月,长乐郡主献家藏书八百卷,赐钱三十万。以书藏秘阁。
五年六月,景德寺僧溥清献其祖库部员外郎陈鄂所撰《四库韵对》九十八卷印板,诏赐钱十万,度行者一人。
仁宗景佑元年七月二十九日,翰林学士张观等言:「看详馆阁书籍内古书或缺少三五卷,便成不全部帙。欲据见少卷数晓示,许人诣馆投纳。」从之。
谬重复,并从删去。朕听政之暇,无废览观。然以今秘府所藏,比唐开元旧录,遗逸尚多。宜开购赏之科,以广献书之路。应中外士庶之家,并许上馆阁所阙书。每卷支绢一疋, 嘉佑五年八月,诏曰:「国家承五代之后,简编散落。建隆之初,三馆聚书,仅纔万卷。祖宗平定列国,先收图籍,亦尝分遣使人,屡下诏令,访募异本,补缉渐至。景佑中,尝诏儒臣校定篇目,
及五百卷,特与文(武)资内安排。」先是,谏官吴及乞降三馆秘阁书目,付诸郡长吏,于所部求访遗书。故降是诏。
六年八月,诏三馆、秘阁校宋、齐、梁、陈、后魏、后周、北齐七史,书有不完者,访求之。
十二月,诏两制看详天下所上应募之书,择其可取者,付编校官覆校,写充定本。编校官常以一员专管勾定本。(以上《国朝会要》)
徽宗崇宁二年五月四日,诏两淛、成都府路有民间镂板奇书,令漕司取索,送秘书省。
大观四年五月七日,秘书监何志同言:「汉着《七略》,凡为书三万三千九百卷。隋所藏至三十七万卷,唐开元间(入)[八]万九千六百卷。庆历间尝命儒臣集四库为籍,名之曰《崇文总目》,凡三万六百六十九卷。庆历距今未远也,按籍而求之,十纔六七,号为全本者,不过二万余卷。而脱简断编,亡散(门)[阙]逸之数浸多。谓宜及今有所搜采,视庆历旧录,有未备者,颁其名数于天下,选文学博雅之士求访。总目之外,别有异书,并借传写,或官给笔札,即其家传之。就加校定,上之策府。」从之。
政和二年七月十七日,秘书少监赵存诚言:「诸州取访遗书,乞委监官总领,庶天下之书,悉归秘府。」从之。
宣和四年四月十八日,诏:「朕惟太宗皇帝底定区宇,作新斯文,屡下诏书,记求亡逸。册府、四部之藏,庶几乎古。历岁寖久,有司翫习,多致散缺。私室所閟,世或不传。可令郡县谕旨访求,许士民以家藏书所在
自陈,不以卷(秩)[帙]多寡,先具篇目申提举秘书省以闻,听旨递进。可备收录,当优与支赐。或有所秘未见之书,有足观采,即命以官,议以崇奖。其书录毕给还。若率先奉行,访求最多州县,亦具名闻。庶称朕表章阐绎之意。令礼部疾速遍牒施行。」
五年二月二日,提举秘书省言:「奉旨搜访士民家藏书籍,悉上送官,参校有无,募工缮写,藏之御府。近荥州助教张颐进五百四卷,开封府进士李东进六百卷,与三馆秘阁参校,内张颐二百二十一卷,李东一百六十二卷,委系阙遗,乞加褒赏。」诏张颐赐进士出身,李东补迪功郎。
七年四月九日,提举秘书省言:「取索到王阐、〔张宿〕等家藏书张宿:原缺,依苗校「据《通考》卷一七四及本条下文补」。,与三馆秘阁见管帐目比对到所无书六百五十八部、一千五十一册轴,计二千四百一十七卷,及集秘书省官校勘得并系善本。看详逐人家藏书籍,比前后所进书数稍多。」诏王阐补承务郎,张宿补迪功郎。(以上《续国朝会要》)
高宗建炎四年六月十日,上谕辅臣及吴说写大字,张守曰:「臣昨闻圣训,欲就苏迟宣取苏轼书。迟近将到数轴,未敢投进。」上曰:「可令进来(试)[轼]书无非正论,言皆有益。朕不独取其字画之工而已。」
绍兴元年三月十八日,进士何克忠上《太祖皇帝实录》四册,《国朝宝训》一十二册,《名臣列传》二册,《国朝会要》三册。诏:「何克忠所献书,内《会要》虽系节本,当文籍残缺之际,首先投进,可特与补下州文学。其
书付秘书省,仍令录本进入。」
六月十六日,故右金吾卫上将军张楙妻镇国夫人王氏,以亡夫家藏六朝《实录》、《会要》、《国史志》等书计二百二十二册来上。诏令礼部降度牒十道付张楙家,其书付秘书省。
七月二十四日,处州缙云县若澳巡检唐开上王珪《重修国朝会要》三百卷,诏再与转一官。其书降付秘书省。仍令本省录本进入。
九月十三日,将仕郎黄蒙上《太祖皇帝(五)[实]录》五十卷、《太宗皇帝实录》八十卷、《真宗皇帝实录》一百五十卷、《仁宗皇帝实录》二百卷、《英宗皇帝实录》三十卷、《天圣南郊卤簿册记》一十册。诏送秘书省。既而赐蒙空名度牒五道,不受,乞白身补官恩例。诏与循一资。
十一月八日,太常少卿赵子(画)[昼]等言:「本寺见阙陈祥道《理书》、《开元礼》、《义镜》、《礼义》,罗礼《粹通典》、《开宝通礼》、《三礼图》、《郊庙奉祀礼文》、《国朝会要》王珪、章得象编。《六典礼阁新编》续编附。政和、宣和续编《太常因革礼》、《大观礼书》、并看详。《六家谥法》、《政和续编会要》、《开元礼百问》、《太常新礼》、《江都集礼》、《曲台礼》、《宗藩庆系录》、《开元礼义纂》、《五礼精义》。切虑臣僚之家有誊写本,许令投进。乞依昨进《会要》体例推恩。」从之。
二年二月二日,诏:「御前图籍,以累经迁徙,散亡殆尽。访闻平江府贺铸家所藏,见行货之于道涂。可委守臣尽数收买,秘书省送纳。」已而将仕郎贺廪以所藏书籍五千卷上之,诏与本家将仕郎恩泽一名。廪仍令吏部先次注
合入近便差遣。
三月四日,故太常少卿曾也男温夫以家藏累朝典籍二千余卷来上,诏并送秘书监收管。温夫与补将仕郎。
七月一日,太平州芜湖县进士韦许上家藏太宗皇帝御书并书籍,诏特补迪功郎。
十月九日,右司(监)[谏]刘棐言:「臣少尝游蜀,见眉州进〔士〕杜谔萃八十余家《春秋》之说,而又自立说以断之。愿诏宣抚处置使司上其书各十部,留之禁中,颁之经筵。赐秘书省国子监等处。」诏札与张浚,如有本,令津发前来。
十一月二十三日,秘书少监洪炎言:「福州故相余深、泉州故相赵梃之,家藏国史实录善本。严州前执政薛昂,收书亦广。太平州芜湖县僧寺寄收蔡京书籍,望下逐州,谕令来上,优加恩赉。内有蔡京寄书,乞令本路转运司差官前去根取。」从之。
三年正月十二日,诏曰:「湖州管下故执政林摅家有道君皇帝御书,太祖以来国史、实录、国朝会要等书,及历代经、史、子、集书(集)[籍]全备。开元寺有仁宗皇帝御书一大匣,道场山天圣、报本二寺各有祖宗御书。令本州岛守臣,劝诱献纳。」
二月六日,臣僚言:「切知韩琦家书有《二府忠义》百卷,所谓嘉谋嘉猷,皆在于是。而世不传,独琦之孙梠有之。乞诏梠取索真本,付秘书省誊录投进。候录毕,却行给还本家。」从之。
四月二十一日,右司员外郎刘岑言:「切惟祖宗创业之初,开三馆以储未见之书。艰难以来,兵火百变,文书之厄,莫甚
今日。虽三馆之制具在,而向来之书画亡。乞诏四方求遗书,以实三馆。果得异书,且应时用,则酬以厚赏。」从之。
五月一日,承奉郎林俨上家藏道君皇帝御书承奉郎:苗校据《中兴圣政》卷一三、《建炎要录》卷六五补「左」字。、御画、御笔札答共七轴,并祖宗实录、国朝会要、国史等,及古文文籍二千一百二十二卷。诏与本家将仕郎恩泽一名,俨仍令吏部先次与合入近便差遣。
七月六日,秘书少监曾统等言:「伏闻前任本省官洪楫,有神宗皇帝朱墨本《实录》、神宗、哲宗两朝国史、哲宗《实录》、国朝典章、故事文字,望取索名件,官给纸札,借本缮写各一部。仍选差官校对,赴本省收藏。」从之。
十月二十三日,知静江府许中上《政和重修国朝会要》一部,《政和修定谥法》一部,《宣和重修卤簿记》一部。诏《国朝会要》送中书门下省,准备检照,《谥法》并《卤(部国)[簿]记》并送秘书省。
四年六月二十三日,赴居郎常同言:「渡江以来,始命搜访典记、祖宗正史、实录、宝训、会要,得于搢绅士庶之家,残缺之余,补缉仅足,良亦艰矣。然今三馆、秘阁、尚书、佛庐签轴苟简,藏贮不精。且宅都未定,有迁徙之虑,闾阎相比,有延烧之虞。一旦守护不谨,则累朝盛典,又复散落矣。臣愚谓宜少给笔札之费,别录副贰之书,藏之名山道观、僧寺,依收掌御书例,量赐拨放,以酬守护之劳。庶使国朝之书,永久常存,不至散缺。」诏比搜访到祖宗正史、实录、宝训、会要,令史馆各抄录二本。一本进入,一本付秘书
省。
五年闰二月十二日,诏史馆、秘书省:「四库书籍未备,令下诸路州县学,及民间见收藏官书,并(开)[刊]到书板,不以经、史、子、集、小说异(时)[书],仍具目录一本,申纳秘书省。」
三月十九日,承节郎毛刚中上仁宗皇帝康定中于(殿)[观]文殿所纂《鉴古图记》一十卷,诏特转一官。
五月三日,诏令婺州取索故直龙图阁赵明诚家藏《哲宗皇帝实录》缴进。
七月二十八日,僧宝月上《李卫公必胜集》、《兵钤》、《水镜》、《武略要义》、《管子》、《青田记》、《墨子》、《鬼谷子》、《风云论》曹武祖《新书》、诸葛亮《玉局通关秘诀》、郭元振《安边策》、《六宾集》、《平胡策》、论天地、龙虎、风云、鸟水、六花、八阵等营图阵图凡三十九种,诏宝月特补下州文学。初,枢(秘)[密]院言:「其僧宝月,乃国初功臣史珪之后,自来传习家藏古(令)[今]兵书。当国家艰难之时,不吝所有,尽出投献,其志可嘉,仍能通晓意义。」故有是命。
九月四日,大理评事诸葛行仁献《册府元龟》等书凡万一千五百一十五卷,诏与本家将仕郎恩泽一名。
六年五月二十八日,诏:「史馆见阙元佑七年十一月至(二十)[十二]月、元佑八年一全年实录文字,应臣僚士庶有收藏者,许赴史馆送纳。其先到者,与转一官。如不愿转官,或白身人,与恩泽一资。仍并与升擢差(遗)[遣]。」从史馆修撰范冲请也。
七年十一月十八日,李弥(孙)[逊]缴王问改正审量追官不当状。先是,宣和间,于王问取书万卷,补问承务郎。吏部以近有诸葛行
仁进书,止补迪功郎为不伦,追问两官。问(欣)[诉]之,得旨改正。上因谓宰臣曰:「搜访书籍,自亦美事。朕遭多难,方右武之时,故行仁之赏,不得不薄。太上皇朝承平无事,留意坟典,因人献书,而授一京官,亦不为过也。然既有论驳,可止镌一官。」
九年四月二十五日,平江府吴江县进士李德光上《真宗皇帝语录》及五帝功臣绘像图,共二册,诏送史馆。
五月四日,史馆言:「见阙神宗正史地理而下十三志,及哲宗一朝纪、志、列传全书。窃见中原初复,东京及诸州旧史必有存者。望委留司,于国史院秘书省等处检寻上件正史。如无正本,但有副本净草,或部秩不全,并差人津发前来。仍乞下臣僚之家,搜访投进,降付本馆,优与推恩。」从之。
八月二十三日,起居舍人王鉌言:「窃见国朝会要备载祖宗以来良法美意,凡故事之损益,职官之因革,与夫礼乐之文,赏罚之章,宪物容典,纤细毕具,粲然一王之法,永贻万世之传。今朝廷讨论故事,未尝不遵用此书。比经兵火之余,公私所藏,类皆散逸。深虑岁月既久,寝成湮坠。望诏秘书省,令访求善本,精加雠校。」从之。
十二年十二月十二日,诏福州故相余深家有收藏监书,可委万庭实说谕投进,据所进取旨推恩。
十三年闰四月一日,诏沈嘉猷进监本《春秋三传》,可令户部倍赐束帛。
三日,上宣谕辅臣曰:「昨日吴说上殿札子,理会搜求书籍,云湖、台之间,
寄居士大夫家多有之。缘无立定恩赏,人家不肯将出。卿等可令捡会太宗朝搜访遗书推赏之制,依仿立定。」
十二月,诏绍兴府陆寘家藏书甚多,令本府取(睦)[目]录缴申秘书省,据现阙数,许本家投进。仍委帅臣关借,誊写缴奏。陆寘子孙散居它州,令守臣依此施行。
二十五日,权发遣盱眙军向子(固)言:「比降旨,令秘书省以《唐艺文志》乃《崇文总目》,据所阙者,榜之捡鼓院,许外路臣庶以所藏上项之书投献。尚恐远方不知所阙名籍,难于搜访抄录。望下本省,以《唐艺文志》及《崇文总目》应所阙之书,注阙字于其下,镂板降付诸州军,照应搜访。」从之。
七月九日,内降诏曰:「国家用武开基,右文致治,自削平于僭伪,悉收籍其图书。列圣相承,明诏屡下。广行访募,法汉氏之前规;精校遗亡,按开元之旧目。大辟献书之路,明张立赏〔之〕科。简编用出于四方,卷秩遂充于三馆。藏书之盛,视古为多。艰难以来,散夫无在。朕虽处干戈之际,不忘典籍之求。每令下于再三,十不得其四五。今幸臻于休息,宜益广于搜寻。夫监司总一路之权,郡守寄千里之重。各谕所部,悉上送官。苟多献于遗编,当优加于褒赏。故兹诏示,想宜知悉。」先是,上谓辅臣曰:「向累降指挥,搜访遗书,至今未有到者。朕观国朝初承五代之后,文籍散缺,太宗皇帝留意于此。及得李煜、孟昶两处图籍,一时号称足备。又诏天下访求先贤墨迹,当
时升州等处,以羲、献而下十八人书迹及锺繇书《急就章》为献。南渡以来,祖宗御府旧藏,举皆散失。计士庶之家应有存者,可委诸路转运司,遍下逐州县寻访。如有投献,并令具名实封附递以闻。其所纳过,当义分等给赏。或命以官,或酬以帛。」至是降诏行下。
十四年七月二十九日,上谕辅臣曰:「秘府书籍尚少,宜广求访。」秦桧曰:「陛下崇儒尚文,是宜四方翕然向化。」上曰:「崇儒尚文,治世急务。」李文会曰:「若非干戈偃息,此事亦未(是)[易]举也。」
十五年三月十七日,诏左朝奉郎知建州李德昭以家藏南齐褚渊墨迹一轴来上,赐银绢一百疋两。
九月二十一日,秘书省言:「明州进士陈晹投献书籍七百五十六卷,并是本省合用之数。」诏与永免文解。
十月二日,普州安岳县进士秦真卿上家藏书明皇赐近臣古史三节,墨迹一轴,诏真卿与免文解一次。仍令本州岛支赐(锡)[钱]一千贯。
十一月三日,秘书省言:「忠训郎张棆投献书籍五十一种张棆:《建炎要录》卷一五四作「张抡」。,并系本省见阙数目。」奉诏与转一官。
闰十一月七日,提举秘书省秦 言:「奉诏下诸路搜访遗书,(乃)[及]先贤墨迹图画。如愿径赴秘阁投献者,并许从本所保明,依故事推赏。不愿投献者,令所在州军借本,专委见任官一员,依本(下)所定下册样字体传写。候岁终,据已传录申发到,取卷秩最多、缮写如法,及最灭裂处,取旨赏罚。及臣僚藏书之家,仍乞从本所说谕,置
历逐旋关借,令所在州军差人如法送秘书省,候抄录毕给还。如遇投献到书籍,先下秘书省看详,如实系阙书并卷秩全备者,方许计数推赏。今(错)[措]陛下比岁以来屡下求书之令,然州县施行,未称上旨。盖州县以谓文籍之事,固非刑政所急,秘书之缴,初无赏罚之权,是以得而慢之。臣以谓宜以求书之政令,命以专行,施于四方,皆知有重。臣一意总核,则一卷之书,必有受其功者。搜裒以献,当不敢后。」上谕辅臣曰:「可令秦 专领其事。私家所收书,亦甚爱惜,宜立赏以劝之。」至是, 条且行下。 置,欲行下逐路专委转运司,逐州军专委知、通广行搜访。仍每季具见行抄录名件申所。」并从之。先是,秘书省正字王曮言:「恭
十六年七月十八日,诏:「明州奉化县陈泰初投进神宗皇帝、哲宗皇帝御集,共一百一十八册,与转一官。」上因〔谕〕辅臣曰:「书籍尚未备,宜有以劝诱之。可令秦 措置,(定)[立]定赏格,镂板行下。」既而提举秘书省比拟赏格,如投献到晋、唐墨迹真本者,取旨优异推恩。秘阁阙书善本,及二千卷者,有官人与转官,士人与永免文解,或免解。不及二千(石)[卷]以上者,比类增(灭)[减]推赏。如愿给者,总计工墨纸札,优与支给。诸路监司守臣求访到晋、唐(到)真迹及善本书籍,应得上件赏格者,比类推赏。其投献到书籍,先下秘书省校对,如委是善本,方许收留。
八月四日,诏:「闻四〔川〕藏书甚多四川:原缺「川」字。据本书崇儒四之三一淳熙六年六月二十七日阎苍舒奏「伏见四川州郡藏书最多」,知其时四川地区为朝廷秘阁收书注目之重点。因补「川」字。又苗校据《建炎要录》卷一五五改为「西蜀」,亦通。」,宜委逐
路帅臣恪意搜访。仍令提举秘书省,每月检举催促。」
二十九年二十九年:本条应在二十五年条后。,诏:「昨降指挥,求访书籍,至令投献尚少。盖监司郡守视为不急,奉行灭裂,可检举申严行下。」
十月十二日,上因谕辅臣曰:「秘府求访书籍,近日来者稍多,前日所立赏格,宜更加劝诱,庶几继有来者。」
十九日,诏右文林郎贺廪献碑刻二百七十三本,与堂除差遣。
二(干)[十]五年二十五年:本条应移十八年后。,诏右迪功郎陈友迪投进(书)[所]藏书籍,特差监潭州南岳庙。
十一月二十五日,提举秘书省秦 言:「眉州进士苏藻献《苏元老文集》二十五册、柳公权等书画三轴。又彭州进士王偃献蔡襄、未芾书、黄筌、孙知微等画,共一十五轴,望赐推恩。」诏与永免文解。
十七年十月二十九日,宗室秉义郎不 角以家藏米芾临王羲之《破羌帖》来上,诏与优便遣。
十一月八日,提举秘书省秦 言:「右迪功郎前严州建德县主簿钱云骙家首(必)[先]关借到阙书二千九百九十余卷,望量与推恩,以劝来者」。诏与循一资。
十八年二月二日,提举秘书省秦 言:「进士武杰献李邕《披云帖》,已缴进。」诏与免文解一次。
三月一日,提举秘书省秦 言:「左迪功郎新(城)[成]都府司理参军郭师心献唐褚遂良临《黄〔庭〕经》一轴,已缴进。乞推恩。」诏与循一资。(以上《中兴会要》)
孝宗干道七年正月十日正月十日:该条,本书职官一八之五八至五九系于七年二月十一日。,国史院言:「本院见编修《四朝正史》,合要神宗皇帝昨在京所修正史帝纪、志、传等,并《四朝圣旨》
御笔及应干诏旨等文字。本院获降到指挥,许令投进。昨据资州助教杨志发缴进元佑宰臣吕大防家所藏神宗皇帝、哲宗皇帝两朝御笔,元佑皇太后遗诏,已蒙朝廷将杨志发特补荣州文学出官了当,委是优异。本院窃虑诸路州县臣僚士庶之家,有收得上件四朝文字,不知杨志发推恩因依,未肯投献。乞朝廷(等)[特]降指挥下礼部等:疑误。据文义改。,将杨〔志〕发推恩事(礼)[体]镂板,遍下诸路州军,专委知、通多出文榜晓谕搜访,许令投献,优与推恩。如文字详备者,亦乞将知、通推恩施行。」从之。
十一月二十二日,中书舍人兼(司)[同]修国史兼实录院同修撰赵雄等言:「本院见修《四朝国史》,缘岁月深远,文字散逸,首尾考证甚难。今闻右修职郎监临安府都盐仓李丙乐于收书,勤于考古。尝纂《丁未录》,卷秩浩澣,起治平之末,迄靖康之元。其间议论更革,往往编年,该载殆备。乞给札传写。如见得此书果可以稽考四朝未尽事迹,即乞从本院保明,量加旌擢。不唯有助大典,亦足为学者之劝。」诏依。其合用纸札,令临安府应付。(以上《干道会要》)
淳熙三年五月九日,礼部侍郎兼同修国史李焘言:「见编修《四朝正史》,合要名臣墓志、行状、奏议、著述等文字照使。今询问得吏部侍郎徐度有自着《国纪》一百余卷,其子行简见在湖州寄居。乞下所属,给札抄录赴院,以备参照。」从之。
良言:「严州近 十一月二十四日,参知政事龚
刊《资治通鉴纪事》一书,乃袁枢所编。其书有补治道。或取以赐东宫,增益见闻。」诏本州岛印十部,仍以(卿)[印]本先次来上。
六年六月二十七日,吏部侍郎阎苍舒言:「伏见四川州郡藏书最多,皆是边防利害、修城制度、军器法式、专司法令,不可悉数,皆三馆所当有。臣在蜀时,见《泸州军器 模》一书,最为详备。乞下秘书省,录见有书目,送四川制置司,参对四路州军官书目录。如有所(关)[阙],即令本司抄写,赴秘书省收藏。」从之。
十三年九月二十五日,秘书郎莫叔光言:「国家崇建馆阁,文治最盛。太上皇帝再造区夏,绍兴之初,已下借书分校之令。至十三年,诏求遗书。十六年,又定献书推赏之格。图籍于是备矣。然至今又四十年,承平滋久,四方之人,益以典籍为重。凡搢绅家,世所藏善本,监司郡守搜访得之,往往锓板,以为官书。乞诏诸路监司守臣,各以本路本郡书目解发至秘书省,听本省以《中兴馆阁书目》点对。如有未收之书,即移文本处取索,庶广秘府之储。」诏秘书省,将未发书籍径自关取。
十五年七月十一日,实录院言:「奉旨编集高宗皇帝御(制)[制],今来合要臣僚士庶之家并僧道等处被受或收藏高宗皇帝御笔手诏,及诗颂、杂文、注解经义等文字照使。内行在从本院取索抄录,其临安府并诸州军,欲乞令逐路转运司,严切遍下所管州军县镇等处搜访,借本抄录。仍出赏,募人投献。如稍
多者,从本县保明,优与推恩。」从之。(以上《孝宗会要》)
抚州刊行《祖宗官制旧典》一书, 淳熙十六年七月十五日,吏部尚书兼侍读颜师鲁言:「臣顷者伏(吕)[品]式制度,粲然明备,诚当今之龟鉴,万世之法程。臣试摭一二,为陛下言之。太师之官,旷世不拜,使相节度,非勋贤不除。禁从例必先考其履历,始以选授。省府之任,寔为繁剧之地,尤加推择;馆阁之职,皆须荐进,未有不由召试而入藩府监司,先理资序;未有超躐数等而除正郎。员外则有三行之异,官虽未分左右,而出身清浊,于此可辨。京官选人,则有勋阶之转,人材欲其谙练,故仕进新旧,于此别焉。至于衔带阁职,拘以员数,管军立格,尤为至严。横行诸司,使带遥郡者,边功优异,始得落为正任。内臣任都知久次者,方带留后观察,未尝辄以正任承宣使予之。若此之类,未易 举。皆所以别其(留)[流]品,而限其名秩也。故当时人知要官显职,不可以妄求;高爵厚禄,不容于幸得,各安义命,以修职业。而奔兢之门塞,躁进之俗销矣。今朝廷官制,行之既久,固未易遽改。然祖宗立法之意,周思熟虑,至严且密,备见此书,深为有关时政。望下抚州,宣取一帙,置之禁庭。万机之暇,特赐亲览。庶几仰体成规,熟知旧典。除授之际,抑扬高下,皆有据依,而无侥(渝)[踰]之失。」从之。(以上《光宗会要》)(舒大刚校点)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五 编纂书籍 文苑英华